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古代皇帝女兒纏足嗎?

馨馨話語


當然不是,中國歷史上下五千年,纏足是封建社會才興起的一種封建陋習,至於裹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




大部分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裹腳興起於五代,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裹腳的。學者認為纏足始於南唐後主李煜,李後主附庸風雅,歌女用帛纏足,使腳纖小而足尖,在蓮花臺上展姿起舞,以博後主歡心。以致後來有“金蓮”和“步步生蓮”之說!但此時婦女裹腳還並不普及,裹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裹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


宋代時,女子必須自幼被大人纏成三寸之腳才是美女,否則被視為粗人,同時,裹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於是宋代纏足之風盛行。元明兩朝,纏足一般限於士人階層,只准有錢有勢人家的女子纏足。勞動人民一般不會纏足,以此分出貴賤,賤民階級的女子不得纏足。

清朝馬上得天下,清政府為了保護遊獵民族人高腳大便於狩獵的特點,並從滿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慮,多次禁止旗人纏足。滿族婦女都崇尚大腳,不纏足。但清軍入關後,漢族女性的“三寸金蓮”卻贏得大清滿族婦女的青睞。但屢禁不止,仍有許多旗女仿效不疲,纏足之風反而日盛。滿族女子對小腳崇拜達到了狂熱的程度,而且纏足風愈來愈烈。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千百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通過纏腳而來的小腳真的那麼美嗎?以至於男人在娶妻時將它作為一條最重要的標準,而女性將它作為人生中對自己身體必須實現的重大改造?



再就是歷史上曾經有那麼幾個時間也是不纏足的,例如當年太平天國運動,其轄內就解放婦女,摒棄纏足陋習。 纏足對於古代的女性身體造成了嚴重的摧殘,一直到民國時期,國內依然存在。新中國成立以後,女人能頂半邊天,纏足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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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告訴你自宋朝到清朝,皇室公主是不允許纏足的。而且明清兩代都有皇帝諭旨,三令五申絕對不允許皇族之中女子纏足。

“纏足”這種陋習自打宋朝開始便已經時興,那些青樓女子以小腳為榮,而那些登徒子們,上至帝王、下至酸儒,都有喜歡小腳的嗜好。更有甚者為看女子的小小蓮足不惜下血本,更開設什麼“品蓮會”“賞蓮會”之類的大賽,讓那些青樓女子在鬧市之中,端坐高處露出小腳,供那些紈絝公子哥兒,酸腐登徒子們品鑑賞玩。

目前很多古詩詞名家的作品之中,很多有對女性小腳的讚美,更具愛戀之情,這其中就包括蘇東坡、車若水、秦少游等等。

到了明朝,雖然朱元璋下令不允許裹腳纏足,但是卻依舊禁不住,偶爾有些地方禁了一段時間,但等老朱一死,又沒人管了。但是朱元璋嚴格下令,宮內不許有小腳纏足者,不論公主還是宮女,一律不許。

過了明朝,滿清人入主中原做了皇帝,但是依舊嚴苛下令,滿人女子不允許有小腳纏足者,男子不允許有太監者。但卻不反對漢人纏足,並且大力支持。但是慢慢的,這種風氣也傳染到滿人女子身上,看到漢人的女子都是小腳,於是又滿人女子也學著纏足,久而久之,變成風氣。皇帝也就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自己家裡沒人纏足就可以了。於是乎上至青樓女子,下至田間夫人,一個個都恨不得三寸金蓮,把好好的一雙天足,硬生生裹成可怕的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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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中,有許多特殊的審美癖好,比如“楚王好細腰,宮女多餓死”,或者唐代那種體態豐腴的“胖美人”,而流傳最久,影響最大的非“纏足”莫屬。

關於“纏足”的起源時間有很多說法,有的說始於南唐後主,有的說始於隋唐,但是經過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明清時期達到頂峰。

纏足這種陋習逐漸滲透到社會各個階層中,除非一些家庭條件差,女人也需要充當勞動力的,無奈沒辦法纏足,但是這種女人會在社會上遭到歧視。

清朝入關後,滿族女性沒有纏足的習慣,但是受到漢族文化的影響,很長一段時間也以纏足為美,朝廷也曾多次下令禁止纏足,但是在民間依舊非常盛行,這種陋習一直延續到民國。

通過考古發現,大多數明朝的皇族女性也是纏足的,但是和後期變態的折骨纏成“三寸金蓮”有區別。而清朝格格們並沒有纏足的風氣,反倒是社會中下層對於“纏足”有著強烈的追求。


一點點歷史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里,一種畸形的美,裹腳之風盛流起來,女子裹腳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不止平民老百姓才會忍受這樣的痛苦去裹腳。而皇室裡的女性也是要裹腳的。




裹足的陋習始於隋,在宋朝盛行,當時她們廣泛將小腳當成是美的標準,她們則將裹足當成一種美德,不怕痛苦的裹起小腳。現在我們把裹過的腳稱為三寸金蓮,三寸金蓮是當時女人稱為最美的小腳。



後來到了明朝。明朝的開國皇帝是來自草根階級的朱元章,朱元章的皇后是有名的大腳馬皇后,基於此,許多的人都認為明朝皇室的女子是不用裹腳的。其實並沒有,裹腳是一種美麗的行為,明代公主用裹腳來體現皇室之美了。




到了清代,才大力阻止女子纏足,因為滿族統治者以為這是一種陋習。順治元年孝莊皇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後,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往後,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卻對女子纏足弛禁,所以纏足又盛行起來,不只漢族女子纏足,連不少滿族女人也豔麗學樣了。

女子纏足一直延續到民國初期才逐漸不準,但是直到全國解放後,少數邊遠地區仍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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