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辛識平:治理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

辛識平:治理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

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決查處各種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加大國有企業反腐力度,加強國家資源、國有資產管理,查處地方債務風險中隱藏的腐敗問題。對照現實,這番話很有針對性。

“金融行業天天跟錢打交道,而且接觸的老闆都是動不動幾個億、幾十個億、上百億的,給你點錢對他來說小菜一碟。”在近日播出的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中,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如是說。據調查,賴小民收受的各類財物中,光現金就達兩億多元。如此瘋狂的貪腐行為,令人震驚。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懷邦,證監會原主席劉士餘等被查處的消息,無不引發關注。這些國有金融行業的腐敗案件說明,腐敗問題是導致金融風險的重要因素之一,對相關領域黨員幹部的監督管理亟需加強。

近年來,金融領域反腐敗鬥爭加快推進。2019年1至10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審查調查金融系統違紀違法案件5500餘件。治理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既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又要加強源頭治理,把治“已病”和治“未病”有機結合起來。

從反腐實踐來看,保證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是關鍵。一些地方和單位的“一把手”花錢“一支筆”、用人“一句話”、決策“一言堂”,種種任性妄為,不僅給經營管理、事業發展帶來很大風險,也為腐敗大開方便之門。緊盯“關鍵少數”、關鍵崗位,圍繞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才能使領導幹部公正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更有效地從源頭上防控風險。

在2019年派駐機構改革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向15家中管金融企業直接派駐紀檢監察組,並賦予相應監察權,對監察機構之間商請協助的辦理程序等作出細化規定。這些舉措不僅有利於做實做細日常監督,也加強了各部門聯合辦案的力度,釋放出強大的治理效能。織密監督網絡,不斷化解盲區、形成合力,各種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就難以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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