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前妻嫌我窮離了婚,三年後村委會出了個通知,她回來求我復婚

我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村人,家裡有年邁的父親和母親。我沒上過幾年學,很小就出去打工,後來父母幹不動田裡的活了,我就回來忙家裡的事。年紀也很大,但是還是一個人。我母親看我這樣很著急,就四處託人給我相親。我沒什麼要求,就是想找一個人好好的過日子就好了。但是相了很多個,都是嫌棄我沒有錢沒有事業,就這樣我就一直單著。但是後來我還是遇見了一個女人,她不嫌棄我窮苦,還表示願意和我一起奮鬥。

前妻嫌我窮離了婚,三年後村委會出了個通知,她回來求我復婚

婚禮我們沒有邀請太多人,只是邀請了一些親友。婚禮算不上繁華,只是簡單的辦了一辦。我父母收拾了一間新房子給我們生活,就這樣,我的人生從一個人變成了兩個人了。

結婚後我很珍惜她,畢竟能跟我的女人說實話看上我自己都覺得有愧疚感。我對她很好,什麼都依她。剛結婚的時候我們感情很好,但是慢慢的她要的東西多了,我給不了。她就開始嫌棄我沒本事,整天發脾氣,我就一直哄著,對她百依百順。她也會跟著我一起幹活,沒有嫌棄這樣的苦日子。

前妻嫌我窮離了婚,三年後村委會出了個通知,她回來求我復婚

一年後,她突然提出不想和我父母生活在一起,想去城裡想要城裡有一座房子去城裡打拼。我這樣的家庭怎麼可能在城裡買得起房子。所以我沒有猶豫直接回絕了她。可是她不聽,跟我大吵一架我怎麼哄都不行。說我沒本事,一輩子種田的命,最後說了一句離婚。當天就收拾東西,回了孃家。

這一切太突然了,她要的東西實在太任性了,根本不考慮這個家庭能不能負擔得起。如果是我能力範圍的,我一定不留餘地的滿足她可是在我看來她這樣的要求她根本就沒有把這個家當做她的家。我沒有計較以前,只是想到現在的要求,我覺得不可理喻,不能支持和我一起打拼的妻子,我要她又有什麼用?我想了想,也就同意了離婚。

前妻嫌我窮離了婚,三年後村委會出了個通知,她回來求我復婚

離婚後我把家裡的地包了出去。外出打工。在外面拼搏了幾年,也有了自己的一定積蓄。這時候家裡的母親突然打電話給我讓我回家,我看著語氣挺急的,就連夜趕了回去。

回到家我母親一臉喜悅的告訴我,村委會前幾天通知全村人我們這要成為工業區了,村子整體拆遷。我聽到這個消息呼吸都凝固了,這個消息代表著我們有樓房住了,可以去城裡生活了。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然後我就留在家,等著拆遷。這個時候前妻突然給我打電話,開始問我這段時間怎麼樣,又問我爸媽的身體還好嗎。我直接要她說正事,她說,想要和我複合。

複合?還不是聽說了我們家房子要拆遷?是想和我複合還是想和我們家房子複合?我心裡一陣冷笑,對她說道:“對不起,我們不可能。”就掛掉了電話。

這種女人永遠利益當頭,誰手裡有甜棗就會跟著誰走。如果現在我還是那個種田的窮小子,她還會回來和我複合嗎?想一想都覺得可笑,她不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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