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杭州高溫津貼:每月最高300元,連發4個月,不發者最高罰2萬


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廳出臺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適當提高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

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為: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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