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越南犯罪:廣州判決 上海執行

上海提籃橋監獄是抗戰勝利後,中國境內最早審判日本戰犯的地方,也是處決日本戰犯的重要場所,這裡不僅有室內刑場(絞刑房),而且有室外刑場。據查考,從1946年4月至1948年9月期間,共有20名日本戰犯在提籃橋監獄被處決

徐家俊

監獄史學者

抗戰勝利後,1945年9月16日,由日軍第23軍司令官田中久一中將向中國第二方面司令官張發奎上將投降。同年12月,國民政府主席廣州行轅成立了戰犯調查組,擬定了轄區內日本戰爭罪犯的調查計劃,並劃定了調查地區分令各機關部隊按計劃實施。1946年2月15日在廣州市廣衛路4號設立廣州行營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簡稱廣州軍事法庭),從此拉開了審判華南地區及越南的日、德、意法西斯戰犯的序幕。審判工作從1946年7月開始,到1948年3月10日結束。

廣州軍事法庭是由當時的廣東省高等法院、廣東省高等法院檢察處、行營3個單位抽調部分人員,聯合組成的一個審判戰犯特別法庭。軍事法庭內設審判庭、檢察處、書記處3個部門。其時,廣東高等法院庭長劉賢年出任廣州軍事法庭審判官及庭長,廣東高等法院檢察處檢察官蔡麗金任主任檢察官,廣東高等法院主任書記官黃炎球擔任主任書記官。

據統計,華南受降的日軍近10萬人,在日軍被遣返之前最大限度地完成徵集調查罪證任務,據《廣東高等法院檢察處工作報告書》記載:“調查工作遇到種種困難。主要原因有:一、淪陷區人民遷徙頻仍,當時被害之人恆多他適。二、人民習慣每易善忘,時過境遷,恆不願舉報。三、被害地區遼闊,各處交通不便,難以普查。四、調查旅費浩繁,表結用紙亦多,各地方法院限於經費,頗難措辦。”

從這個報告可以看出,當年調查取證工作的艱辛。從1946年7月起到1947年12月31日,廣州軍事法庭共計拘留戰犯近千人。廣州軍事法庭成了見證廣東軍民一雪八年屈辱的地方。被判處死刑48人、判處無期徒刑21人、判處有期徒刑47人、無罪釋放55人、結案總數171人,此數目亦有其他說法。

廣州軍事法庭在全國十個軍事法庭中,判處死刑者、結案者都名列前茅。其中判處死刑的日本戰犯中,除了侵華日軍23軍司令兼香港總督田中久一中將、日軍華南第130師團長近藤新八中將、129師團第92旅團長平野儀一少將、華南派遣軍憲兵隊長重藤憲文等日軍高級將領,還有一批日軍特務和憲兵。其中不但涉及到廣東省,而且還有越南地區的日本戰犯。

由於被法庭判處死刑者,當時有上報國防部核准的程序,在死刑犯核准的過程中,廣州軍事法庭奉令撤銷,但是軍事法庭看守所裡還關押著3名被判死刑的日本戰犯。他們分別是前駐越南日本憲兵本部特高科中國班主任兼河內憲兵分隊隊副妻苅悟、前駐越南峴港憲兵分隊特高科曹長田島信雄、軍曹小西新三郎。

他們3人的罪行基本相同,主要殘害居住在越南的中國華僑。妻苅悟在1945年將華僑潘永昌、吳植生逮捕後濫施酷刑,吳植生因傷致死。田島信雄、軍曹小西新三郎在1943年4月5日將華僑徐文茂、李仲珣逮捕施以酷刑致死。小西新三郎在拘捕華僑時,還搶劫財物,佔為己有。抗戰勝利後,由被害人親屬舉報,經廣州軍事法庭受理,先後對這3名負有血債的日本戰犯進行審訊,依據確鑿的證據及犯罪事實,分別判處他們死刑,並已呈奉國民政府國防部核准,等候上級的指令,因原廣州法庭結束,故解送上海執行。

從廣州乘輪船到上海,要好幾天,一路上風險很大,一怕他們逃跑,二怕他們自殺死亡。廣州的軍警經過幾天不眠之夜,終於把妻苅悟等3個日本戰犯順利送到上海提籃橋監獄,並完成犯人的交接手續,飽餐幾頓後回羊城交差。

1948年4月,上海軍事法庭接到國防部奉核准對妻苅悟等3人執行命令,4月20日中午由庭長石美瑜帶隊,上海軍事法庭主任檢察官王家楣、通譯官王仁明、書記官王成華,率領武裝憲兵前往提籃橋監獄,將妻苅悟等3犯提出。3犯均穿黃色軍服,態度慌張失態,頻向庭長鞠躬行禮。經檢察官王家楣詢明年齡、籍貫,妻苅悟,時年34歲,日本鹿島縣人;田島信雄,時年31歲,日本熊本縣人;小西新三郎,時年40歲,日本大阪府人。王家楣鄭重向他們宣佈,“今天奉國防部指令,將對你們執行槍決。你們有什麼話要說”。

午後一時正,妻苅悟等3人由憲兵押赴提籃橋監獄刑場。這一刑場自1947年8月起,先後有多名日本戰犯在此,飲彈身亡,大多每次一人,最多僅兩人一併槍決,今天同時有3名日本戰犯一起執行死刑,是歷史上的第一次。而且這3人系廣州判決,上海執行,更顯得與眾不同。上海的許多媒體記者,也紛紛前來採訪。

上海提籃橋監獄是抗戰勝利後,中國境內最早審判日本戰犯的地方,也是處決日本戰犯的重要場所,這裡不僅有室內刑場(絞刑房),而且有室外刑場。據查考,從1946年4月至1948年9月期間,共有20名日本戰犯在提籃橋監獄處決,其中執行絞刑6人,執行槍決14人。而且當年執行絞刑的絞刑房仍奇蹟般地按原樣保留至今,成為上海監獄陳列館的一個組成部分。如今提籃橋監獄已經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於獄內的“上海監獄陳列館”被中共中央、國務院列為國家級的首批80家抗戰遺址、設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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