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3 黃子韜道歉又如何?

黃子韜道歉又如何?

昨天,也就是3月22日,黃子韜發微博宣傳自己的新節目,不想竟惹上了官司,原因很簡單——他所用的微博配圖其實是版權作品,而該攝影師並未授權黃子韜使用,是為侵權。

受到指責之後,黃子韜趕緊道歉,之後再將所用的星空圖完全替換,態度可算誠懇。然而攝影師並不鬆口,強硬回擊:“這樣的道歉,對不起,我不接受!我才知道原來明星可以這樣敢做不敢當,這樣不負責任的行為你對得起你的粉絲嗎?!”

基本事實大體如此,還需要加上的是,黃子韜做了二次道歉,攝影師則已委託律師維權。就是這樣。

坦率的說,我不喜歡這個事件,這個充滿了算計的事件。

黃子韜有錯在先,未經授權即使用了攝影師的版權作品,無論如何都是不對的。但也應該看到,這的確是無心之過,並非不可原諒。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更何況是無心之失。

攝影師維權天經地義,但有點得理不饒人——對方已一再誠懇道歉,擺明了願意解決問題的態度,你不接受道歉也沒關係,但不妨提出自己的訴求,雙方達不成共識再訴諸法律也不遲,沒必一開始就搞得這麼僵。

事已至此,無論賠償與否或賠償多少,攝影師都已實現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當然這也無可指責,畢竟是其正當的權利。對於黃子韜及所有公眾人物來說,這則是一個鮮活的教訓——無數雙眼睛在盯著你,做人做事,都要再謹小慎微一些。

因為,公眾人物在享受更多社會資源的同時,也的確需要接受大眾更加苛刻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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