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阳奉阴违、辱骂110接警人员、不担当、不作为……黔南多名领导干部受处分

阳奉阴违、辱骂110接警人员、不担当、不作为……黔南多名领导干部受处分

中共黔南州纪委 黔南州监察委员会

关于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黔南纪通〔2018〕6号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阳奉阴违

三都县委原常委、办公室主任宋刚对州委决策部署阳奉阴违问题

2017年9月,宋刚明知三都县委没有贯彻落实州委纠正三都县严重政治乱象的“约法三章”,不仅在县委呈报州委的“已经逐条逐项落实‘约法三章’”的汇报材料上签“审核”,还向州委调研组吹捧时任县委书记梁嘉庚的“政绩”。宋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6月7日,宋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02

作风不实、工作不力

三都县生态鸽养殖扶贫项目推进不力问题。

2016年1月以来,三都县生态鸽养殖扶贫项目推进缓慢,作风不实、工作不力,项目推进缓慢,以致扶贫资金闲置1204.05万元,未完成2016年贵州省下达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2018年6月15日,三都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生态鸽循环养殖项目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世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生态鸽养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2016年3月—11月任职)潘启孝受到记过处分,

三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生态鸽养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2016年11月至今任职)潘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并同时对三都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莫履鹏和三都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大河镇党委书记潘朝慷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对时任三都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段重剑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阡镇党委书记韦学令作全州通报批评。

03

不担当、不作为

三都县都江镇原党委书记、都江林畜产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韦友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18年4月,韦友寿在任三都县都江镇党委书记期间,对省委“春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以致该镇迎检工作被动;对脱贫攻坚工作思路不清、表态多落实差、担当能力不足,以致该镇脱贫攻坚项目落实率低、工作滞后。

2018年4月17日,韦友寿受到免职处理。

04

态度恶劣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员向召坤处置群众诉求态度恶劣问题

2018年2月3日、2月13日、3月3日,黔南政务110服务中心分别接到群众受工伤、讨薪等报警诉求,将相关信息转至向召坤处置,向召坤不但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还辱骂黔南政务110接警人员,影响恶劣。

2018年5月20日,向召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5

审核把关不严

惠水县雅水镇西牛村党支部书记陈忠敏在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7年4月,陈忠敏在明知西牛村村民罗树东之女注册有火锅店,不符合异地扶贫搬迁条件的情况下,未经认真审核便直接在罗树东户《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中填写“同意搬迁”,以致该户多享受异地搬迁指标。

2018年6月25日,陈忠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6

审核把关走过场

平塘县塘边镇新街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再梅、兴隆村党支部副书记冉进龙审核把关走过场问题。

2016年11月,冉进龙、杨再梅在参与塘边镇新街村腾家组至兴隆村拉骂组道路硬化项目验收过程中,在该项目实际建设比批复少实施109米、少建错车道2个、少建涵洞2道、少建标志牌4块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通过验收。

2018年5月28日,杨再梅、冉进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中的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有的背离了党的宗旨,淡忘了职责使命;有的不思进取、敷衍塞责;有的作风漂浮、落实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对待群众简单粗暴,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

阳奉阴违、辱骂110接警人员、不担当、不作为……黔南多名领导干部受处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