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沅江一建材廠存在環境違法行為被查處

大益陽客戶端訊 (記者 曹燦 通訊員 黃勇) 6月26日,經沅江市環境保護局案件審查委員會決定,沅江市金洲建材廠未按環評要求整改到位、擅自開工生產一案被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今年3月27日,沅江市環境保護局檢查發現沅江市金洲建材廠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當即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沅環改字〔2018〕5號)。5月11日,又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沅環改字〔2018〕40號)。但是,該企業對環保部門提出的問題並未認真整改,而是心存僥倖擅自開工,頂風違法生產。

6月22日,沅江市環境監察大隊接到投訴,反映地處沅江市茶盤洲鎮的沅江市金洲建材廠存在環境汙染問題。經沅江市環境監察大隊調查核實,發現該企業存在煤渣堆棚周圍未設置圍擋、淤泥堆場沒有沉澱裝置、粉碎機外未建設防塵設施、生產場所沒有安裝大氣在線監控設備等多種環境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的規定,經沅江市環境保護局案件審查委員會決定,沅江市環保局將該環境違法行為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