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Fate》裡你最喜歡的角色是誰?

風靜水起瀾


最喜歡的莫過於亞瑟王阿爾託莉雅.潘德拉貢。一個豆蔻年華的少女,為了不列顛的生死存亡從容拔出石中劍,將自己的一生都獻給了自己的人民。縱然從一開始,她就明白了自己註定悲慘的結局,但他依然義無反顧的承擔起了王女的責任。

一、公元5世紀的不列顛,內憂外患,必死之局

fate中亞瑟王的背景,基本上採用了歷史學家的說法,那就是公元5世紀羅馬帝國的末期,這一時代,西羅馬帝國頻臨毀滅,為了應對蠻族的入侵,西羅馬決定撤走駐紮在不列顛的羅馬軍隊,從此以後,不列顛人將獨自面對狹海對岸湧來的蠻族。

當時的不列顛,面臨著兩大困局,一是外部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入侵(現代英國人的祖先)。二是當地凱爾特人和羅馬遺民的共融問題。沒有了羅馬軍隊的強力維持,一切矛盾都一觸即發。內憂外患之下,不列顛人民生活困苦,民不聊生,在這個背景下,阿爾託莉雅來到了石中劍的面前。

梅林警告他:在拿起那東西前,還是先仔細想想比較好。一旦拿起那把劍,直到最後你都將不再是人類,你會被所有的人類憎恨,並最終迎接悲慘的死亡吧!梅林作為強大的魔法師,早就預料到不列顛已是無可救藥,無論阿爾託莉雅多麼英勇,他都難逃失敗的厄運。

阿爾託莉雅再三斟酌,終究還是忽略了梅林的警告,對他來說,哪怕還有一絲絲的希望,他都會殫精竭慮,為人民而戰。

從拔出石中劍的那刻起,他不再是少女,而是一名真正的騎士和國王。

二、不得以的抉擇,為了多數犧牲少數

從拔出石中劍那刻起,阿爾託莉雅再也身不由己,為了不列顛的存亡,他必須變得冷酷,必須為了人民的整體利益犧牲局部百姓的好處甚至生命。

人們開始議論:“為了籌集軍費,就必須徵用村莊的補給,收取重稅,很多村民因此家破人亡;為了贏得最後的戰爭,就必須選擇在關鍵時刻犧牲少數,成就多數;她有效率的殲滅敵軍,卻愈發顯得冷酷,沒有人情味。她有效率的殺死敵人,在抉擇時毫不猶豫的選擇多數,因為他相信每壓榨一個村莊整軍經武就能換來守護十個村莊的戰果。”

漸漸地,亞瑟王不懂人心的言論開始甚囂塵上,人們覺得王越來越沒有人情味,而純是一個冷酷的戰爭機器。但是為了不列顛的存亡,阿爾託莉雅又怎能懂人心,如果不作出那些冷酷的抉擇,不列顛可能早就亡了100次,而這一切的痛苦憋屈,只有他自己知道。

三、悲慘的結局,一位偉大的國王卻沒有偉大的人民

在阿爾託莉雅的領導下,敵人落荒而逃,不列顛日漸強盛,但不列顛內部卻間隙拉大。

阿爾託莉雅知曉了蘭斯洛特和自己名義上妻子的愛情,並默默為他們祝福,但卻因小人的洩露而功虧一簣,阿爾託莉雅為了維持王室的尊嚴被迫處死了妻子,而蘭斯洛特在營救失敗後悲憤離去。

另一方面,自己的女兒莫斯雷德也舉兵造反,他認為阿爾託莉雅看不起他,但他不知道阿爾託莉雅不讓他繼承王位恰恰是因為愛他,他不願讓除他之外的人承擔痛苦,他只想將一切痛苦攬在自己身上。

