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曝光日」曝光一批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案例

醉駕案例

2018年07月11日22時20分許,河南省睢縣尤吉屯鄉陳崗村村民劉某酒後駕駛一輛機動三輪汽車行駛至睢縣尤吉屯鄉尤吉屯村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69.8mg/100ml,後經商丘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理化檢驗,劉某送檢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334.152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07月05日16時42分,睢縣長崗鎮東村村民孟某某酒後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行駛在睢縣長崗鄉政府門口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孟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31.7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07月15日23時30分,睢縣城關鎮居民孫某某酒後駕駛豫NEC9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睢縣湖東路與拱州路交叉口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後經商丘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理化檢驗,孫某某的送檢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22.245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07月02日20時56分許,睢縣河堤鄉張莊村村民 張某某酒後駕駛車號為豫A92KXX的小型轎車行駛在康白線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試酒精測試儀測試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2.3mg/100ml,後經商丘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理化檢驗,張某某的送檢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21.503mg/100ml,張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07月13日22時30分,王某酒後駕駛一輛無牌兩輪摩托車行駛至河南省睢縣平崗鎮平崗集上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經酒精呼氣測試機當場測試,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8mg/100ml,後經商丘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理化檢驗報告檢驗,王某送檢血樣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201.187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07月17日23時10分許,寧陵縣黃崗鄉劉新莊村村民李某某酒後駕駛豫ND22XX號機動車,行駛至睢縣周堂鄉周堂村南地被巡邏民警查獲,後經商丘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理化檢驗報告,李某某的送檢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80.451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07月18日22時15分許,河南省杞縣平城鄉鐵犁寨村村民張某某酒後駕駛豫A172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睢縣城郊鄉中心大街與襄邑路交叉口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後經商丘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理化檢驗,張某某送檢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51.904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07月14日21時30分,睢縣平崗鎮邢樓村村民邢某某酒後駕駛豫NRB2XX小型轎車行駛至睢縣平崗鎮社區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邢光輝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8.0mg/100ml,後經商丘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理化檢驗,邢某某的送檢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34.867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07月05日22時30分,民權縣北關鎮石井村村民 南某某酒後駕駛豫A3PA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睢縣董店鄉黃河路中段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南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2.7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2018年07月02日03時10分楊某報警,報稱:在柘城縣春水路段發生事故糾紛。接到報警後,柘城大隊民警攜帶單警裝備和執法記錄儀迅速出警到達現場,發現駕駛豫D337C1號小型汽車的駕駛員李某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後經抽取李某靜脈血液送至商丘市交通事故鑑定所檢驗鑑定。李玉印靜脈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5.861mg/100mL。

2018年07月05日22時30分,河南省柘城縣老王集鄉楊堂村委席張莊東組046號張某酒後駕駛豫N5296V小型汽車由南向北行駛至老王集朱河坡北200米處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經抽取張某靜脈血液送至商丘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經鑑定,經鑑定張營超靜脈血液中的酒精含為149.082mg/100ml.

2018年07月07日17時25許,柘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攜帶單警裝備,佩戴執法記錄儀在柘城縣執勤巡邏,宋某飲酒後駕駛豫NSW796號小型轎車行駛至和平北街菜市口路段時與豫NC8293號公交車發生碰撞事故,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商丘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檢驗鑑定宋某靜脈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61.343mg/100ml。

審核:袁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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