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0 再議買保險的“雙十原則”

兩年前寫過一篇文章“你真的懂買保險的雙十原則嗎”,今天翻出來,補充完善一下,再次分享給大家。

很多人買保險的時候會問業務員,我買多少合適呢?一般的業務員都會拿“雙十原則”出來,第一個 “十”家庭年繳保費,佔家庭年收入的10%左右,第二個 “十”:風險保額,要達到家庭年收入的十倍。

那麼直接根據這個原則,計算年交保險費,合理嗎?今天海洋從幾個方面和大家聊聊“雙十原則”,供大家在賣保險的時候參考。

一. 家庭年交保費是否包括全部的保險

我們簡單的把保險分為保障類的和理財類的。保障類的包括意外、醫療、重疾、壽險、年金等產品。理財類的包括兩全、萬能、投資連結、分紅等等。正常情況下,我們說的家庭保費不超過家庭年收入的10%,主要是指的保障類產品,不包含理財類產品,理財類保險實質就是理財工具,而不是保險。

再議買保險的“雙十原則”

二. 雙十原則適合什麼樣的人群

雙十原則適用於大多數普通中產家庭,不適用於窮人和富人。

不適用於窮人,是因為窮人首先要解決的是當前的生存問題,將來的事,將來再說,比方說養老。窮人最需要保險,但是即使他們買,也只建議買一些槓桿率最高的消費型保險,所以不適用雙十原則。

富人不適用雙十原則,是因為富人的需求,已經超出了保障本身。保險可以解決這個人群很多保障之外的需求,所以也不適用於雙十原則。

普羅大眾,已經解決了生存問題,但是家庭的財務安全非常脆弱,很可能因病返品或者一件事故嚴重影響一個家庭的生活,這樣的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也需要通過風險來保障在未來的時間之內家庭可能遇到的財務風險。

再議買保險的“雙十原則”

三. 雙十原則不能偏廢

既然是雙十,當然要兩個十都很重要,但是現實當中,大家關注第一個十的比較多,關注第二個十的卻比較少。

為什麼呢?

1. 市場被教育偏了,很多人不接受消費型保險,而帶返還或者分紅功能的保險因為具有一定的投資屬性,很受消費者歡迎。

2. 沒有高槓杆的消費型保險,根本不可能用10%的家庭收入,獲得10倍家庭收入的保障,這可是100倍槓桿。

3. 客戶不太接受消費型產品,業務員又沒能力說服客戶,好吧,忽略掉第二個“十”,簽單就好。久而久之,大家都在講一個殘廢的“雙十原則”

再議買保險的“雙十原則”

四. 第二個十非常複雜

雙十原則並不是金科玉律,只是行業經驗數據,而要做到家庭收入10倍風險保額,有很多種辦法,涉及到具體的家庭,就需要專業的代理人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比如:兩個三口之家,年收入都是20萬,其中A家庭孩子1歲,媽媽是全職媽媽,爸爸一人上班,年收入20萬,家庭年支出10萬。而B家庭,孩子10歲,爸爸媽媽都上班,每年年收入都是10萬,家庭年支出也是10萬。

那麼這兩個家庭的10倍風險保額都是200萬,但是核心保額買在誰身上,有很大的區別。

再比如,一個家庭需要300萬的風險保額,在既定的預算之內,用什麼產品組合出來300萬的風險保額,又是一件很複雜的事,需要考慮很多其它的因素,而不是單純的組合出來風險保額就行。比方說有高額房貸的家庭,可能就需要一份和房貸配套的減額定期壽險。比方說外勤比較多的人,意外險保額高一點,而不怎麼出外勤的人,用定期壽險來提升風險保額是更合理的選擇。比方說孩子很小的人,定期壽險最少要買20年的,孩子較大的人,定期壽險也可以選擇10年甚至更短。

再議買保險的“雙十原則”

最後,海洋想和大家說,買保險是挺專業挺複雜的事,如果想獲得科學合理的保障,就需要找到一個靠譜的專業的代理人,檢驗一個代理人是否專業,用雙十原則的第二個十是可以驗證出來,看他有沒有能力做出來科學合理的建議。

再議買保險的“雙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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