03.03 岳父母到女婿家養老,你覺得算是主人,還是客人?為什麼?

神洲大地環保衛士


岳父母到女婿家養老,父母到兒子家養老,首先先明確房主是誰。這與過去的兒子女兒一大堆,子女圍著父母轉不一樣。

為老要尊,不管住在女婿家還是住在兒子家,都不可以主人姿態指手劃腳,這樣家庭才和睦。


趙日金141


岳父母到女婿家養老,對於女兒女婿這個小家庭來說,不是主人,是客人。同理,公婆到兒子兒媳家養老,也是客人,不是主人。

一、從岳父母或者公婆角度看

如同細胞分裂後形成單獨的一個新的個體一樣,兒女結婚自立門戶後,就形成了一個新的家庭。這個新的家庭裡的直接成員才是它的主人,它包括夫妻和未成年未單獨立戶的孩子。而其他任何人對這個新的家庭來說都是外人。岳父母,公婆也不例外。

岳父母老了住到女兒女婿家,或者公婆老了住到兒子兒媳家,都不是主人的角色。因此,沒有絕對的權力,對這個家庭的大小事務做出獨斷的決定。只能提建議和協助子女的生活。父母對子女的關愛可以理解,但是完全把自己當成主人的行為是不可取的,也是錯誤的。



日常生活中,因為岳父母或者公婆過度參與子女的生活而導致的家庭矛盾屢見不鮮。很大程度上是父母一方沒有擺正自己在子女家庭中位置造成的。

每對小夫妻都有自主家庭事物的權力,無論能力如何,都是他們自己的責任。父母參與的尺度和分寸要把握恰當,不要費力不討好。題主之所以提出這樣的問題也是擔心岳父母會指手畫腳參與太多家庭事物,

二、從女兒女婿兒子兒媳角度看

雖說岳父母和公婆到子女家養老,不是家庭的主人,但是也不是一般的客人。它是家庭核心成員最近最直接的外延延伸,是僅次於主人的貴客。不同於其他客人,岳父母或者公婆,和子女有最直接的血緣關係,對子女的家庭付出也最多,因而也具有最尊貴的家庭地位。



從人倫角度來說,孝敬父母是每一個子女應盡的義務。不能因為娶了媳婦,就忘了娘,忘了丈母孃。現實生活中,子女不待見父母的情況有很多,希望題主不是這樣的人。

和諧的家庭,離不開父母和子女相互的尊重和理解。


缺席的審判長


首先這個問題,我覺都岳父母到女婿家養老,不是主人,也不是客人!

就這個問題,曾經我的父親也主動和我提過!因為獨生子女,都會面臨這個問題!

父親提出,他和母親回來以後,和我和老公一起居住,當時我就立刻拒絕了!首先我考慮到,房子是老公家購買,即使父親和母親去長住,也不合適!因為我不想自己的父母看人臉色行事,就算我的老公同意,岳父母住在自己的小家,可是我的老公還有他自己的父母,也許有的父母嘴上不說,可是心裡也會不樂意!所以面對這個問題考慮,我建議我的父母,再我的小家附近小區購買一套房子,這樣可以互相照顧到,偶爾彼此想念可以,我去父母家小住幾日,或者父母來我的小家小住幾日,這都無關緊要!而自己和老公有了矛盾,吵架,鬧小別扭時候,也不至於無處容身所以於情於理還是分開住合適!

生活習慣不一樣,就好比我和婆婆公公不願意一起住是一個道理!所以老公可能也不太喜歡和岳父母一起長住!因此我思來想去,還是分開住,逢年過節,把公公婆婆接來三家人一起過節過年,這樣更美滿!平日裡自己過自己的!這樣沒有矛盾,也關係和諧!


書香門第福緣


當然算客人,因為您是外姓人,除非這個房子是你全款陪嫁給閨女的,那你住著才硬氣。否則老丈人上閨女家住,怎麼也都是別人的家,怎麼都沒有住自己家硬氣。

閨女也不傻,自己一輩子結這一回婚,婆婆公公給自己蓋好了一套房子,等於給了自己一個溫暖的家。女方的父母,只顧給自己的兒子蓋房子,你給閨女什麼了?你跟你自己家養老多硬氣,非得跑在跑到閨女家養什麼老?

我們哥四個婆婆公公都踏實伺候好了,送走了。我爸有病住院回來,我媽伺候不好,大家都準備讓我老公不上班了伺候我爹,但伺候人的錢有我們三人均攤式分配,比如現在伺候一個不能自理的老人,一個月4500的工資,我們仨人一人合1500,如果由我老公出面伺候,那我妹就出1500,我弟也出1500,這就是最公平的了。

我們父母他們有家,以前看病住院出院後,我們也讓他們上我家來養,他們才不來呢。他們有他們自己的家,自己有病自己花錢,錢不夠了,兒子拿大頭,閨女有錢多給,沒錢少給,我也不富裕,每次出院給拿個三千五千的吧,只要我媽錢夠,誰的錢她都不要。

我說這父母老家,他就明白,人家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從來不上閨女家養老,人家有兒子呢。孝心兒女都應該有,但是誰輕誰重,這做父母的心裡該沒點數嗎?


