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上海最好的分手地點在淮海路

上海最好的分手地點在淮海路

01

18歲的時候,我迷戀金庸和季一。

迷戀金庸,是因為季一。而喜歡季一,並沒有天大的理由。用文青們的話來說,可能僅僅是因為,他穿了一件我喜歡的白襯衫。

路明遠說我矯情,我埋頭看書,沒理他,反正他時常這樣損我。

和很多陷入單戀中的女生一樣,我時常在夕陽的薄影裡,對著季一的背影發呆。

路明遠總是出其不意地冒出來,變戲法般地從口袋裡掏出棒棒糖,遞給我,撇撇嘴說,喂,口水都流出來啦。

一個男生喜歡你,怎麼可能感覺不到?所以我當然知道,路明遠喜歡我。

除了損我,路明遠最喜歡做的事情,是拽著我去巷子裡的小菜館吃飯。老闆娘是他小姑,小姑做的咕嚕肉很好吃。

路明遠對小姑撒嬌說,陳懷美是我哥們,你要給個親情價。店裡的人衝我們曖昧地笑,路明遠看我的眼神,分明有掩飾不掉的寵溺。

那段時間,我總是很悲傷。青春都快用完了,我還在玩暗戀。

有時在夕陽的餘暉裡,看著人群中的季一,我的眼淚就掉下來了。那些像泉水一樣冒出來的淚水,嚇壞了路明遠。

然後,他自作主張地替我去表白了。

那天之後,上完晚自習,季一會在校門口等我。季一說他打架輸給了路明遠,履行約定送我回家,讓我別誤會。

哎,聽起來真是傷感,路明遠真是個傻瓜。

有時看著路明遠為我著急皺眉的樣子,我的心裡會呼啦啦地吹過一陣風。但下一秒,我又會忍不住想起金庸在《白馬嘯西風》裡的句子,“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歡”。

有些人就是沒辦法喜歡啊,就好比,在季一的愛情劇本里,女主從來就不是我。高考後,季一去香港念大學。他以溫潤儒雅的樣子,殘留在我的青春裡。

而我和路明遠的大學,隔著1200公里。

02

剛上大學的時候,我時常窩在學校的機房裡,給季一寫信。說一些有的沒的,並不奢望有回覆,只覺得那些飽滿的情緒,需要一個出口。

我在第10封郵件裡寫,季一,今天在食堂看到一個男生的背影,和你很像。

我在第55封郵件裡寫,一想到終將是你的路人,便覺得淪為整個世界的路人。

機房裡空氣不好,我的鼻炎又要加重了。我改了個簽名,要是有臺電腦就好了。

可我沒想到,因為這句話,第二天,路明遠出現在我的宿舍樓下,他的手裡抱著筆記本。路明遠看著我,傻笑著說,陳懷美,我幫你實現願望啦。

當一個男生坐了8小時的火車,將他剛買不久的電腦,千里迢迢送到你面前的時候,要說心裡沒有任何觸動,肯定是騙人的鬼話。

我請路明遠吃飯。兩人默契十足地點了咕嚕肉,菜上來的時候,路明遠說,以後我做給你吃。他說得那樣自然,我有些恍惚。

路明遠好像越來越愛嘮叨了。我送他去火車站的時候,他一直在說話。

他說,陳懷美,你要按時吃飯。他說,陳懷美,下次見到你,我給你燒咕嚕肉。還有,陳懷美,要是有人欺負你了,給我打電話。

關於喜歡,或者愛,路明遠沒有沾上半個字眼,但他眼神裡的意思,昭然若揭。

我突然覺得,我們之間的某種平衡幾乎就要被打破了,我有點害怕,所以路明遠轉身的瞬間,我叫住了他,支支吾吾地說,以後……別這樣了。還有,電腦的錢,我湊夠了就還你。

路明遠愣在那裡。

三秒鐘後,他故作輕鬆地說,嘿,陳懷美,你想什麼呢?恩,我就是習慣了關心你。以後不會了,我還要追校花呢。好啦,我走啦。

說完,他轉身,再也沒有回頭。那句“習慣了”,讓我動容了很久。

是有很多被打動的瞬間吧,但片刻的心動後,又變得異常清醒:這一點點的感動,並不足以撐起一場愛情。

我好像過早地知道,在一場愛情裡,如果你不是很愛一個人,幾乎很難在以後的時光裡,去忍受愛情的千瘡百孔。

而這一年的冬天,我的信箱裡收到季一的回信,他說,陳懷美,對不起,以後別這樣了。

我和路明遠都成了愛情裡的loser。

03

我時常想,要在怎樣的狀態下,我們才會愛上自己不是一眼就喜歡上的那個人?

2014年夏天,路明遠在傍晚的黃昏裡給我打電話,用他慣有的清涼溫和的聲音說,陳懷美,我來上海啦。要不要出來見我?

