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执检课堂

第11期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温情有度

暂予监外执行的操作流程

上两期,我们都在聊暂予监外执行这个话题,忘记的童靴可以点击下面链接唤醒记忆:

【执检课堂09期】这可能是最具温情的法律制度!

【执检课堂10期】法律温情绝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好了,既然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前两期课程里,我们解决了

“What”这一问题,那今天继续讲讲实务中对监狱服刑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操作流程。

简单地说,就是回答“Who”“How”的问题:“谁提请、谁批准、谁监督”以及“怎么提请、怎么批准、怎么监督”,解决你的迷茫脸。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如果把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过程比作“登山”,那么这段旅程可以细分成六个阶段:

第1阶段 诊断/检查/鉴别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无论是保外就医,还是其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都需要进行医学上的检查和诊断,这是程序适用的基础,好比登山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情形的不同,检查的内容和名称也不同。具体来说,对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要进行病情诊断;对于怀孕的妇女,要进行妊娠检查;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要进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其中,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是患有法律规定的严重疾病范围内的疾病。

监狱应当切实保障罪犯的生命健康权,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诊断。当然,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有权向监狱提出书面申请。

第2-4阶段 审议、公示及提请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接下来,监狱要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审议前,监狱还要核实罪犯的居住地,调查其出监后对所居住社区有无影响。

审议通过后,要在监内进行公示,接受其他罪犯的监督。当然,如果罪犯病情十分危急,需要立即保外就医的,可以不进行事前公示,而是进行事后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监狱就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批准。

第5阶段 审批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监狱管理局负责管理所属监狱的各项工作,包括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监狱管理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监狱。

第6阶段 出监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监狱收到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后,要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相关手续,并将罪犯押送至其居住地,与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办理交接手续。至此,登顶成功!

回顾整个流程,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程序安排已经能够实现罪犯出监接受治疗与照顾。但是,如果缺少了第三方的外部监督,难以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当仁不让地承担了监督者的角色。

下面,我们从检察监督的角度把整个流程再走一遍。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全过程实行同步监督,发现各环节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具体来说:

第1阶段 诊断/检查/鉴别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监狱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监督有关诊断、检查和鉴别活动。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组织或者要求监狱对罪犯重新组织进行诊断、检查或者鉴别。

第2阶段 审议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审议通常以评审会的形式进行。监狱应当在审议前将相关材料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列席监狱评审会,根据需要发表意见。

第4阶段 提请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监狱决定向监狱管理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将提请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意见的副本和相关材料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5阶段 审批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监狱管理局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如果人民检察院不同意,而监狱管理局未采纳这个意见,仍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再次向监狱管理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书面意见,这时监狱管理局必须立即对原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第6阶段 出监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交接手续完成后,监狱应当及时将罪犯交接情况通报人民检察院。

小 结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现在来回答开头提出的“Who”与“How”的问题。

对监狱服刑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Who”(谁提请、谁批准、谁监督),概括起来,就是:监狱提请,监狱管理局批准,人民检察院监督。

而“How”(怎么提请、怎么批准、怎么监督),简单来说,就是监狱、监狱管理局、人民检察院在诊断/检查/鉴别、审议、公示、提请、审批、出监等六个阶段,各司其职,依法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保证程序的公平有序,共同推进工作目标和价值追求的实现。

好了,暂予监外执行全部讲完了。至此,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最重要的模块之一)暂时告一段落。下一期,我们将回到大本营,带你概览刑事执行检察全部业务模块,敬请期待!

编绘:驻省六监检察室

往期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执检课堂第08期】用一个生物学名词来get假释?!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执检课堂07期】假释,到底“假” 在哪?

「执检课堂11期」what?who?how?暂予监外执行是这样炼成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