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非黨員村幹部,同樣是監察對象

非黨員村幹部,同樣是監察對象

“我們一直等著這一天,真是大快人心!”2018年4月,在得知本村村“兩委”原班子成員因貪汙罪被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後,新崤村的村民們拍手稱快。

去年11月,富陽區紀委監委接到群眾信訪舉報,直指新崤村村“兩委”成員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套取私分宅基地復墾項目專項資金。

對線索反覆抽絲剝繭、深挖調查後,很快,新崤村黨支部書記王小鐘等5名黨員幹部被富陽區紀委監委“探測雷達”鎖定。同時,一名為齊慧的非黨員村幹部同樣難逃“雷達”探測範圍。

相較於其他5名調查對象,齊姓村幹部更受“關注”。“且不說村幹部犯錯會如何處理,這人不是黨員,哪怕查實了其中的貓膩,會受到應有的處罰嗎?”村民們起初有些擔心。

然而2個月後,讓村民驚訝的事情發生了,“區紀委監委的幹部們用了60多天的時間,把這6個人全部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了!”

“在監察體制改革之前,這種情況是很難想象的。”浙江省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人說,“過去非黨員村幹部出現問題,如果沒有觸犯法律,就只能批評教育。改革後,凡是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成為監察對象,打通了監察監督的‘最後一公里’。”

感受到不一樣的還有湖南省道縣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易恢節。

1月26日,該縣梅花鎮修義村村委會副主任何某(非黨員)為其孫兒辦“三朝酒”,違規宴請親屬以外的人員並收受禮金。“以前也碰到過類似問題,因非黨員村幹部既不屬於紀律審查範圍,又不屬於行政監察範圍,導致難以有效處理。”易恢節說,監察全覆蓋後,這個問題得到了解決,按照監察法規定,縣監委給予何某誡勉談話處理,責令其退還違規收受的全部禮金。

掃除監督“盲區”後,對村幹部監督的方式方法也發生了一系列變化。浙江省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用好問責利器,督促黨委、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把責任壓實到縣鄉、落實在基層。台州市黃巖區出臺不稱職村社幹部“停職教育”暫行辦法,重點盯住在工作中不稱職,但情節較輕,經教育轉化後可繼續履職的村社幹部。今年3月以來,已有4名村社幹部被停職教育。

道縣紀委監委將日常監督延伸到農村基層,在全縣推行村務監督“月例會”制度,每月對村幹部和村級事務進行實時監督。“如今我們成為了監察對象,明顯感覺到戴上了‘緊箍’,促使我們更加履職盡責、依法用權。”談到監察全覆蓋後給村幹部帶來的變化,清塘鎮小塘村村委會委員、計生專幹傅藍英說。(本報記者 顏新文 鄒太平 通訊員 黃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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