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陶淑菊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對烏蘭察布市委原副書記、政府原市長陶淑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陶淑菊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允許、縱容其丈夫在陶淑菊管轄的地區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活動並謀取私利,非法佔有其工作單位的財物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陶淑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陶淑菊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廳報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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