最終,在內戰中,不列顛走向了滅亡,梅林預言的場景還是發生了。

望著遍地的屍體,阿爾託莉雅終於倒下了,在靜謐的森林中,他終於靜靜的死去。

一千多年後,他作為英靈被士郎召喚,在fate線中,阿爾託莉雅終於收穫了自己的愛情,在隱藏的結局中,他和士郎團聚,白頭偕老。從來為別人而活的阿爾託莉雅,此刻終於享受到了少女應有的愛情與自由。

秋風送涼,蕭瑟滿疆,劍欄傳誦英雄殤。石中拔劍,加冕為王,女身不輸少年郎。孑然一身,戎馬倥傯,一生困頓為誰忙。殘旗飄揚,輓歌輕唱,魂歸飄渺理想鄉。

致我最喜歡的騎士王阿爾託莉雅,願你和士郎永遠幸福。


沉思的托克維爾


從fate/zero到fate/stay night再到UBW,

然後再是fate/apocrypha到Fate/EXTRA Last Encore,縱觀幾次聖盃戰爭,無數英靈互相廝殺以求最終勝利。

而我永遠喜歡:

尼祿·克勞狄烏斯·凱薩·奧古斯都·日耳曼尼庫斯

陛下!

最開始知道陛下是在fate的番外幻想嘉年華中,那時才知道原來還有一個和阿爾託莉雅幾乎一模一樣的英靈在,只不過兩人主色調不盡相同,尼祿是以紅薔薇為主,而阿爾託莉雅則是以湖之藍為基,儘管兩人雖然外貌相同,但性格也幾乎是兩個極端。

陛下主張感性的生活,以童女謳歌的榮華帝政為理想統治著羅馬帝國。

而阿爾託莉雅則嚴於律己,堅定不移的走在被歷史所定義的王之道上。

而最主要的讓我被陛下所傾倒的緣由,則是在fate的遊戲:grand order 中第三章,陛下所展現出來的英姿,讓我不得不為她而感嘆,

身為妙齡的少女,在前任皇帝死後,毅然決然的扛起了皇帝的責任,舉起來羅馬帝國的大旗

,即使眾叛親離也一個人持續的戰鬥,在和主角團相遇後,陛下的本性也越發流露出來,

她外向開朗,善於與他人博辯,喜愛鋪張奢華 自我表現;對待心愛的對象時則會傲嬌,變得百依百順,讓我更加厚愛三分,而在第三章最後,她與阿提拉的對話更讓我理解到了她的無窮魅力。

當阿提拉陷入暴走要毀滅整個羅馬時,陛下展現出了身為帝王的身姿,向眾人訴說了她的理想和抱負,就算是身為上帝之鞭的匈人王阿提拉,也不能阻擋和毀滅她所熱愛的一切。

正如神祖所說—萬物皆羅馬!

由此種種,我對陛下的熱愛猶如永不覆滅的羅馬,萬世不熄!










Leo六世


提起美國西部,人們首先都會想到漫天黃沙,和被風吹動的草團,兩個牛仔站在街道中央決鬥的場景,而比利小子就是在美國大西部時代最為著名的槍手兼逃犯,而他也是首次在《FATE/GRND ORDER》中出現的Servant,職階是Archer,但在聖盃戰爭中作為特殊職階Gunner的可能性更高。

比利小子原名:威廉·邦尼,是當時整個西部最為著名的逃犯,自從十七歲第一次殺人開始,終其一生都是一個亡命之徒,但在混亂的西部而言,即使普普通通的生存,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在美國是位家喻戶曉的傳奇人物,當初,有不少賞金獵人與警察想要抓他歸案,但因為他的槍法快而且很準,所以接連失手,最終還是在將他包圍的情況下才將其擊斃。

比利小子出生後在母親那裡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在整個西部逃犯中也算是比較有文化的了,然而在十二歲那年,他親眼目睹母親被人侮辱,並開槍打死了那個施暴的男人,他的逃犯生涯從此開始,不被人理解的他最終和劫匪們一起誤入歧途,他做著鏢客的活也幹著偷牲口搶劫殺人的勾當,然而實際上國內網上的這些說法並不準確,在很多後來的文學作品中也有過美化,在翻閱很多外國的文獻資料之後,我們本次將還原一個真正的比利小子。

