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杭州保姆縱火致一家四口遇難 一審被判死刑 今二審開庭

根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官網日前發佈的消息,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將於今天上午9點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此外,一審過程中還出現了被告更換律師的風波。

  保姆縱火致一家四口遇難

2017年6月22日,杭州藍色錢江高檔小區18樓一住戶家中發生大火,女主人朱小貞及其三個孩子不幸殞命。案發後,公安機關認定是人為放火刑事案件,該戶保姆莫煥晶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當年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煥晶涉嫌放火罪、盜竊罪兩項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並透露,莫煥晶在該僱主家中從事家庭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竊取家中財物。

經依法審查,2017年7月1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莫煥晶,以涉嫌放火罪、盜竊罪依法批准逮捕,並於同年8月21日提起公訴。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供的起訴書顯示,被告人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案發前一晚,莫煥晶又用手機進行網上賭博,輸光6萬餘元。為繼續籌措賭資,莫煥晶決意採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搏取朱小貞的感激以便再次開口借錢,最終導致朱小貞和三名子女死亡,並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鄰近房屋損失25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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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審曾出現換律師風波

2017年12月21日,該案在杭州中院開庭審理。但開庭後不久,莫煥晶的辯護律師,廣東增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黨琳山因為管轄權問題沒有跟法院達成一致,離庭抗議,法庭休庭。

辯護律師離庭事件引發輿論高度關注。事發後,廣東省司法廳派出調查組赴杭州開展立案調查。

經過調查,廣州市司法局於2018年2月3日發佈情況通報,通報指出,查明黨琳山律師的行為違反《律師法》、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的規定,鑑於黨琳山律師有認錯表現,配合行政處罰工作,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黨琳山律師停止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而在辯護律師黨琳山離庭後,莫煥晶的辯護律師如何更換也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2018年1月8日,杭州中院官微發佈通報稱:2017年12月27日,被告人莫煥晶向該院書面提出不再另行委託辯護人,由法律援助律師為其辯護。

1月12日,杭州中院官微又發佈消息稱,被告人莫煥晶經過考慮後,於1月9日向杭州中院表示,其本人願意接受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兩名法律援助律師繼續擔任其辯護人。

據報道,由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兩名法律援助律師分別是浙江金道律師所的王曉輝和北京東衛(杭州)律師事務所的徐曉明。

杭州保姆縱火致一家四口遇難 一審被判死刑 今二審開庭

圖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一審被判死刑 被告提起上訴

律師風波過後,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繼續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

一審當日中午,杭州中院在其官方微博發佈情況通報指出,莫煥晶承認放火和盜竊事實,同時辯稱,其放火的目的是想通過先放火再滅火的方式取得被害人朱小貞感激以便再次向朱借款;其未逃離現場,且有報警等配合救援行為。

在當日的庭審中,經檢察院指控、法庭調查詢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審判長於20時50分宣佈休庭,並宣佈擇期公開宣判。

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隨後,莫煥晶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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