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公司為了不買社保,逃避國家稅收,和個人籤外包勞動協議,這協議有效嗎?

海納百川8431302053249


2019年1月1日,我們的社會保險費徵繳將交由稅務部門管理。於是很多用人單位就開始緊張,因為他們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給職工繳納社保,要麼是繳費基數不真實,要麼是直接沒交社保。

由於稅務部門能夠通過稅務的金三系統和個人所得稅申報情況,查實到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因此,用人單位就害怕按照職工的工資總額繳納社保。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像沒有交納社保的部門,至少要增加30%的用工成本。


由於在我們國家勞務費更具靈活性,目前並沒有規定要根據勞務費繳納社保。所以一些用人單位就想通過解除勞動關係,跟職工簽訂個人勞務外包關係的方式來,規避社保。

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行。

比如,我們邀請一個搬運工給我們搬一下傢俱,邀請一位師傅給我們挪移一下空調。這些情況,我們大家會不會給他們繳納一天或者幾個小時的社保費呢?

當然不需要。因為我們在邀請他們為我們勞動的時候,所支付的費用就包含了社保費、工資、公積金等所有一切可能的費用。

對於企業的一些崗位也確實是這樣,企業記賬可以招用會計,籤合同、交保險,同樣,企業也可以用記賬公司來處理這些東西,用勞務費或者服務費,來進行處理。

這種做法有其一定的優越性。一部分職工不願意繳納社保,企業在支付勞務費的時候,肯定是考慮了職工要支付社保、公積金等費用的一切收入。這樣職工可支配的收入更高一些。

職工也可以自己繳納靈活就業人員保險,從60%到300%繳費基數,往往可以自己選擇。而且企業交費需要交納的比例比靈活就業要高出不少。

比如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交費,養老和醫療,個人只需要交納30.8%,而企業交納五險需要交納38.7%以上。相當於每月省下240多元。


如果職工不交納社保,全部獲得勞動收入,到手收入能提高80%以上。

職工由於跟單位是勞務關係,職工就不應該是用人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自己約束其行為。用人單位在通過遲到等方式扣職工工資,那肯定是沒有依據的。勞動合同一般都約定,要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務外包協議絕對沒有這一點。如果有,雙方又回到了勞動關係。

這種做法也有其弊端。

首先,萬一發生工傷,無人處理。如果沒有交納工傷保險,這樣勞動者就無法享受工傷待遇。另外,工傷調節的是勞動關係,對勞務關係並不涉及。這一方面也有待工傷保險條例含義的擴充。

但是又回到了相應的出發點,我們找人搬東西,萬一出了工傷事故,要我們發包人承擔到底,有沒有道理呢?非常矛盾。

第二,勞務外包不會受最低工資的調節。這樣很有可能勞動者會受到額外的剝削,勞動和社會保障就沒有那麼強。欺負老實人的現象就會時有發生。

比如我們找代理公司記賬,正常原先一個月的會計用工成本是5000元。而很多代理記賬公司批量報價,有的人是1月3000元,有的人甚至1500元就幹。所以勞動者收入有可能下降。

這種方式將使我們國家的用工更加靈活。實際上我們國家應當納入養老保障的人群有10億人左右,被納入職工養老保險的只有4億人。還有6億人不在職工養老保險範圍內,其中處於16到60歲之間的勞動者至少有四億。

日本有2000多萬職工都是這種靈活用工,蘋果公司也有40%左右的人員屬於外包工。這種用工方式在國際上也是普遍被大家接受的。

如果我想的沒有錯,很遺憾這種方式將是未來用工的必然大趨勢,勞務派遣公司甚至有可能會被其替代。

但實際上,這種方式極有可能被解釋為勞動合同用工,也有可能會成為勞務用工新方式,一切就看人社部門的最終解釋了。


暖心人社


您在題中主要是問:“個人勞動外包協議”有沒有效?

我的答案是:個人勞動外包協議它的實質是勞務協議,這類協議是有效的。當然具體到每一份協議時,是否有效在與它本身的內容是否違法、或者說法律是否允許這類約定存在,即便它的為了不買社保和避稅。但有效並不代表沒有缺陷:

一、外包勞動協議並不是勞動合同

按現在實踐中的處理方法,此類“外包勞動協議”基本被定性為勞務協議或者僱傭協議,它與勞動合同最大的區別就是:

勞動合同相關糾紛的處理依據是勞動法律;而勞務關係卻用根據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進行處理。在維權途徑上勞動合同必須先經過勞動仲裁,之後才能去法院打官司;而勞務關係卻是直接去法院打官司,勞動仲裁不處理勞務糾紛。

二、勞務外包下不享有單位員工所享有的福利待遇

繳納社保是勞動法上規定單位必須要繳納的,屬於強制性義務,雖然現實中很多單位沒有繳納社保,但是隻要你去社保部門投訴,這就是單位違法,違法了就要承擔相應責任,比如罰款,所以基本上是一告一個準。

