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古代貴族陪葬時候,是把人直接活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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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活埋的很少,一般都是用各種方法殺了再埋進墓裡。

剛開始用人來殉葬是發生在古代的原始社會,那個時候,對神靈的祭祀是很頻繁的,部落族長都非常重視。而負責和神靈進行溝通的巫師,為了向神靈表示尊重,開始用活人來殉葬,把活人殺死進行祭祀。從此,這個陋習開始傳承下來,只有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用不等數量的人來殉葬,而殺死那些用來陪葬的人更是殘忍無比。有的砍一刀,讓人不停的流血,直到流盡而死,有的用錘子把人的頭錘破而死來殉葬,有的把人的手足砍掉來殉葬,有的把人給毒死來殉葬,甚至把水銀灌入人體,讓人體不腐爛還保持著栩栩如生的神態來陪葬,總之就是殘忍。還有一種,就是把用來陪葬的人和一些糧食一起埋進墓裡,然後封住墓口,讓裡面的人人吃完了糧食後,活活餓死來陪葬。

到了封建社會,同樣繼承了用人殉葬的陋習。不同地位身份的人,如天子諸侯,殉葬的人數都幾十人上百人不等,平常的官員殉葬的人數就小些,至於平民老百姓,生活都艱難,就不用想死後用人來殉葬了!“視死如生”,生前有多少人服侍,死後就用人來殉葬,在另外的世界也要有人來服侍,這就是封建社會統一的殉葬制度。

到了明朝,明英宗取消了用人來殉葬的制度。以後的社會就沒有以前那樣猖獗,只是陋習還是沒有完全消除,只不過殉葬的人數少了,基本都是在個位數而已。直到現在的文明社會,這種醜陋惡習,永遠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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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其實更應該稱作“殉葬”。這裡解釋下兩者區別,陪葬是指自然死亡後或者把沒有生命的物件,陪同墓主人一同下葬,而殉葬是強迫別人直接陪同主人下葬。史書記載關於殉葬的例子很多,現在考古研究在發掘墓葬時也有不少的殉葬物品以及人畜的骸骨,簡直觸目驚心。



殉葬最早始於殷商時期,按照題主說法應該是問“人殉”,《禮記》中記載“殺人以殉葬,以快生意”。殉葬者一般情況為主人的貼身丫鬟、奴隸、以及俘虜之類的戰利品。為了讓墓主人在另一個世界不太孤獨,在下葬之前會把殉葬人殘忍殺死,一同埋起來。據記載戰國時期的秦武公死後殉葬人數達到近200人。



當然也有題主所說的直接活埋。這類做法更加殘暴,殉葬人數也更加龐大。春秋時期吳王為了給自己女兒殉葬,召集當地所有老百姓參加葬禮,在葬禮中宣佈在場所有人全部活埋,陪同他的女兒一起永遠消失。成千上萬無辜的生命成了殉葬品……這基本等同於坑殺!而遼代的耶律阿保機殉葬者則是他的幾百號大臣。這種慘無人道的殉葬制度一直沿續到清朝努爾哈赤之後才慢慢消失。可見封建社會的殘暴程度,絕對不是如今你我能夠想象的到的。

以上就是我的解釋,歡迎各位朋友下方留言,說出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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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管是陪葬還是殉葬,都是人先死了,然後再進行陪葬或殉葬。

陪葬,一般是等待活人正常死亡後以葬於墓中,比如貴族先死了,正室夫人一年後也死了,這樣會把貴族的墳墓掘開(這裡不是盜墓,是正常打開),把正室夫人的屍體與貴族放一起,這個叫陪葬。

題主問的應該是殉葬,而殉葬與陪葬不同之處在於,它是以某種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後以葬於墓中,有自願或強迫兩種形式。

自願的還好說,就是用情太深,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那種,貴族死了,他覺得活著也沒意思了,於是也就跟著死,這樣的例子還是有不少的,比如特別忠於皇帝的太監,特別喜歡丈夫的妻子等。

強迫的就不是那麼的好了,這裡的基本上是貴族的妻妾、奴僕等,甚至還有的人,買上一些幼童、少女等一起殉葬。他們會先把這些人弄死,如果是毒死,或是趁著不注意用刀捅死的還好說,怕就怕在,像古代祭祀那樣,眼睜睜的在那裡等死,那時候其實最煎熬。

殉葬制度,自商周起,到民國時代,每個朝代都有,這其實也算是封建社會的悲哀之處,那個時候,風流倜儻的只有階級高的,而大部分人,其實都是生活在底層,飽受剝削,沒有一點點的人權。

動不動就拉去殉葬,你說多嚇人!

