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有借條是事實、但未打款也是事實、只認借條、給虛假訴訟讓路行嗎?

包陽春


這個問題本身並沒有說清楚,借款人是在什麼情況下向你借錢的?借了多少?如果數額較大,應該提供其現金來源的證據。如果數額不大,這還真不好說。


用戶52690519932


這個我親身經歷過,法院只認借條,說這是第一證據,沒打款對方說是現金,只能是敗訴,法官本身業務素質參差,不同法官有不同判決,要說依據,都能從法例上找到依據。


璞苑掃地僧


胡扯。打款是有證據可查的,查不到就很麻煩。現在各大銀行查個東西是很麻煩的,也要託人找渠道。規定保存20年或十年的金融機構檔案,他們往往也做不到也沒有部門強力複查督查。

所有寫欠條要註明以收到款項為準並註明匯款路徑欠條生效


Shijz新華FaYuan劉2穎


沒見錢為什麼會給打借條,這本身就是說不清的問題。按民法有關規定,誰主張誰舉證。也就是說,給錢的人要拿出給錢的證據;說沒有收到錢的借錢人,同樣也要拿出沒給錢的證據。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能說明問題,法院也只能依據現有證據做出判決。


風輕雲淡183830090


只要借條不打款,那是欺詐犯罪了!


拙筆淡靜


誠信是最重要的


春夏秋冬176593461


這個未打款有沒有證據?


1號老爺子


這樣的事經常出現!!!我借朋友的錢還過啦,到現在也沒回去要借條……我感覺誠信最重要!!有時借錢也沒打過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