首先比利小子大概是在1861年左右廚神在紐約曼哈頓島下東城的阿蘭大街,他的母親是一個寡婦。而在他出生的十年裡都一直呆在印第安納州生活,之後陸續換了幾個地方,在這個時間段中他應該是一直無憂無慮的生活著。

而在1871年,比利小子的母親被診斷出了肺結核,需要換一個乾燥的生活環境,於是,在兩年後他們搬到了新墨西哥的聖菲,而他的母親也改嫁給了一個當地男人,但不久之後,比利小子的母親因病去世,而繼父也不願承擔撫養比利兄弟的責任,玩起了人間蒸發。比利小子和他的弟弟不得不開始四處寄宿的生活。在這段期間,他做了很多工作,洗盤子當門童擦皮鞋等等,在沒人監護的情況下,比利小子很快被捲進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犯罪,他和一個同伴從一個洗衣店中偷出了一包衣服。

這次犯罪並不成功,比利小子很快被警察抓住,而警長卻為了教訓比利嚇唬他說:“混蛋,你將要被絞死。”導致比利越獄逃跑。從那時起,比利小子成為了一個逃亡者,加入了黑幫,而真正讓他名聲大振的便是那起著名的林肯縣戰爭,他殺死了林肯縣的警長,在軍隊的圍困下成功逃脫,但最終比利小子還是沒有逃脫死亡的命運,在警察後來的圍剿下被射殺致死,他死後,西部牛仔時代也陸續宣告結束,所以,人們更願意將他作為那個時代的象徵來看待。

希望你喜歡,如果覺得有用,請“點贊”表示您的支持,謝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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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部動漫


人們總喜歡光芒萬丈的英雄,所召喚的無不是以一當百的豪傑。

我可笑的存在方式,就是對與我平淡的名字的證明。

來,讓我為您獻上一劍——無名老農Assassin佐佐木小次郎

一開始看到這是殺階小次郎打劍階呆毛王就覺得有點迷糊(說實話當時連佐佐木小次郎名字都沒聽過)感覺有點假,後來打著打著,欸?

呆毛王被壓制了,就起了興趣,再後來。小次郎一句“你是這麼做到的,我本應七次砍下你的腦袋”當時我???後來一記秘技-燕歸來(燕返)瞬間愛上小次郎。從彈幕中還知道了應為不正當的召喚導致大爺既沒有寶具也不會魔法,單憑劍術。壓制(如果沒有女人的第六感就是完全吊打)呆毛王。可以說當時的小次郎其實不能算是英靈,至少不全是,至少把備前長船長光(大爺的佩劍,又名物幹綽)強化到寶具級別啊,也不至於最後對拼刀斷了然後燕返使不出來輸了啊。要是正經召喚assassin出小次郎(前提是確實有這個人)估計會精彩的多吧。

從人設來看小次郎也是典型的武士設定,不關面對什麼都十分的鎮定(被C媽開胸膛跟沒事人一樣)臨死前還出了句名句。

總之,祝大爺下次看女人能看的準一點







湧潮悲歌紅刀哥


《Fate》一個很宏大的世界,其英靈座的英靈更是數不勝數,每一個角色的故事又不盡相同,既然題主在詢問《fate》中最喜歡的角色,那麼我就談一下我最喜歡的英靈—阿拉什吧!

