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6 关注丨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着力点,推动容错纠错全面有效落实

关注丨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着力点,推动容错纠错全面有效落实

本期视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制定实施,对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第四个部分“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引人关注。其中明确,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有关要求,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实施办法(试行)》有效落实,5月22日,市纪委监委召开容错纠错工作推进会。部分区(市)县纪委监委、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代表围绕会议主题作发言,交流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工作中的经验与成效。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工作着力点,持续转变工作理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实现标本兼治。

容错纠错是发扬传统更是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今天,面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只有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才能让改革永不停顿、创新永无止境。

“容错纠错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传唱、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的继承发扬,更是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的现实需要。”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的重要意义和内涵,务求学深悟透。当前,成都市正处在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历史节点上,更需要我们坚持严管厚爱,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真抓实干者鼓劲、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持续营造“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2017年底,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容错纠错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对容错情形、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纠错机制、澄清保护和保障措施等进行细化。

关注丨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着力点,推动容错纠错全面有效落实

关键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

哪些错该容,应该怎样容,容错和纠错如何有机统一起来,是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5月22日,市纪委监委召开的容错纠错工作推进会要求,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着力点,持续转变工作理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实现标本兼治。要发挥杠杆撬动作用,推动容错纠错工作全面深入有效落实,注重典型案例示范,积极解决工作难点,大力推动制度完善。

“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落实容错纠错要求也要体现政治性。”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化,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容错纠错工作要求的有力抓手。精准运用各种形态,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最大程度实现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容错纠错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在积极践行容错纠错工作要求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推动容错纠错要求深入落实。

同时,要用好典型案例,细致归纳梳理容错纠错的适用情形、需要把握的政策界限等内容,精准画像、全面展示,广泛引导,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容错纠错工作要求提供可资借鉴的“样本”,让容错纠错要求不断落地生根。

为消除一些地方和部门“下容上不容、此容彼不容”的顾虑,要通过专题研讨、集中会商等方式,做好事前的有效沟通,逐步推动在上下级之间、不同监督主体之间达成共识,推动形成更有利于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

针对因现有法律法规体系限制,导致容错纠错工作落实较难的情形,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为监督执纪监察的主体,可以结合自身职能,注重做好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对发现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通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补齐短板,通过推动制度上的改进来为干部“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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