但勞務關係情況下,你不屬於單位的員工,所以單位沒有義務為你繳納社保(工傷、牙養老保險等);還比如勞務關係時你不存在辭退/開除的問題,因此沒有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可能;也不存在加班後索要加班費、和最低工資標準作為保障;以及計算工齡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問題。

三、勞務外包合同的不足

  1. 從公司角度講:勞務合同情況下,不屬於用人單位和員工的關係,那麼是不需要繳納社保的。假如勞務工工作中發生了事故,那麼也不會被認定為工傷,沒有社保基金作為後盾分擔責任,因此在單位有責任的情況下,相關的賠償責任就得單位自行承擔了。


  2. 從員工角度講:雙方之間不屬於勞動合同,完全受合同法的契約精神來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如果在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情況下,那麼很有可能你隨時會失去這份“工作”了,因為沒有勞動法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約束,單位可以肆意違約。而且你“失業”後找一個新的僱主也可能沒那麼順利,更重要的是你申請不了失業金。

綜上,我認為:只要外包協議內容本身不違法,它就是有效的。單位通過簽訂外包協議來避稅和不買社保,就目前的法律來講還沒有辦法對單位作出處罰,那麼單位當然可以這麼做。

結束語:勞務合同有它的優越性,至少用工上勞動者擁有更大的自由,但缺陷相比勞動合同來講也不少。所以,到底是和單位籤勞動合同還是籤勞務合同就請您自己權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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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花都程律師


對於生活在職場上的人來說,您這種情況公司為了不買社保,逃避國家稅收,和個人籤外包勞動協議很常見。但是,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公司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2019年1月1日,我們的社會保險費徵繳將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對社保繳納做出相應的規定。因此,很多老總開始著急,畢竟未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情況還是很常見的。

勞務派遣是具有勞務派遣資質的企業與需要勞動力的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把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勞動關係歸屬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報酬、社保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勞務派遣一般適用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崗位工作,一般為6個月。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一般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繳納社保、提供勞動保護,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特殊法律保護。

以上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您,如有其他問題可以私信!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首先你要了解的是,目前存在的幾種勞動關係:

1、勞動關係,就是正常最普遍的籤勞動合同,發工資交社保。

2、勞務關係,可以理解為是請一些兼職人員過來臨時幹活,不需要給他們買社保,但有義務代扣代繳個稅20%-40%稅率。

3、其實還有一種叫做承包關係、也叫業務關係。可有人叫靈活用工,走這種方式的話,首先是不需要交社保,其次,可以申請認定為臨時從事經營的“個體戶”,但不用辦營業執照,籤的是業務合同或者外包合同,按結果來付費(而不是按月、按小時來計酬)。而個稅是可以申請核定偏低至:0.6%-1.5%。


那麼,實際上,目前靈活用工或者說業務外包是很常見的現象,而且越來越多,像目前網紅直播帶貨、在線教育等等,都可以用這種方式,這種協議是可行的,有效的。如果有興趣瞭解這方面的稅務以及相關模式,可以關注我頭條號加V。


捷稅狗財稅


現在很多工廠我們可以看到它的業務非常多,但是我們可以看到有的工廠他們只接業務,然後加工的一些過程都外包給了別的廠,這到底是什麼樣的原因?難道他們真的不想把所有的錢都裝自己腰包嗎?其實這也是一種學問。也是一種商業模式。 因為每個東西都要自己加工的話,那肯定要請的員工特別的多,我們都知道請員工的話,其實工資也是非常多的,雖然說我們可以把差價賺回來,
但是有時候也要給員工勞動保障合同,所以這個時候一定要注意了,如果要節省更大的成本的話,其實還是外包給別的廠還是比較好的,因為這樣的話,自己的員工就可以請得更加少,然後給員工買的五險一金也會少很多,其實這樣是省錢的過程。 所以為什麼你看到很多廠,他們接到很多業務之後都外包給別的廠去做,主要的就是這樣的原因,第一是節省了自己的勞動力,第二是節省了自己的勞動力上面的一些成本的另外的開支。然後第三的話,那就是分給其他廠去做的話,那他們就可以賺到更多的錢,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可以接更多的業務,不然的話接下來更多的業務反而沒有勞動力去做,那也不行。


老邵談商業模式


樓主你好,公司不買社保,首先他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然,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跟本單位簽訂也是可以的,如果你跟一個外包勞動公司簽訂的話,那麼是沒有問題的,當然簽訂合同的主體一定是外包勞動公司,並不是你們單位。

如果說你們單位簽訂一個外包勞動協議,那麼你們單位實際上本身就是你所工作的單位,這種情況就屬於一個偽造合同的嫌疑。實際上它就是一個無效的合同。

樓主完全可以申請自己的主張,首先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和舉報,因為這種偽造合同他是一個很嚴重的違法行為,再加上不交社保也是一個違法行為,所以說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那麼勞動監察大隊都會支持你的主張的,我想你所在的單位,應當會承擔你相應的社保的。並且與你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關係。


