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已婚男騙財騙色 與四名女子保持“戀人”關係

與四名女子保持“戀人”關係

揚子晚報訊 (通訊員 徐秋露 莫燕萍) QQ、微信、陌陌、探探等網絡社交方式,方便了陌生人交友,也容易暗藏陷阱,稍有不慎,就會人財兩空。有妻有子的蘇州男子蔡某深諳此道,以談戀愛的名義通過QQ、陌陌、探探等平臺結識多名女子,曾至少同時與四名女子保持“戀人”關係,詐騙數萬數十萬不等的錢財。日前,經蘇州工業園區檢察院依法公訴,蔡某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

讓戀人當“妹妹”騙女大學生

蔡某有妻有子,在現實生活中就是個並不起眼的人,雖然與妻子感情不好,但並未離婚。到蘇州後,通過QQ認識了女子孔某,確定了戀愛關係,在其後蔡某的多段“感情”中,孔某一直與蔡某維持著情侶關係,並配合蔡某扮演著“妹妹”的角色,以此欺騙其他幾名女子。

徐某是第一個上當的。2010年7月,蔡某通過QQ認識了還在讀大學的徐某,發展成了“戀人”關係。蔡某告訴徐某,他在蘇州一家企業做建築策劃、繪圖之類的工作,編造了一個假名與徐某交往。兩人分分合合持續了5年左右。2015年1月,蔡某對徐某說有投資項目需要資金週轉,向徐某借了5萬元。到4月,蔡某得知徐某父母給了徐某20萬元用於還貸,就打起了這筆錢的主意,勸徐某把這筆錢投資股市,賺了平分,虧了算他的。徐某信以為真就把錢給了蔡某。後來,蔡某稱這20萬在股市做槓桿全虧沒了,打了水漂。

就在蔡某認識徐某後一年,即2011年初,蔡某通過“陌陌”結識了陳某,對陳某說自己在崑山一家公司做銷售總監,目前單身,相處到2011年11月成了“男女朋友”。交往之初,蔡某向陳某謊稱女友孔某是自己的“妹妹”,叫“蔡文靜”,說“妹妹”被男友騙了,懷孕要做流產手術,讓陳某幫忙。陳某陪著本是蔡某女友的孔某去醫院做了手術,隨後蔡某以自己一個人不好照顧“妹妹”為由,帶孔某住進了陳某的房子,直至2017年1月三人一直同居。交往期間,蔡某先後多次以投資安居房項目要打點關係、入股純淨水廠等理由,向陳某借款20餘萬元。

與三名女子交往同時又騙了女股東

與孔某、徐某、陳某維持“戀人”關係的同時,2013年,蔡某又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加了女子崔某的微信。崔某是兩家公司股東,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蔡某對其死纏爛打,甚至帶著“妹妹”孔某買菜到崔某家裡做飯、打掃衛生。經過一段時間的大獻殷勤,蔡某成功與崔某開始交往,謊稱自己與他人合開公司,做越南核電廠的管件配套,擔任銷售副總,到蘇州度假,因為愛上崔某要和她結婚才留在蘇州。交往期間,蔡某以各種理由向崔某借錢,如越南工廠需要擴展、家裡人需要用錢、表弟的車要維修、自己要跟原省長的兒子一起做生意開廠、自己的店要裝修等等,前後向崔某借了80萬元左右,用一部分錢給自己買了輛奔馳車。後來,蔡某雖返還部分借款,但仍未還清。

值得一提的是,蔡某結識崔某後,利用崔某是公司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的便利,為自己製作了一張崔某公司的工作證,並用這個工作證騙取陳某信任,對陳某說自己的老闆崔某要收回自己在公司的股份,還要追究責任,賠償30多萬,以此向陳某借錢。

到2016年4月,蔡某故伎重演,通過“探探”又認識了範某, 7月與範某確立“戀愛”關係。蔡某與範某交往期間換了一套說辭,說自己是美國移民,沒有中國身份證,自己父親是鎮裡書記,已經去世了,母親是醫學院教授,小舅在越南一個電力公司做老闆,自己則是這家公司工程師,現在回國度假。在面對範某時,“女友”陳某和孔某則成了蔡某口中的“兩個妹妹”,蔡某告訴範某,自己和兩個“妹妹”一起住,一個是親妹妹“蔡文靜”(也就是孔某),一個是領養的妹妹陳某。交往期間,蔡某多次以投資工廠等名義向範某借錢,但未得逞。

紙裡終究包不住火。到去年蔡某的不恥行徑暴露,被蘇州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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