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婁底:仙女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走上法治化軌道

婁底:仙女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走上法治化軌道

3月1日,《婁底市仙女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標誌著仙女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走上法治化軌道。

婁底市仙女寨區域位於婁星區、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中心位置,佔地面積9.34平方公里,是婁底市中心城區的綠色屏障,保護利用好仙女寨區域,對於推動婁底中心城區“綠肺”功能建設,提升居民生活品質至關重要。近年來,因為對仙女寨區域缺乏有效管理,出現了一些影響、破壞仙女寨生態環境和資源的突出問題。為加大仙女寨區域保護力度、規範開發建設、提升監管水平,婁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決定對仙女寨區域實施立法保護。經湖南省人大常委審查批准,《婁底市仙女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於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共五章三十二條,對仙女寨區域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進行了具體明確。對市、區、鎮(街道)三級政府的主體責任、有關管理機構和部門的職責分工、村(社區)等基層組織的監管責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制度規範。對違反和破壞仙女寨區域的活動和行為明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措施和法律責任。《條例》對仙女寨區域生態環境實行嚴格的制度和法治保護,是一部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地方性法規。

根據《條例》規定,婁星區設立了仙女寨生態公園管理中心,以加強仙女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同時,為全面宣傳貫徹落實《條例》,婁星區組織區文旅廣體局、區司法局、區融媒體中心、區仙女寨管理中心、婁底電視臺都市頻道等有關部門和萬寶、大科等鎮(街道)開展《條例》施行集中宣傳貫徹活動,形成上下聯動、各負其責、協同發力的仙女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格局。(龍澤陽、袁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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