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縣委政法委在縣法院召開“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推進會。縣法院執行局所有幹警參加會議。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趙明俊,縣法院院長耿德行出席會議。
會上,縣法院副院長盧師明和執行局局長王晨光分別彙報了執行工作總體開展情況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不足,並具體彙報執行案件收結案情況、第三方評估、臨控、司法救助資金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在聽取工作彙報後,趙明俊同志就如何做好執行工作,提出了五點要求。
1、要提高站位,強化認識。充分認識最高院提出的“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要創新方法,破解難題。面對新形勢要開動腦筋,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以適應新形勢下的執行工作,加大力度、最大限度破除執行難;
3、要依法依規,文明執行。加強監督制約,嚴防違規違紀情況的發生,確保執行權在陽光下有序運行。同時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堅持文明善意執行理念,注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切實發揮好執行功能;
4、要形成合力,搞好聯動。法院要統籌兼顧,合理調度人員,強力保障執行隊伍建設。同時由縣委政法委牽頭,鄉鎮、政法部門、土地等聯動單位參與召開聯席會議,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在人力、物力上向執行工作傾斜,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執行工作;
5、要協同監管,聯合懲戒。建立聯合懲戒機制,不斷拓展對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的範圍和深度,形成多部門、多行業、多領域、多手段聯合信用懲戒工作新常態,最大限度擠壓失信被執行人生存和活動空間,使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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