另外,陪葬、殉葬制度不僅中國有,很多國家在古代的時候,都是這樣,由此可見,儘管語言不通,甚至從來不知對方的存在,卻能做出同樣的事情,這就是人性的醜陋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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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葬制度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制度。殉葬人有被活埋的,也有被殺或自殺後陪葬的。

中國最早的殉葬制度始於商代。 當時,奴隸主貴族死後,都用奴隸殉葬,目的是供自己死後奴役驅使。殉葬的奴隸少則幾人幾十人,多則二三百人。 周代、春秋戰國、秦代都沿襲了殉葬的作法。特別是秦始皇死後,後宮嬪妃中未生子女者一律殉葬,給他建造墳墓的所有工匠全部殉葬。其殉葬者多達萬餘人,為歷史所罕見 。 漢唐時期殉葬制度曾一度停止。但皇帝死後要有死了的皇親國戚和達官顯宦在皇陵旁陪葬。



宋、明、清三代殉葬又開始實行。但明朝時期英宗還是個比較人道的皇帝,他認為用人殉葬過於殘忍,所以臨終時發出詔令:“ 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

清太祖努爾哈赤、清太宗皇太極、清世祖順治死後仍有人跟著殉葬,但是數量已經大大減少。


中國的殉葬制度終止於清康熙一朝。當時,御史朱裴上奏康熙,說殉葬制度“屠殘民命,慘忍傷生”,況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康熙也感到殉葬制度確實十分殘酷,故而下旨,明令廢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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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某些重要人物死後,都要拉上一些無辜的人進行殉葬,企圖通過這種作法保證死者亡魂的冥福。一般選為殉葬對象的主要是死者的妻妾、待僕等。讓活人殉葬是古代最為殘忍和野蠻的一種制度,在商、周等奴隸社會最為嚴重。

據考古發現:烽火戲諸候的周幽王墓穴中有百餘具屍體,男性只有周幽王一人,其餘全部為女性。有個別殉葬者還包括王候寵信的大臣,秦穆公死後陪葬者還包括親信大臣。

最殘暴、最可惡的當屬春秋時的吳王闔閭,這傢伙為女出殯那天,一路吹吹打打,熱鬧場面吸引了成百上千的吃瓜群眾,沒曾想好奇害死貓,結果這些人全被活埋進墳墓,當了陪葬者。

秦始皇死後,秦二世率百官與後宮妃嬪、夫人,護送靈車到了驪山。到達墓地後,胡亥突然下令沒有生過孩子的妃嬪全部殯葬。當時秦始皇滅六國後搶來的妃嬪何其多也,大都連見秦始皇的機會都沒有,更別說生子,所以就這樣悲慘地活活殉葬於陵墓內。

秦漢之後,殉葬做法有所收斂,增加了一些用木俑、陶俑替代的辦法,但並沒有絕跡,其中最有名的當屬明朝前期的幾位皇帝。而開啟大規模活人殉葬惡例的是朱元璋,據說,朱元璋死後,後宮有38位嬪妃為其殉葬。而明成祖朱棣死後殉葬的嬪妃也有16人,仁宗有5人,宣宗有8人,直到明英宗朱祁鎮始被廢止。

以上只是羅列了一下殉葬的歷史,其實殉葬最可怕的還在於殉葬者的死法,可謂五花八門,慘不忍睹。各位看官可得做好些心理準備,膽小者慎入。

古代的殉葬者,雖然也有極少數自願者,但百分之九十九應該都是被強迫的,所以死法也是很殘忍,主要有:砍頭、吊死、毒死、活埋。

其中“毒死”也是有講究的,需給殉葬者強灌水銀,因為把人灌入水銀毒死,會屍身不腐;而“活埋”則是將殉葬者手腳捆住,擺成一定姿勢,隨即快速填土。

1987年發現的河南濮陽西水坡45號墓,墓室的東、西、北三個不同方向各有一個龕室,內各有一具小孩的屍骨,朝向不一。專家認為這三個小孩都是殉葬者,他們應該就是典型的“活埋”殉葬。