社保小達人


2018年7月20日,《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發佈,國稅地稅合併。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國務院總理李克強

9月1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把已定減稅降費措施切實落實到位,確保社保費現有徵收政策穩定。

國務院明確"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已定部署,在機構改革中確保社保費現有徵收政策穩定。有關部門要加強督查,嚴禁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違反規定的要堅決糾正,堅決查處徵管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要抓緊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方案,與徵收體制改革同步實施。

雖然總理強調不給企業增加負擔,但是一些企業想通過解除勞動關係,跟職工籤外包勞動協議的方式以規避社保,這麼做是否合法合規,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個人勞動年齡內在公司上班,雙方建立的是勞動關係,就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而不能簽訂外包勞動協議;

2、如果勞動者在同一公司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該用工形式為非全日制用工,公司就可以跟個人簽訂勞動協議,向其支付的非全日制小時工資報酬,小時工資中包含了社保費用。因此,公司不需要為其繳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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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員工繳社保,對企業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保費。”

社保的繳納是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法定義務,該義務不因員工與公司的一紙協議得以免除。如果是員工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而簽了外包勞務合同,那麼公司存在極大風險。

1、員工本可由醫保報銷的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

員工要是沒有生病,不需要用到社保,那都好說。如果員工生病就醫,沒有醫保報銷,本可由由醫療保險報銷的醫療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萬一員工重病,這產生的費用可就不止一點點。如果勞動者反手向勞動仲裁委提出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賠償。這種情況,多是以公司敗訴告終。

2、員工本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

員工發生工傷,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相關待遇,比如醫療、康復期間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傷殘津貼,本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這部分費用也由單位全額承擔。

根據2018年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來看,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36396×20=727920(元)

3、生育保險相關待遇全部由單位承擔

員工分娩或計生手術,生育保險待遇全部由單位承擔。

4、鉅額滯納金

員工事後要求補繳,單位要繳交鉅額的滯納金,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5、法人上失信名單,出差受限

公司不僅要給員工補繳社保,還要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拒不整改的,單位法人上失信名單坐飛機和高鐵也將受限!以後出門怕是隻能靠步行了。

員工沒有社保,對個人的影響

1、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暫停累計

員工繳費年限暫停累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未達到規定年限的,就不能辦理醫保退休,終身享受醫保的退休待遇。

2、影響正常退休,養老待遇受影響

未繳交期間,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暫停累積,到齡時年限不足15年,就不可辦理養老退休,不能及時領取到養老金。

3、非個人原因離職,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非個人辭職的,由於未繳交社保,無法享受失業保險的相關待遇

4、影響購房落戶、孩子上學

不少城市的民生政策跟社保連續繳納年限掛鉤,比如購房、入學、落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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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外包勞動協議這種說法應該不恰當,企業的行為應該是勞務外包,勞務外包就是將企業的一些事務轉交給勞務服務公司完成的行為。我們經常看到的很多大公司都採取這樣的方式,比如中國電信將安防、營業、售後、安裝都是勞務外包,外包業務人員雖然在名義上都是中國電信的工作人員,但實際上這些人是和勞務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沒有和中國電信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員工費用由中國電信支付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再發放給勞動者。勞務外包這種方式是比較普遍而且合法的,為企業規避了很多風險,降低成本。

你說這個外包勞動協議,實質上是企業不想與你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但又要規避勞動法的一種行為,這種一般適用於短期的臨時工作或試用期,稱為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這種行為本身必須徵得你的同意才行,如果非本人意願那肯定不行。


愛釣魚的火


勞務外包必須和有勞務輸出資質的公司簽訂。和個人簽訂的勞動外包叫做臨時用工,公司會承擔一系列勞動用工風險(如工傷、意外)。雖然可以免交社保,但這部分支出也得交勞務稅。所以基本相當於捆起和綁起。

勞務費在公司的財務列表中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就是員工工資,這種就必須要勞動合同,也就必須交社保。另一種就是勞務費,這種出來方式就要發票,可以由勞務公司提供(這個肯定需要付費的)。也可以去稅務大廳代開(好像是按照20%繳稅)。


用戶24181821469


企業與勞務外包公司簽定合同協議,勞務外包公司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企業是用人單位,勞動者只是去企業上班,勞動者是勞務外包公司的員工,所以勞務外包公司給勞動者發薪水交社保,企業給勞務外包公司勞務費,企業與勞動者是勞務關係,勞務外包公司與勞動者是勞動關係。如果企業與勞動者存在明確的勞動關係,卻還是與勞動者簽定外包勞務協議並且協議無繳納社保這一項是不合法的。一般簽定外包勞務協議的是臨時工,可以不繳納社保。一般簽定勞動協議是必要繳納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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