也許只看過動漫的觀眾不會知道,但如果玩過fgo手遊的玩家對於大英雄就非常瞭解了。下面來簡單介紹一下來歷:

阿拉什,古代波斯傳說中的大英雄。作為被譽為西亞神代最後王者的曼努契黑爾王的戰士,終結了波斯與圖爾庫之間長達六十年的戰爭。為兩國人民帶來和平與安寧的救世勇者。

其寶具“stella”一擊四殺的典型代表。究極的射擊。能終結所有的戰爭,正如同字面意思,屬於“撕裂大地”的超遠程攻擊。傳說中,阿拉什究極的一箭,製造了波斯與圖爾庫兩國的“國境”。直接撕裂了大地。其射程距離實際達到了2500km。傳說作為使用了非人所能用的絕技的代價,他的身體四分五裂,失去了性命——

給予對方全體英靈超高傷害,但釋放過後自己也會因為承受這種力量而立刻死亡。

而大英雄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fgo第六章(如果做成動畫的話,又是一個大熱門,畢竟劇情太棒了)大英雄在第六章中作為協助哈桑方的自立從者出現,守護著東村,在一對多的情況下完全吃下了獅子王一方的蘭斯洛特的寶具過重湖光一擊,即使如此也沒有死去,面對即將毀滅村莊的聖槍一擊,以生命為代價發動流星一條反擊,最後成功守住了村莊,但自己也消失了。咒腕之哈桑稱阿拉什在為這片土地上相遇的最偉大的盟友。

大英雄在劇情中一直都是一個熱心照顧其他人的大哥哥形象,如此開朗的笑容和為了保護重要的人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才是真正的英靈。理由只是因為大英雄一直在為了人民考慮,在fgo中面對拯救人理的主角,阿拉什會全力回應。無論是作為拯救人民的英雄而存在的事,還是為黎民百姓賭上自己的一切的事,時至今日,他也從未曾忘記。

雖然許多人都在拿阿拉什的寶具和np開玩笑,但不能改變的是阿拉什給大家留下的深刻印象以及每天犧牲成千上萬次的奉獻精神。

謝謝你,阿拉什!


咕噠百科全書


《FATE》中喜歡的人確實挺多,比方說大帝,又比如說是C媽,再或者是長江(僅僅造型和特效)!

要說個"最",那麼久非遠坂凜莫屬了,可以說他一登場的氣質就把我吸引了。雖然非英靈角色,並沒有塑造的有什麼宏偉的願望。但是對於傲嬌凜真的喜歡的不行,喜歡的理由,三分立繪,七分個性吧。

說起遠坂凜,上圖簡單瞭解一下,凜被二爺調戲的時候,那可是一個氣啊,一會臉,一會腿的,心疼。那麼現在我就說說我喜歡遠坂凜的立繪人設上的理由吧。

首先是因為大長腿,那是毋庸置疑的,另外一點就是她的絕對領域,就我個人而言,對絕對領域的抵抗度是比較低的。就這兩個能夠直觀的感受到的點就是比較而又簡單的原因。

接下來說說她的個性,首先是傲嬌,或許傲嬌在我現實中會讓人厭惡。而二次元中,以上帝視角來看傲嬌的時候,這其實就不失為一種可愛了,而我們的凜傲嬌的時候就相當可愛咯。

而凜最吸引我的點就是她的獨立自主,從小就一個人人生活的她就是練就出了極強的獨立能力。或許因為身份的不一般才會這樣,但是獨立總歸是獨立,而在學校當中也沒有交那種不在同一個檔次上的朋友,沒有交不在一個眼界上的朋友,但是從來也不缺禮貌。這其實是很值得推崇的,朋友不在於多,話不投機的人敬而遠之。

而其實從小她就是一個非常聰明而又堅強的孩子(FZ其實有點尷尬,作為獨立作相當優秀,但是作為FSN前傳,總覺得兩座鏈接並不順暢,老虛要背鍋!),還記得那次她被綁走之後一個人的逃亡之路麼?實在太聰明瞭,幼年時期,她的堅強可見一斑。

獨立堅強的女性就是這樣的有魅力啦,這裡就是我喜歡遠坂凜的簡單的原因!