上吊:一般都為殉葬的宮女和嬪妃,殉葬那天,這些人都被集中到一個屋子。這個屋子裡安放了一把把太師椅,每個太師椅上方都懸掛著七尺白綾。在待臣和太監的逼迫下,站到太師椅上,將頭伸進了早已係好的套扣,而被嚇壞了的宮女會被太監強行扶上太師椅子上,然後用套扣套在宮女的脖子上,隨後搬走椅子。

灌水銀: 為了保證陪葬的宮女嬪妃容顏不變,有人想出了一個狠毒的辦法,就是在她們的體內注入水銀。首先,他們在給那些陪葬的宮女嬪妃的茶杯中下“安息藥”,等這些人睡著後,那些太監就在頭部切開一塊,執行人手持銅勺,往切開的部位裡面倒水銀。

可是說,活人殉葬是古代社會十分殘忍而滅絕人性的。而歷史上直到明英宗時期才結束這一作法。他在遺囑中寫到:“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而到了清康熙年間,這種做法終於被完全禁止。


朝聞歷史


殉葬制度是古代最為殘忍的一面,這種制度在古代文明發達程度越低的時候越嚴重。古人認為,人死後在地下是一個新的開始,在那裡同樣需要牲畜、各種器具、僕人、美女,所以,對於有條件的貴族來說,會極盡所能為死亡後的生活鋪路。


古代殉葬分為主動殉葬和被動殉葬,當然前者很少,一般都是直接自殺。而後者,死法就千奇百怪了。朱棣死後,命宮女妃子上吊而死,房中三尺白綾,在太監的催促下結束生命。

還有一種死法極其殘忍,那就是毒死。先給殉葬者飽餐一頓,裡面下了許多蒙汗藥。等到他們昏昏欲睡的時候,將其頭皮割開一個口,像裡面澆水銀。水銀劇毒,而且有防腐的功效,澆上之後奇癢難忍,轉而劇痛而亡,據說可皮肉分離,相當恐怖。



而砍頭的死法,多出現於奴隸制社會,從奴隸制時期的一些大墓穴中,發現有人屍體重合放置,頭顱被單獨埋在一邊,可推測,當時大量的殉葬者是被砍了頭的。所以,古人對待殉葬者,一般都是先將其殺死,再進行殉葬。


歷史密探




陪葬制度,又稱殉葬制度,是奴隸社會及封建社會的一種極致殘酷的制度。即人死後用活人殉葬,而殉葬的人有的被活埋,也有的被殺或自殺後陪葬。

據考古發現,中國最早殉葬制度始於商代。 在商代,人們相信人死後,靈魂生活在另一個世界裡,墓葬是墓主在另一個世界的居所,因此,一切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禮制辦事。

因此,奴隸主貴族死後,便用奴隸為之殉葬,以供其死後奴役驅使。


在後來發掘的奴隸主的墓葬中,一般都有幾個或幾十個人殉葬,有的大墓甚至有二百至三百人殉葬。

墓葬中的殉葬奴隸種類多樣且齊全:骨架旁擺著車馬的,是駕車奴隸;骨架殘存有狗骨的,是養狗奴隸;骨架旁放有刀劍的,是武士奴隸……

另外,骨架旁沒有頭骨,頭骨在另一邊的,是被殺後殉葬的奴隸;而骨架上手骨被反綁在背後,並有明顯的掙扎痕跡的,是被活埋殉葬的奴隸。 商以後,周、春秋、戰國、秦朝皆有殉葬習俗。



《西京雜記》記載:幽王冢甚高壯,羨門既開,皆是石堊。撥除丈餘,乃得雲母,深尺餘,見百餘屍,縱橫相枕藉,皆不朽。唯一男子,餘皆女子,或坐或臥,亦猶有立者,衣服形色,不異生人。唯一男子應是幽王,百餘女子應是殉葬的宮婢、妃妾。

春秋戰國時期,《墨子·節葬》篇說:天子殺殉,多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多者數十,寡者數人。

公元210年,秦始皇死,其墓葬中的殉葬者更是多達用以萬計。

當時,秦二世下詔令: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因此,殉葬倍增。

另外,據《史記·秦本紀》記載:葬既下,或言工匠為機,臧(指奴隸)皆知之,臧重即洩。大事畢,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復出者。

