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陽奉陰違、辱罵110接警人員、不擔當、不作為……黔南多名領導幹部受處分

陽奉陰違、辱罵110接警人員、不擔當、不作為……黔南多名領導幹部受處分

中共黔南州紀委 黔南州監察委員會

關於六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的通報

黔南紀通〔2018〕6號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現將6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01

陽奉陰違

三都縣委原常委、辦公室主任宋剛對州委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問題

2017年9月,宋剛明知三都縣委沒有貫徹落實州委糾正三都縣嚴重政治亂象的“約法三章”,不僅在縣委呈報州委的“已經逐條逐項落實‘約法三章’”的彙報材料上籤“審核”,還向州委調研組吹捧時任縣委書記梁嘉庚的“政績”。宋剛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2018年6月7日,宋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02

作風不實、工作不力

三都縣生態鴿養殖扶貧項目推進不力問題。

2016年1月以來,三都縣生態鴿養殖扶貧項目推進緩慢,作風不實、工作不力,項目推進緩慢,以致扶貧資金閒置1204.05萬元,未完成2016年貴州省下達的脫貧攻堅工作任務。

2018年6月15日,三都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生態鴿循環養殖項目精準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世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都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生態鴿養殖產業發展辦公室主任(2016年3月—11月任職)潘啟孝受到記過處分,

三都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生態鴿養殖產業發展辦公室主任(2016年11月至今任職)潘廷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並同時對三都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水庫和生態移民局局長莫履鵬和三都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大河鎮黨委書記潘朝慷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對時任三都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段重劍和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九阡鎮黨委書記韋學令作全州通報批評。

03

不擔當、不作為

三都縣都江鎮原黨委書記、都江林畜產業園區原黨工委書記韋友壽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2018年4月,韋友壽在任三都縣都江鎮黨委書記期間,對省委“春風行動”專項督查工作不重視、行動遲緩,以致該鎮迎檢工作被動;對脫貧攻堅工作思路不清、表態多落實差、擔當能力不足,以致該鎮脫貧攻堅項目落實率低、工作滯後。

2018年4月17日,韋友壽受到免職處理。

04

態度惡劣

龍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員向召坤處置群眾訴求態度惡劣問題

2018年2月3日、2月13日、3月3日,黔南政務110服務中心分別接到群眾受工傷、討薪等報警訴求,將相關信息轉至向召坤處置,向召坤不但對群眾訴求置之不理,還辱罵黔南政務110接警人員,影響惡劣。

2018年5月20日,向召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05

審核把關不嚴

惠水縣雅水鎮西牛村黨支部書記陳忠敏在異地扶貧搬遷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2017年4月,陳忠敏在明知西牛村村民羅樹東之女註冊有火鍋店,不符合異地扶貧搬遷條件的情況下,未經認真審核便直接在羅樹東戶《易地扶貧搬遷審批表》中填寫“同意搬遷”,以致該戶多享受異地搬遷指標。

2018年6月25日,陳忠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06

審核把關走過場

平塘縣塘邊鎮新街村黨支部副書記楊再梅、興隆村黨支部副書記冉進龍審核把關走過場問題。

2016年11月,冉進龍、楊再梅在參與塘邊鎮新街村騰家組至興隆村拉罵組道路硬化項目驗收過程中,在該項目實際建設比批覆少實施109米、少建錯車道2個、少建涵洞2道、少建標誌牌4塊的情況下,仍簽字同意通過驗收。

2018年5月28日,楊再梅、冉進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案例中的黨員、幹部,對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聞,有的背離了黨的宗旨,淡忘了職責使命;有的不思進取、敷衍塞責;有的作風漂浮、落實不力,不擔當、不作為;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對待群眾簡單粗暴,遇到問題繞著走、碰到矛盾躲著走。全州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旗幟鮮明、態度堅決地反對和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奮發有為的政治生態。

阳奉阴违、辱骂110接警人员、不担当、不作为……黔南多名领导干部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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