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文秀和溥儀離婚後,做回普通人了嗎?

歷史曉事


民國十三年(1924年)底,第二次直奉戰爭進行如火如荼之時,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將退位後一直居住在故宮的溥儀及皇親國戚統統趕出了皇宮。(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羿年二月,溥儀帶了婉容、文繡二人開始居住在天津的張園。

更為苦悶的是此時溥儀連名義上的帝號也被剝奪,與之匹配的榮華富貴也是隨風而去,婉容沒有了皇后身份,文繡也失去了妃子之榮。

正如文繡在一首詩中自比:“悲鳴婉轉、奄奄待斃的哀苑鹿”。

文秀本就不得寵,加之與溥儀雖有夫妻之名,並無夫妻之實,而且其嚮往自由,不願居深閨大院,不見天日。

於是提出要與溥儀離婚,滿清皇族哪經過這等屈辱,自古只有我要別人死,別人不得不死的,現在這些人都敢自己要自由當家做主了,溥儀就一直託詞不離婚,為此,文秀還多次試圖自殺。


民國十九年(1930年),當時的中華民國當局頒佈了《中華民國民法》,其中明確規定了“允許自願離婚”。

這讓奔走無門的文繡再次看到了希望,希望以此為由能夠與溥儀離婚。

是年秋天某日,文繡在妹妹文珊的幫助下離開了天津張園,住進了國民飯店,再次向法院提出要與溥儀離婚的申請。

文繡的理由很簡單:二人結婚九年,但幾乎從未過過夫妻生活。

這一次,一向看文繡不順眼的婉容也站在了文繡一邊,她自有自己的算盤,文繡若真的離開了溥儀,自己就少了一個人爭寵,去了一個眼中釘。

溥儀看無法挽回,也就同意了文繡的離婚要求。這樣文繡就離開了人間地獄——張園,成為了一個普通人,過起了正常生活。



文繡終非凡人,利用溥儀給自己的補償金辦起了一些所學校,從此再沒嫁人,而把時間都貢獻給了近代教育事業。

如果說脫離溥儀,脫離皇宮就成了普通人,那麼,文秀顯然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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