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今日宣判 辯護律師:莫煥晶構成自首等情節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今日宣判 辯護律師:莫煥晶構成自首等情節

近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處瞭解到,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保姆莫煥晶涉嫌縱火案二審將於今天下午宣判。

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放火罪判處保姆莫煥晶死刑,隨後,莫煥晶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獲受理。5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保姆當庭認罪 提出考慮物業和消防因素

在二審法庭調查階段,莫煥晶陳述了她的上訴理由。

莫煥晶在陳述中表示認罪,但提出本案後果的發生不是其所想看到的。同時,莫煥晶認為一審認定她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品及火災發生後即逃至室外與事實不符;一審量刑時未考慮物業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責任;她在案發後在現場等候,第一次訊問即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綜上所述,莫煥晶表示一審量刑畸重,請求改判。

莫煥晶說,在點火前,她事先準備水桶,有試圖用水撲火但因緊張而摔跤未能成功,還有用榔頭敲擊朱小貞女兒房間窗戶玻璃、電話報警、向保安求救、電話通知林生斌等行為。

公訴方現場對莫煥晶就公安機關首次訊問時為何未交代放火行為、放火及盜竊動機、個人欠債情況、何時開始賭博、一審認定的放火及盜竊事實是否正確、案發前用手機搜索瀏覽點火內容相關的網頁、起火後為何沒有用水桶潑水滅火、為何報警時間晚於朱小貞的報警、為何在辨認現場時才想起來曾經摔倒致頭暈等進行了訊問。

莫煥晶承認放火罪行及一審認定的盜竊事實、2012年開始賭博、因為賭博輸錢產生盜竊念頭、不清楚債務情況,並辯稱首次接受訊問時未供認放火事實是想回到現場和被害人溝通,因摔倒導致未能用水桶滅火。

莫煥晶的辯護律師認為,本案後果嚴重,必須客觀考慮物業消防設施缺陷的因素,消防水槍壓力不足延誤了滅火時間,這一不常規的缺陷擴大了火災後果。而莫煥晶作案後留在小區現場,並主動供述了放火事實,依法構成自首等情節。

消防員出庭作證:水壓不足,滅掉明火後發現被困人員

在二審庭審中,曾經參與救援的首批消防員到庭作證。

證人宋某某作證稱,2017年6月22日,其帶領三名消防戰士組成內攻組,由於水壓不夠,利用沿樓梯鋪設的水帶再出水槍滅火,在滅掉明火後發現北側靠東房間床邊有四名被困人員。

宋某某在作證過程中強調由於水壓不夠,消防員利用沿樓梯鋪設水帶滅火,以及在北面房間發現被困人員後命令消防人員對被困人員進行過心肺復甦,並即送上救護車。

此外,其他作證消防員也提到,在救援過程中發現水壓不足,無法滿足滅火需要。

受害者家屬向9單位提起民事訴訟 包括物業、消防

此前,本案受害者家屬林生斌已經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包括事發小區物管綠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在內,林生斌一共向9家單位索賠共計1.3億元。5月28日,林生斌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書。

據起訴狀稱,作為物業管理方,綠城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其未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公用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當,消防給水和滅火設備、消防車道、安全疏散、防排煙、火災報警、消防控制設備等消防設施未能確保完整好用,初起火災撲救處置不力,存在明顯過錯。

此外,因多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調取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不順,今年3月,林生斌對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提起行政訴訟,此案於今年3月獲杭州市上城區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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