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關注丨以法治之規矩 成發展之方圓

關注丨以法治之規矩 成發展之方圓

《孟子·離婁章句上》有云“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淮南子》中亦有“矩不正,不可為方;規不正,不可為圓”。此兩句可謂語出同境,意出同門。將法之於治國安邦、之於安身立命的重要性提到了很高的層次。而將時間縱軸延伸至今,黨員幹部懂法、守法、敬法更成為提升能力本領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諧、保持政治環境清明的不二法門。

黨員幹部懂法,方能成提升本領自覺之方圓。放之今日,因為不懂法造成的“有權任性”現象依然並不鮮見,“暴力執法”的社會影響流毒甚遠,諸多事例背後所反映出的是由於個別黨員幹部不懂法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正所謂“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黨員幹部法律素質的高低,會對某個地區、某個部門能否依法辦事產生影響。如果黨員幹部不懂法,無視法律,甚至違法,後果比普通公民違法要嚴重得多。故此,只有不斷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破解“無知者無畏”的思維定勢,才能讓黨員幹部的法治觀念真正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提升黨員幹部的行為自律,本領自覺。

黨員幹部守法,方能成社會秩序和諧之方圓。貪汙賄賂的行為偶有發生,失職瀆職的現象依然存在,“法不責眾”的觀念沒有徹底消除,將自身的“利”作為守法的首要考慮因素仍是個別黨員幹部的人生信條,以致在行為的不自覺中,明知法律不允許卻依舊以身試法,進而引發違法亂象叢生的“蝴蝶效應”,其折射出的是違法成本過低的現實困境。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到“必須堅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再到“堅持以黨的領導為根本保證,完善全面依法治國領導體制”,法治的進程由點到面,由近及遠,為全面小康社會的建成保駕護航,披荊斬棘。黨員幹部嚴格守法,才能以發展變化的法治思維完善法律體系,為改革梳理紛繁複雜的利益關係,為轉型升級中利益交織的經濟環境活血化瘀、消炎止痛,進而讓民眾從法治秩序中產生獲得感,提升幸福感。

黨員幹部敬法,方能成政治環境清明之方圓。從一些新聞報道中可以知曉,如今仍有個別黨員幹部法治意識淡薄,我們仍舊面臨敬法氛圍淡漠的尷尬窘境。推而論之,法治的缺失不僅會導致政治生態汙濁,也會滋生權慾薰心、陽奉陰違、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等一系列問題,更可能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動搖黨的執政根基。因此,面對現實生活中的“四風”問題、權力尋租、利益輸送,黨員幹部更應尊崇法律,強化法的意識,調準法的準星,瞄準法的焦點,立“明規矩”、破“潛規則”,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規範權力的運行,淨化政治生態環境。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可見讓規則意識深入人心,讓法治觀念觸及靈魂,應著眼於實施,立足當下,積尺寸之功,行點滴之法,如此才能使法治的標尺為本領自覺、為有序社會、為清明政治舉旗定向。(賴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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