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疫情防控期間 全面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河南法制報全媒體記者張東 特約記者李夢華)

1月31日,開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全面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通知》要求,各縣區政府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關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服務,加強對各個集中收治定點醫院、疑似病例集中隔離區等的消防安全指導服務,排查消除人員、物資、器材高度集中區域消防安全隱患,加強對持續運轉的用電、用氧設備消防安全檢查,暢通消防通道。

針對為防控疫情擴散實施封閉管理的小區和單位等,各縣區政府要組織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村社區等網格力量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排查,對因封閉管理車輛隨著佔用消防安全通道等隱患及時清除,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遇突發火情能夠保障消防救援車輛正常通行。同時,要對封閉管理小區的消防基礎設施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正常使用。

各縣區政府要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專家對加班加點生產口罩、防護服、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和倉儲物流企業提供具體消防安全指導,對重點單位要採取派駐指導,明確專人負責,確保生產安全。

《通知》強調,開封市消防救援支隊要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對各縣區疫情防控期間消防安全工作的統籌調度,組織各縣區消防救援部門對救援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處理,對拒不執行消防安全監管指令的單位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由屬地政府依法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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