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博論|“跌倒”與“重新站起來”

博論|“跌倒”與“重新站起來”

“強化監督有態度、執紀問責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溫度”,《中國紀檢監察報》近日報道了駐人社部紀檢監察組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積極做好受處理黨員幹部後續教育工作,讓曾經“跌倒”的黨員幹部“重新站起來”的有關舉措和成效。

監督、問責、治病“三方面”,態度、力度、溫度“三個度”,體現了教育預防懲戒並重的一貫政策,切中當下黨員幹部的思想實際。特別是,“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方法,“給碗‘麵條’再加個‘荷包蛋’”的誠意,等等,都有利於在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推進過程中,減少負面效應,調動積極因素,弘揚清風正氣,從而聚集起幹事創業正能量。

“三方面”和“三個度”是一個有機整體,既有所側重,又統籌兼顧;既堅持政策嚴肅性,又考慮到結合不同地方或單位實際情況。

強化監督是必須的。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當然要對腐敗“零容忍”,當然要追究“誰之過”:不因位高而遷就,不因有功而寬宥,不因情況複雜而退縮,不因任重道遠而懈怠。不論事大事小,只要違紀就處分,違法就法辦。這些年來,高壓反腐,橫掃“四風”,拔出“爛樹”,已經形成壓倒性態勢。試想,如果還是“雨過地皮溼”“動口不動手”“雷聲大雨點小”,怎能取信於民?黨內政治生活怎能發生如此顯著變化?經驗證明,黨的各級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全面從嚴治黨,一定要有旗幟鮮明的態度;對各種貪腐行為,一定要有一查到底的行動。這方面,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同時,對於那些犯了錯誤而又承認錯誤、積極改正的同志,也應該真心實意地“拉一把”,給他們“重新站起來”的機會。

治病救人是全面從嚴治黨題中應有之義。治病是根本,日常工作中發現了問題就要真管真嚴,管住紀律、看住權力,使幹部不犯或少犯錯誤特別是嚴重錯誤。另一方面,懲也是為了治。黨員幹部犯錯誤,只要沒有走上絕路,能治的還是要治,能幫的還是要幫,能救的儘量救。這也是對黨員幹部負責任。同時,也要把醜話說在前面:在反對腐敗的問題上,沒有理由用“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放鬆要求。紀律無例外,紅線不可碰。有些錯誤不能犯,有些跟頭不能跌,犯了不可原諒,摔倒了恐怕再也沒有機會爬起來。領導幹部應該識大體、看大局,明是非、知輕重。

讓“跌倒”的黨員幹部“重新站起來”,當然是出於治病救人的良好願望;但能不能重新站起來,則取決於個人的態度。有的人因為超標用車而受到處罰,感到這是小題大做,怨氣不小;有的人因為公款吃喝而被處分自交錢款,感到這是不近人情,不以為然;有的人因為大操大辦而被通報批評,感到這是多管閒事,牢騷滿腹;有的人在崗不履職,導致工作失誤而被問責,大呼冤哉枉哉……犯了錯誤卻不承認錯誤,反而認為是別人找茬,“故意過不去”,或者認為自己運氣不佳,“撞到槍口上”。基於這種認識,即使僥倖被原諒了,恐怕也幫扶不起來,而往往會屢錯屢犯,釀成由小過到大錯、一錯到底的悲劇。

對黨組織來說,對幹部思想和工作作風上的過失甚至錯誤,要做具體分析,並視其態度依規依紀依法、合情合理做好工作。能夠通過批評教育幫一幫的,就不要往外推。當然,幫助不是大事化小、輕描淡寫甚至曲意庇護,而是堅持有錯必糾、有過必改,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對失誤錯誤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幫助幹部汲取教訓、改進提高,讓那些犯了錯誤而又誠心改正的人放下包袱、輕裝上陣。(米博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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