進擊的小鴨唇


喜歡凜和紅茶,以及庫丘林。

剛開始看fsn的時候就超級喜歡凜和紅茶。

凜非常理智,能冷靜地分析局勢並且作出相應的作戰計劃;獨立不依賴,以自己的力量撐起遠坂家;平常一副並不太與人打交道的樣子但實際卻很善良,關心人的樣子也是冷冷的,有點小別扭,明明為了救活妹妹的心上人用掉了父親留給自己的遺物,為了保護妹妹遠離聖盃戰爭卻只是冷冷地警告她;有自己的原則,可以率先在衛宮士郎不怎麼理解聖盃戰爭的時候除掉這個對手卻還幫衛宮士郎瞭解關於聖盃的一切;時不時的有點小傲嬌,偶爾也會很坦率……反正在我看來凜真的很可愛,會在紅茶誇她的時候臉紅,在抱怨了抽出的居然不是saber以後坦率地和紅茶說期待和紅茶認錯~



紅茶的話,真的是理智又成熟呢~感覺是一個很可靠的存在~怎麼說呢,感覺他有點像一個騎士,但也並不很準確(原諒我語言匱乏)。即便最開始有著自己打算的時候也是準備幫御主取得勝利的,這也是一個有原則的從者啊。在自己小看了凜之後也會很快的認錯,意外的挺坦率呢~在夜空中抱著凜巡視的樣子簡直不要太帥~挺心疼他的~一提到紅茶總是想到一個孤獨的滿是創傷的背影……守護著世界卻被世界推上了絞刑架……但仍然選擇守護這幫少年的戰鬥。為了給凜她們爭取逃走的時間一直戰鬥到最後(´;︵;`)還有在最後消失的時候,明明消失的是他,還笑著和凜說這次聖盃戰爭可能不能繼續下去了(忘的差不多了……orz),反正超級心疼他。他和凜感覺其實有點像,超喜歡紅茶~

庫丘林,感覺就是被御主毀了〒_〒。戰鬥時一絲不苟,但也願意對自己欣賞的人施以援助之手,看衛宮家的飯的時候那個爽朗的賣魚小哥,再想想火裡的那個被迫自盡而亡的庫丘林,簡直哭死啊……

後來fgo裡狂階的庫丘林也是超帥的啊

(圖源網絡)


笑一笑哎呀呀和不知道


閃閃惹人愛!

最喜愛的角色是吉爾伽美什,古老的英雄王,因為總是穿一身金光閃閃的戰服,配上金色的頭髮,大家愛稱他為“金閃閃”。出場自帶金色光環,閃瞎大家的眼睛,而那酷炫狂霸屌的性格,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的傲氣,因為自己的強大有時會十分狂妄自大,在閃廚的眼裡看來都放著異樣的光彩!記得對吉爾伽美什印象最深的就是看動畫時,一片廢墟中,古老的英雄王雖然衣不遮體,但還是孤傲又自信地展示著自己的軀體,挺直折脊背坐在一塊搖搖欲墜的廢墟之中。吉爾伽美什的笑聲驚人,通常如果人發笑應該是被什麼東西所戳到笑點,而讓人疑惑他的個性是否有些過於爽朗。但是英雄王發出的笑意往往是因為他極度的自信自己在戰鬥中能夠勝利,或者嘲笑對手的無知,而發出有些過於誇張的笑聲。

當然所有的自大和傲氣都來自於他真正的強大。隨手就可以召喚出千萬把鋒利武器的王之財寶,可以把敵人瞬間打個片甲不留,而在fgo的遊戲裡面,弓階金閃閃則是五星金卡,各種數據絕不屈居於別的卡之下,是真正充滿了身為英雄王的傲氣了!從中感受到了王的霸氣,還有真正的力量回,過神來就已經在吉爾伽美什的腳下俯首稱臣了,不說了,我去買周邊供奉閃閃了!