為了不讓這些工匠洩漏墓中的機密,便將他們統統置於死地,人數多達上萬人。



這種殘酷的殉葬制度最終終止於清朝康熙時期。

大略謂:屠殘民命,乾造化之和。僭竊典禮,傷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慘忍傷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責問奴僕,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為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


紅磨館


首先要清楚一點,在古時候並不是所有的朝代都有活人殉葬,基本都出現在了文明程度非常低的時候,比如奴隸社會,中國歷史上的殉葬制度是非常發達的,人們相信自己死後,靈魂會去陰間,到了陰間人們依然要使用活著時候用的東西,所以人們會選好多的陪葬物,歷史上那些大人物死後,陪葬品奢華程度令人驚訝。

最早的時候不僅是要陪葬物品,更是要陪葬活人,在漢朝的時候朝廷明文禁止使用活人陪葬,可是依然是屢禁不止,一些貴族私下裡還是會使用活人,到了朱元璋統治時期,作為皇帝的他公然恢復了人殉制度,實在是令人難以理解。當然後來隨著文明程度越來越高,已經沒有人會選擇用活人去殉葬。

那麼很多人便好奇一個問題,老聽人說人殉,顧名思義就是用大活人來殉葬,那這個人是直接活埋還是先殺了在埋進去呢?其實在真實的歷史中,各種各樣的死法都有,比如朱棣找宮女殉葬的時候,他就讓宮女先上吊自盡,然後在把屍體搬過去殉葬,這種就是先殺瞭然後殉葬。

在奴隸社會的時候,也是這樣殉葬,基本都是先將人給殺了,然後在埋葬,並且都是砍頭。一般直接活埋的情況比較少,以目前的情況來看,直接活埋的情況非常稀有,一般活埋都是先給殉葬吃飽,飯菜裡下上蒙汗藥之類的東西,一般情況下,殉葬者直接就死了在墓中。

這都是正常殉葬,最恐怖的是一些迷信的墓主人,他們會將殉葬者的頭皮割開,然後往裡面灌入水銀,他們認為這樣殉葬者的靈魂便不會離開這裡,這樣就能一直侍奉自己,還有一部分會用水銀灌入嬰兒體內,讓嬰兒殉葬,因為嬰兒靈魂純潔,在墓裡有可能會讓墓主人成仙,這些都是比較迷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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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目前發掘出來的秦景公墓吧,這是我國目前發掘的最大的先秦墓葬,深24米,長300多米,寬50多米,近萬平米的墓葬,想象一下!當然,遠遠不能和始皇帝比。

在景公大墓第2層臺基處,考古人員先後發掘出20多具人骨遺骸,他們在墓穴裡無棺無槨,位置雜亂無章。有一個頭骨嘴大張,死前像是在聲嘶力竭地呼喊著什麼。

根據他們的位置,考古專家判斷,這些人應該是被捆綁起來直接活生生埋在墓穴裡的,他們顯然在死前經歷了激烈反抗和求生掙扎。考慮到感官,配圖就放一些常規圖。

而在這20多具遺骸下面,還陸續發現了160多具棺木,每個棺木裡都有一具人骨遺骸,這些人顯然自願陪葬的殉人,自殺之後被放入棺木,到另外一個世界繼續陪伴主公。

秦景公的墓穴裡,總共發現了180多具人殉,這裡有自願陪葬的,也有強迫活埋進去的,總之,極其殘酷,極其慘烈,可以腦補一下當時的場景!

人殉是早期墓葬文化的特點,我國從商周一直到唐末都存在,至於陪葬的則五花八門,一般都是奴隸、婢女、侍妾、戰俘等等,不過先秦時期較為普遍,也有活埋進去的。

春秋時期的秦人經常搞人殉,秦穆公搞了177人的人殉,包括他最心愛的近臣子車氏兄弟三人,這也是《詩經.秦風.黃鳥》的來歷,臨其穴,惴惴其慄。走進墓葬,都能感受到三人在臨死前的恐懼和無奈。

