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太原警方依法查處三起無證經營、高價販賣口罩案(事)件

太原警方依法查處三起無證經營、高價販賣口罩案(事)件

杏花嶺分局查獲郭某、李某高價售賣口罩案

2020年1月30日,杏花嶺分局接到線索:轄區某小區有人在業主群內高價販賣口罩。民警迅速展開調查工作。

經核查:2020年1月25日,正值新型冠狀病毒高發季節,口罩緊缺,郭某和李某薇在家庭聚會上得知其親戚趙某有購買大量口罩的途徑,為購買口罩用於販賣和自己使用,李某薇遂向趙某陸續購買口罩400個,總計花費5900元。後郭某在小區業主群內向鄰居進行販賣。截至目前,郭某和李某薇共獲利860餘元。同時,民警從其家中查獲還未賣出的14個KN95型口罩和20個KN90口罩。杏花嶺分局將進一步對趙某販賣口罩的事實進行核查。

杏花嶺分局查獲郝某高價售賣口罩案

2020年1月30日,杏花嶺分局接到線索:轄區居民郝某高價售賣醫療口罩,發國難財。民警迅速前往其住所地展開調查。

經查:2020年1月25日,正值新型冠狀病毒高發季,郝某為牟取暴利,哄抬物價,相繼從杏花嶺區某小區一住戶、微信群、某藥房購入KN90、KN95型口罩共計231只,隨後在其微信朋友圈中發佈販賣口罩信息,向微信好友、親友進行販賣。截至目前,郝某將所購口罩全部賣出,盈利1560元。

萬柏林分局查獲李某高價販賣口罩案

2020年1月30日萬柏林分局接到轄區有人高價販賣口罩的線索後立即抓獲嫌疑人李某。

經查,李某於1月26日購買200個一次性口罩,後將自用之外的口罩全部通過微信群出售,獲利800元。

經警方批評教育,郭某、李某薇、郝某、李某等四人均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刪除出售口罩的消息,並保證疫情期間不再出售口罩。

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證無照經營。

根據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在1月25日發佈的《山西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的通告》,凡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串通漲價以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在全市上下眾志成城、齊心協力防控“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太原警方將牢固樹立“疫情就是警情”的理念,毫不動搖地堅持依法嚴打方針,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擾亂社會秩序、干擾疫情防控、妨害公務等15類違法犯罪行為,對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嚴重違法犯罪案件,將組織精兵強快偵快破,並及時予以曝光,形成強大震懾,全力保障社會秩序的平安穩定。

警方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疫情期間,不要做哄抬物價的行為,更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產品。廣大群眾要積極監督,發現哄抬價格、串通漲價或者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舉報。希望廣大市民用實際行動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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