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儋州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商報記者從海南廉政網獲悉,近日,儋州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別是:

一、市國土局副局長王向東違規審批並領取工作服問題。2015年8月20日,王向東違規審批所分管駐市政務服務中心8名工作人員價值32880元工作服,其中王向東本人領取價值4110元工作服。此外,2013年至2014年,還違規領取價值共計6500元工作服。2017年11月,王向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資金已收繳。

二、市南辰農場主辦會計劉啟忠等人套取國有資金髮放津補貼問題。2011年至2013年,時任南辰農場場長符啟堂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會議,決定採取虛列建設農場道路開支的方式套取農場國有資金。作為該農場主辦會計劉啟忠、時任財務股股長吳多胤、財務股出納陳海華,明知南辰農場以虛列建設工程開支套取農場國有資金違反財經紀律,仍配合虛列建設工程開支,致使南辰農場國有資金1507428.52元被套取,用於支付南辰農場接待和購買菸酒掛賬、發放補貼等開支,其中286000元以補貼形式發給農場領導班子成員和幹部職工,其中劉啟忠、吳多胤、陳海華各領取15000元(另有58500.63元劉啟忠無法說明情況)。2017年12月,劉啟忠、吳多胤、陳海華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資金已收繳。

三、蘭洋鎮蘭興農場原黨支部書記廖炳新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1月,蘭洋鎮蘭興農場時任黨支部書記廖炳新、場長黃永南、副場長兼出納劉傳南、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站長邱福雲決定,以海南省國際旅遊島特區物價補助的名義發放補貼,3年間分4次共計發放26700元,其中黃永南8300元、廖炳新8300元、劉傳南6500元、邱福雲、3600元。2018年3月,蘭洋鎮黨委分別給予廖炳新、黃永南、劉傳南黨內警告處分,蘭洋鎮政府給予邱福雲行政警告處分。違規資金已收繳。

通報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有的借名目違規發放補貼,有的虛列支出套取現金,無論是何種形式,損害的是公權,謀取的是私利,都必須嚴肅處理。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始終保持節奏不變,力度不減,緊盯“四風”突出問題,密切關注隱形變異新動向新表現,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十九大後仍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的更要嚴肅問責,除追究黨員幹部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黨組織負責人責任。對查處的典型案例,將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警示震懾,以嚴明的紀律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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