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小區樓內雜物多,物業又沒執法權,應該怎樣處理?

老友消息


未邀自來!我做過小區的項目經理,確保安全消防通道暢通,是物業服務的職責。對於安全通道被佔,一般採取如下方法:1.確認雜物歸屬,首先與屬於人溝通交流,讓其自行清理。2.在雜物上貼上限期清理的通知。3.小區內公共區域、公告欄,宣傳安全通道暢通的重要意義,非法侵佔安全通道的危害,同時張貼通知要求業主限期清理整改,逾期物業視為無主雜物予以強制清理。4.加強小區安全巡視管理,一經發現雜物,隨時清理,不再另行通知。以上都有服務痕跡,保留。效果很好,得到大多數業主的大力支持。只要常抓不懈,形成制度,養成習慣,就好多了。


用戶4292622936010


錯了,樓道里雜七雜八的,那就是物業公司的事,與執法權二回事。樓道里每天或每週要清掃幾次,那是物業保潔起碼的任務,見有堆放之物要及時通知物主清理,確保樓道暢通,萬一緊急情況,便於業主疏散。如果無主之物,物業及時移除,如果看似貴重物品,物業會同業委會,居委,甚至警所,拍照,物品暫時安放在倉庫或安全處,樓道的物品處,張貼該物品的去處,聯繫電話等字樣。物主可以找到。這與執法權有何相干?現在有些物業就是藉口執法權而不作為。碰到業委會或居委又比較弱項。居民樓道里雜七雜八是必然之。


黃浦江之子


政府部門最好有個法規,不然你物業也沒法管理,裝潢垃圾就堆在樓道里,你清理還要開工人工資和車輛運費,哪有哪麼多人力和車輛?


幸福太貴203169942


我們這邊是老小區,社區讓大家把樓道的東西都處理掉,都很配合的!自己上下樓也舒服乾淨!


用戶8935245749482


很簡單物業與業委會貼公告限一週內自行清除,不然按無主處理,到時間物品還在物業可以直接搬走


qingdu1


不要物業它管不了,居民自已成立一個組織,叫居民聯合會,居民開會決定一切,自已管理更好,更團結。


1快樂人生3


這個不存在執法權的問題,它是佔用公共區域的問題,物業有權管理公共區域,違反管理規定通告幾天自家的物件自己領回,否則按佔用公共通道無主貨物處理。


東方萬精油


凡是推卸責任的物業,肯定是不合格的物業。辦法總比難題多,關鍵是責任心!


田貴


我們小區樓道沒有雜物,連丁點都沒有,是居委,和物業的功勞!


用戶6580506536119


找業主委員會主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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