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莘縣人民檢察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工作安排的公告

莘縣人民檢察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工作安排的公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和上級檢察機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部署要求,保障涉訴來訪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權益,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全力配合打好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就疫情防控期間莘縣人民檢察院相關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1、根據延長春節假期的相關文件精神,我院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來我院辦理閱卷、提交辯護意見等業務的,順延至2月3日開始辦理。


2、疫情防控期間,對假期延長而辦案期限臨近屆滿的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等各類案件,我院將嚴格遵守辦案期限相關規定,依法及時辦理。請辦案人員及時與我院檢察業務管理部聯繫(辦公電話0635-3012077)收送案事宜。


3、疫情防控期間,除確需到現場辦理的訴訟業務外,請案件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優先通過撥打業務管理部電話、登錄12309案件信息公開平臺、微信檢律聯繫群等方式查詢案件訴訟進程、提出相關申請,通過網上郵箱或郵寄方式遞交訴訟材料(郵箱:[email protected];郵寄地址:山東省聊城市莘縣甘泉路47號莘縣人民檢察院檢察業務管理部)。


4、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參與訴訟的,及時告知我院案件承辦檢察官,我院將依法延長辦案期限或者建議法院延期審理、中止審理,並及時告知相關訴訟參與人。


5、對需到我院第五檢察部(控告申訴部門即12309檢察服務中心)辦理業務的,來信來訪者可以通過12309熱線、12309中國檢察網、撥打我院控告接訪電話(0635-7322000)或郵寄信件等方式提出控告、申訴、舉報。


6.疫情防控期間群眾發現隱瞞、謊報疫情、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的、利用疫情製造傳遍謠言、煽動哄抬物價,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違規線索,可以撥打我院0635-7322000進行舉報,我院將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處理,及時反饋公佈查處情況。


7.在疫情防控期間確需來我院辦理訴訟業務的,請全程佩戴好口罩,並配合我院做好登記、安檢、體溫檢測等工作。


8.相關業務辦理諮詢均可撥打0635-3012077,非常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莘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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