無名修仙組織


作為一名首先接觸了《Fgo》這款大火的手遊之後,方才開始逐漸嘗試去了解Fate系列的人來說,《Fgo》中的從者留給我的印象反而是來得更加深刻一些。而在這眾多的從者之中,我最喜歡的莫過於羽蛇神——魁札爾·科亞特爾。

歷史上的羽蛇神,傳說版本較多,乃至到了成百上千的地步。有傳說其能夠控制雨水,因而稱其為植物之神。而在阿茲臺克人的傳說中,羽蛇神的形象則變成了頭戴高大的王冠,身穿玉掛架衣服的戰士,因而被稱之為風和運動之神。根據Fgo遊戲中對於羽蛇神外觀的設定之上是參考了阿茲臺克人的描述的。

FGO中的羽蛇神首次出現是在第七章的【絕對魔獸戰線 巴比倫尼亞】如今回想起第七章節的劇情,還是會被設定的世界觀所震撼,或許比起最終章節,我更喜歡第七章一些。第七章的背景被設立在了在古巴比倫,在這章中有相當多的女神級別的從者降臨在這個地方。而身為玩家的我們的任務就是說服女生同盟之中的依修塔爾以及羽蛇神加入自己的陣營共同對抗身為【魔獸之母】的戈爾貢。在這幾位女神之中,我最喜歡的還是要數羽蛇神了。

羽蛇神雖然在劇情的開始看似站在我方的對立面,但是隨著劇情的漸漸深入,當我知曉羽蛇神加入女神同盟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在最後獲得聖盃,延續古巴比倫的文明,保護自己所喜愛的人類的時候,我對這位女神的好感度便是呈直線上升。在最終與戈爾貢的對決中,羽蛇神在明知【女神同盟】契約依舊存在的條件下,為了救助我們,依舊攻擊了戈爾貢。而讓我徹底被這位女神折服的瞬間便是在最終決戰前時她送上的那個吻。劇情中的點點滴滴最終使我徹底成為了羽蛇神大姐姐的粉絲。不過由於並非如其他女性從者採用的是萌系畫風以及羽蛇神時不時出現的顏藝,導致了羽蛇神的粉絲好像並不多,感覺實在是有些可惜。

最近,Fgo也開放了900萬下載卡池,卡池在部分時間段會單UP羽蛇神,諸位在之前沒有抽到羽蛇神或是沒有抽到或是想要補2寶的可以嘗試。


黑鼠鼠


我的話,毫無疑問是金閃閃,吉爾伽美什。

黑泥作為此世之惡,對英靈具有絕對的腐蝕力。然而在閃閃遭到黑泥臨頭的時候,因為其強大的精神意志,沒有被黑化,只有一句“王來承擔,王來允許,王來揹負這個世界。”何等狂傲霸氣,真正的英雄王就該是如此。

有人說召喚閃閃就是養了個爹,但是要知道其實閃閃的性格是混沌.善。他只以自己的判斷來評判是非,而一個擁有全知全能之星,千里眼的王,怎麼會沒有自己的標準。閃閃要麼是以"雜修"相稱,一旦認可了,便會給予最大的尊重。小恩作為閃閃的摯友化成的天之鎖成了閃閃比ea還信任的寶具,閃閃對大帝言道“想要挑戰我幾次都可以,征服王。直到時光的盡頭,這個世界全部都是我的庭園。所以我敢保證,這裡絕對不會讓你厭倦的。”沒殺韋伯也是對其向大帝的忠心認可。若像saber,閃閃只會認為她是個美麗的女子,而不會去作為王去認同她。


在fgo閃閃曾說過:王要有高傲的心還要用廣大的胸懷看持萬事,所以閃閃已經不在在乎輸贏了,而是過程,這一點若是在尋完不死藥歸來的閃閃身上體現的將更加明顯。若加上全知全能之星的設定。那麼閃閃已經可以看做一個智者來看待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通向最好結局的必須選項,不過這樣似乎有點過度解讀了。

閃閃就是這樣傳奇的一生經歷了太多,使他看透了許多東西。力量權利伴他而生,神給了他一切又收走了他的一切。他失去了不死藥,卻因此悟出了人生的真諦。

這就是英雄王-吉爾伽美什,一個擁有無窮魅力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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