那個聲音穿過漫長的時光隧道,從滿是青春的回憶裡走出來。我們好像已經好多年,沒有坐下來說說話了。上一次見面,是在小城,兩人在街頭匆匆一瞥。

安福路的咖啡館,我穿棉麻長裙,欣然赴約。路明遠說,新工作在徐家彙,做預算工程師,待遇還湊合,再努力兩年,也許就能買個小居室。

他說著說著,突然看著我說,陳懷美,這些年,我從來沒有忘記你。你知道的,我喜歡你很久很久了。

我臉上的笑意,凝固在嘴角。這是路明遠第一次說,他喜歡我。

然後,他又說,陳懷美,其實我很好啊。你看,比我好看的沒我幽默,比我幽默的沒我好看,不如收下唄。

我無辜地擺擺手,回他,可是,好看和幽默都不是我的第一選項呀。

看著路明遠啞口無言的樣子,我樂不可支地笑了起來。

黃昏的暮色裡,我和路明遠在超市裡買了食材,去了他的小公寓。他說要給我做咕嚕肉和鯽魚豆腐湯,他說他已經練習五十遍了,不會讓我失望的。

路明遠打開家門的時候,我有點小意外。簡單的一居室,有漂亮的落地窗,窗簾是夢幻的淡紫色,桌上的花瓶裡養著一束茉莉花,廚房裡鍋碗瓢盆各司其職。

這應該是我見過的,最乾淨整潔的男生公寓,沒有之一。

我坐在布藝沙發上,翻路明遠的財經雜誌,隔著時光,看一個男人的成熟和穩重。

當路明遠繫著圍裙,將咕嚕肉和鯽魚豆腐湯端上桌的時候,我一下子有了濃厚的煙火情緒。而我在那樣柔軟的畫面裡,突然被馴服了,像是看到了愛情。

我已經27歲了,有一個年齡相當,樣貌尚可,對生活有品位,每個月會買一本財經雜誌的男人,說他這些年,心裡一直都有我,我要不抓住,可真是矯情。

04

我答應路明遠那天,他在微博,微信,甚至都快要沒落的人人網,大張旗鼓地宣佈了這個消息。

而路明遠配的文字是,陳懷美,從此我是你人生劇本里,永遠的男一號。

我笑著問他,那你以前是什麼?他回我,男二呀,你看我多勵志,男二升級為男一。

我被逗樂了。

春天的時候,我決定搬去路明遠的公寓。

有個人一起吃早餐,有個人陪我喝第二杯半價的咖啡,有個人將他的工資卡交給我,而我在這個人的心裡,當了多年的女神,我篤定,他會比任何人都懂得珍惜我。

愛情最接地氣的時候,我和路明遠時常坐在一起,將工資卡里的數字加起來,盤算著春天去買房,秋天去結婚。可冬天的時候,我們的愛情卻枯萎了。

後來我才意識到,在我答應路明遠的那一瞬間開始,愛情就在走下坡路。

原來路明遠也會眉頭緊皺,極為不耐煩地說,陳懷美,你不應該這樣。原來將我捧在手心裡的路明遠,也會在我和他吵架後,將我一個人扔在大街上。

有時好像也並不是天大的事,可我的心變得很小很小。因為這個人不是別人,而是路明遠呀,電視劇裡的男二號不是時刻都忠貞不渝地守護他的女神嗎?

我在往日的時光裡,習慣了路明遠將我捧在雲端,所以稍有怠慢,我就會下意識地猜測,他是不是不愛我了?

我習慣了他一分不差,半分不少地愛我,便不能接受那份愛有一分一釐的少。我習慣了他給我的暖,便受不了一點點的冷。

對路明遠,我好像格外苛刻。

我想可能是我忘了,路明遠在我的劇本里,已經換了身份。

05

2016年春天,我和路明遠的愛情不可避免地走向窮途末路。

我原本以為,心意沉沉地愛一個愛而不得的人,是這個世界上最艱難的事。愛過路明遠之後,我才知道,和男二號在一起,也挺難的。

而我在18歲那年堅持的愛情理論,放到28歲也並沒有錯。如果不是足夠喜歡一個人,即便這個人有99%的好,剩下的1%都有可能摧毀一切。

我和路明遠的最後一次爭吵,是因為一盤咕嚕肉。我只是說,油放得有點多,糖放得有點少,味道沒以前好,路明遠的臉色,可真是難看。

他表情憂傷地看著我,問我,陳懷美,你真的愛我嗎?

我抬頭看他,昏黃的燈光下,路明遠看起來有點陌生,他說,我今天五點半出門,開了一天的車,晚上七點才到家。我總覺得,如果你愛我,至少會心疼我,至少不忍心對著我辛苦做出來的菜挑毛病。陳懷美,有時我覺得挺累的。

我低頭看他的鞋子,心裡想著,也許我就要失去他了。

三天後,我失去了他。

是誰說,上海最好的分手地點,一定是在淮海路。因為那裡人來人往,兩人在街頭分別後,很快就會淹沒在熙熙攘攘的人群裡。

繁花似錦的春日午後,我和路明遠說完再見後,我沒有回頭,他也沒有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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