用戶和言悅色


它們如果有兒子,又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那他就算不上是主人。如果家產給你了,那就是主人。我就是這樣的。我岳父去世早。岳母帶著倆閨女,一個兒子。我愛人是老大,兒子第二,還有個妹妹。農村重男輕女,又是一個兒子,所以特別偏向。我愛人初中沒畢業就回家跟母親幹農活,供弟,妹上學。她妹妹考大學,有好工作。她弟又懶又滑,不好好學習,沒考上大學,也回農村了。85年,那時他媽和我愛人都勤勞,70多戶的村裡僅有三家萬元戶。他家就是其中一個。我和愛人88年結婚,那時我很窮,我岳母看不起我,無論說話處事都不理我。買牛借她一百元錢得寫欠條。買房借她一千得花2分錢的高利息。我和愛人都勤勞,幾年就攢了些積蓄,就去縣城賣衣服,後買了樓。就搬到城裡住了,我小姨子和愛人都工作好,也過的不錯。隨著岳母年齡的變老,他家現在是村裡最窮的。她2012年得了腦血栓,她兒子給我愛人打電話,我愛人接她去醫院,她兒子漣醫院都沒去。出院就接去我家了,後遺症,到現在一直臥床,我小姨子給點錢。他兒子看都不看,就別說錢了。更可氣到現在她還是偏向兒子。春種和秋收我不去幫她兒子幹活她就不高興。還總說姑娘一樣養的伺候是應該的。一就感覺不一樣,我在一個村住的時候,她兒子死個雞,她心疼的一天沒吃飯,我的牛死了,給她送塊牛肉,她當天就做了吃,還親口說牛肉挺好吃。大家評論一下,閨女,兒子能一樣嗎?而且現在在我家想吃啥就要啥。我說這些就是告訴大家:好壞自己憑良心吧。我生氣歸生氣,她兒子不管我還要管。沒辦法,好不好都是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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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一個女兒,現在剛訂婚,和她男朋友處了幾年了,她兩家都住,因為男朋友家也是獨生子,所以他們明白兩個家都是他兩個的家,房子將來也是他們兩個的,不分彼此,如果孩子多了就會有分歧,給誰多了少了就會有不滿意的,可是一個孩子就沒有這些問題


2019紅姐


兒子媳婦結婚時,我老公還沒退休,親家老倆口一直跟他們生活。因為工作原因兒子在十幾年中跑了四五個城市,老倆口捨棄了平靜的生活跟著東跑西顛,並帶大了兩個孫女。而我們老倆口只是在他們到了新地方之後受邀去旅遊,所以他們回津定居後,老倆口住在新買的市區洋房裡,我們心裡一點怨言也沒有。畢竟老倆口付出的太多了。我還經常囑咐兒子和兩個孫女一定要孝敬兩位老人。


幸福奶奶181101961


實話實說 :女兒就是出門的人 ,女兒就是一個奴隸, 女兒就應該什麼都做 ,父母願意幹啥不能駁回 。我就是一個女兒 ,冤哪!😭我媽在我家老霸道了,天天怨聲載道的,我哥幾天都不打一個電話問問,做女兒真的不容易!


城中事兒


當然算客人,因為您是外姓人,除非這個房子是你全款陪嫁給閨女的,那你住著才硬氣。否則老丈人上閨女家住,怎麼也都是別人的家,怎麼都沒有住自己家硬氣。

閨女也不傻,自己一輩子結這一回婚,婆婆公公給自己蓋好了一套房子,等於給了自己一個溫暖的家。女方的父母,只顧給自己的兒子蓋房子,你給閨女什麼了?你跟你自己家養老多硬氣,非得跑在跑到閨女家養什麼老?

我們哥四個婆婆公公都踏實伺候好了,送走了。我爸有病住院回來,我媽伺候不好,大家都準備讓我老公不上班了伺候我爹,但伺候人的錢有我們三人均攤式分配,比如現在伺候一個不能自理的老人,一個月4500的工資,我們仨人一人合1500,如果由我老公出面伺候,那我妹就出1500,我弟也出1500,這就是最公平的了。

我們父母他們有家,以前看病住院出院後,我們也讓他們上我家來養,他們才不來呢。他們有他們自己的家,自己有病自己花錢,錢不夠了,兒子拿大頭,閨女有錢多給,沒錢少給,我也不富裕,每次出院給拿個三千五千的吧,只要我媽錢夠,誰的錢她都不要。

我說這父母老家,他就明白,人家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從來不上閨女家養老,人家有兒子呢。孝心兒女都應該有,但是誰輕誰重,這做父母的心裡該沒點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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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岳母到女婿家養老,你覺得算主人,還是算客人?為什麼?

按過去老輩的規矩和風俗,岳父岳母到女婿家養老,算是客人。

因為岳父岳母在宗譜上來講不是一個姓,因此屬於外姓人,不能算是主人。

在過去由於封建的危害,一般人都不願意養活老丈人,要是沒有兒子的話,有的找個倒插門的女婿,或者過繼一個人跟他姓,這樣就算自己有了兒子。

另一個願因就是上女婿家養老,怕別人笑話,畢竟不是自己的家,在窮也在自己家。

現在就不同了,人們在也不受封建思想的約束,尤其現在都是一個孩,都是雙方父母,女婿養活老丈人已成長態,把老丈人也當成自己的父母,為所有做兒女的樹立了光輝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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