秦漢之後人殉就很罕見了,活埋更不可能,一般都是自殺之後再殉葬,少數民族政權居多,比如滿族,大汗死後,沒有子女的妾室一般都要殉葬,努爾哈赤死後,皇后和2個妃子殉葬,順治帝死後,30多名妃嬪殉葬,直到康熙時期,嚴厲禁止,殉葬制度才徹底終結。

朱元璋死後,殉葬的妃嬪多達40人,最恐怖的是成吉思汗死後,靈柩歸葬,沿途數千里路,所遇之人全部殺死陪葬,這個數字極其龐大,難以估計。


雲中史記


古代的人殉是一件極為殘忍的事情,開始於原始社會,在奴隸制時代盛行不衰,而且在商周時期發展到鼎盛,不僅僅是帝王將相去世後有人殉現象發生,甚至在一些奴隸主和封建地主的墓葬中也發現了人殉這一現象。



古代的人殉既有活埋現象,也有先處死之後陪葬的情況。

歷史上殉葬的情況

殷墟大墓

1928年,河南殷墟遺址開始發掘,1935年時,發掘出了一座殷代大墓,整個墓葬中有大量人員陪葬。考古學家分析推測,當時墓葬建造完成之後,留下墓道口,將等待陪葬的人員反綁進入墓中,然後在逐個把頭顱砍下,最後留在墓中。



秦穆公大墓

《史記》記載秦穆公去世後陪葬了177人,其中還有大臣奄息、仲行、針虎三人。而秦穆公發掘之後,發現墓中有186具遺骸。根據考古學家推測,其中有72具遺骸為姬妾、近臣。他們是事先被處死,然後陪葬。有94具遺骸可能為工匠,這些人被活埋致死。還有20具遺骸可能是奴隸,這些遺骸比較凌亂,可能是被砍殺致死。



吳王闔閭為愛女陪葬

春秋時期的吳王闔閭最疼愛的女兒死後,為其修建了巨大豪華的墓葬。《吳越春秋》記載;

“鑿地為池,積土為山”,所鑿之處,遂成大湖,名曰——“女墳湖”。

為了給愛女用活人陪葬,吳王闔閭在女兒出殯的那一天吹吹打打,還命人趕著翩翩起舞的白鶴,這樣吸引了成千上萬的人圍觀看熱鬧。



當圍觀者跟隨來到墓地之後,吳王闔閭突然下令軍隊將此地圍困,讓上萬百姓為愛女陪葬。

使男女與鶴俱入門,因塞之”,

這句話說明當時闔閭下令,將跟圍觀男女百姓全部趕進地宮,然後堵上墓門。這些百姓就這樣被埋進了墳墓,成了闔閭愛女的陪葬者。



秦始皇陵墓

《史記》記載;

“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臧皆知之,臧重既洩,大事閉,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循出者。”

這段話說秦始皇下葬之時,秦二世下令凡是後宮沒有生育過的后妃都要陪葬。當秦始皇下葬之後,有人說工匠知道地宮中的機密,很可能洩露。所以把大量的工匠關進了秦始皇陵墓之中。



秦漢以後,帝王人殉的行為略有收斂。到唐代之後基本消失。但是宋朝時因為周圍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人殉制度再次死灰復燃。明太祖朱元璋死後陪葬了40多位后妃。明仁宗、明宣宗等都有後妃陪葬。直至清朝時,努爾哈赤、皇太極、順治等都有活人陪葬。



人殉的死法

活埋

一般是把殉葬人的手腳綁好,然後推入殉葬坑中,或者戴上刑具等等。

有的甚至是把手腳砍掉,然後把將死之人放入墓中。

最殘忍的就是把殉葬人用鐵釘 釘死在墓中的牆壁之上。




處死

一般陪葬的妃嬪或者大臣等等,大部分在殉葬之前已經處死。

而處死的方式大部分採用毒酒、上吊或者砍頭。

還有一種說法是為了陪葬人員不腐,給選定殉葬的人灌食水銀。而西漢廣川王劉去在盜掘哀王冢時,據說一百多具屍體沒有腐爛,推測有可能是灌食了水銀。



人殉制度在康熙年間從法律上禁止,但實際上當時的社會輿論一直鼓勵人殉制度,甚至公然表彰殉葬的妻妾,為她們建立貞節牌坊,稱她們為“烈女、節婦”。所以實際上這種制度並沒有根治。而最終消失是在新中國成立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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