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發生以後,長沙市市場監管局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堅決落實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責任,圍繞“保價格、保質量、保供應”,加大專項稽查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築牢疫情監控防線。近段時間,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執法隊伍持續出擊,查處查實一批違法案件,現公開曝光長沙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辦的第二批典型案例,希望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主體責任,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严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曝光第二批违法典型案例](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案例一
天心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哄抬價格案
案件詳情
1月27日,接群眾舉報,天心區湘晨百貨超市在網絡平臺上開設網店(網店名:天貓小店(湘府西路店))銷售3M口罩,涉嫌哄抬價格。
經查,1月26日,該店從長沙市雨花區紅星大市場如意百貨超市購進“3M 9001型自吸過濾式防顆粒呼吸器隨棄式面罩(口罩)無呼氣閥 ”100只,購進價格為20元/只,在網絡平臺開設的天貓小店(湘府西路)內銷售,銷售價格為70元/2只(35元/只),已銷售41只,獲利356.7元。剔除網絡平臺收取的18%的網絡平臺服務費,該超市銷售上述口罩的利潤率為33%。
查處情況
該店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天心區市場監管局擬依法沒收違法所得
356.7元,並處罰款1783.5元,共計2140.2元。案例二
瀏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銷售口罩未明碼標價案
案件詳情
1月27,接群眾投訴後,瀏陽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長沙文華醫療器械貿易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
檢查發現該店以12元/只的價格購進KN95口罩200只,以30元/只的價格對外銷售,已銷售100只,且貨架上所有銷售產品均未明碼標價。
查處情況
該公司涉嫌構成未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瀏陽市市場監管局擬依法處罰款 5000元。
案例三
瀏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銷售口罩未明碼標價案
案件詳情
1月30日,接群眾舉報稱,瀏陽市官渡鎮康之源大藥房官渡店一次性口罩售價20元一個。瀏陽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現場檢查。
檢查發現該店有一箱已開啟的“吉可”1000系列KN95 1200/240PCS帶呼氣閥口罩,數量為9盒(20個/盒)及散裝5個,共計185個,上述口罩未標示銷售價格。
在收銀臺角落垃圾桶中有3個已打開的同批次口罩盒,其中2個為空盒,另1盒內還有5個口罩。
查處情況
該藥店涉嫌構成未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瀏陽市市場監管局擬
依法處罰款5000元。案例四
寧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銷售藥品未明碼標價案
案件詳情
1月29日,寧鄉市市場監管局在開展疫情專項檢查中,發現寧鄉市煤炭壩鎮展鴻大藥房在銷售藥品時未明碼標價。
經查,1月28日晚,該店將所有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價格標籤撤下架,致使1月29日店內藥品均按未明碼標價規定進行銷售,違法所得共計463.9元。
查處情況
該藥店涉嫌構成未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寧鄉市市場監管局擬依法沒收違法所得463.9元,並處罰款5000元。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
如果您發現相關情況,
請及時撥打熱線電話12315進行舉報,
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
來源丨長沙發布綜合長沙市場監管
審核丨杜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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