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9部門聯合發文部署秋糧收購工作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九部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切實做好2018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秋糧收購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加強組織領導,多措並舉開展市場化收購,認真抓好政策性糧食收購,強化收購資金和運力保障,著力提高為農服務水平,切實維護好市場收購秩序,確保秋糧收購工作順暢、平穩、安全,不出現農民“賣糧難”。

《通知》要求,各地區認真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根據糧食種植結構調整和糧源分佈情況,及早安排部署做好收購工作。糧食產區要建立健全糧食收購部門協調工作機制,緊緊圍繞“有人收糧、有錢收糧、有倉收糧、有車運糧”等重點環節,加強協同配合,提前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有針對性解決實際問題,避免發生大範圍農民“賣糧難”。自然災害頻發地區,要加強形勢預判和監測預警,提前做好糧食收穫烘乾、超標糧食收購、農業保險兌付等預案,妥善應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和問題。實施補貼政策的地區,財政部門要牽頭制定並落實好補貼實施方案,合理確定各品種補貼標準並及時兌付。

各地要多措並舉積極組織開展市場化收購,推動由政策性收儲為主向政府引導下市場化收購為主轉變。產區要採取有效措施,統籌組織引導轄區內中央企業分支機構、地方骨幹糧食企業和其他多元市場主體,按照市場機制積極入市開展經營活動,提高市場化收購比重。要結合大力發展糧食產業經濟和實施“優質糧食工程”,採取支持訂單收購、品牌建設、市場營銷、就地加工轉化等措施,培育壯大糧食市場主體,助推糧食產業轉型升級。各地要進一步強化產銷銜接,拓展糧食購銷渠道,創新產銷合作模式,深化產銷合作程度,鞏固產銷合作關係,擴大產銷合作成果。要積極發展“互聯網+糧食交易”購銷新模式,充分發揮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交收庫、倉單融資等供應鏈服務產品的作用,統籌線上線下資源,進一步拓寬營銷渠道。有儲備糧輪換任務的企業,要按照市場價格積極收購輪換糧源,綜合採取先輪出後輪入、先輪入後輪出、同步輪出輪入等方式,按期完成輪換任務。在實施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地區,要認真抓好政策性糧食收購。

各地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各派出機構等部門,要積極引導金融機構,適應糧食市場化收購新形勢,創新融資機制,拓寬融資渠道。農業發展銀行要督促各分支機構,在保障最低收購價收購資金的同時,強化金融服務,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積極支持各類糧食企業開展市場化收購、銷售、貿易和加工。商業性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糧食收購的支持力度,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現有涉農貸款優惠政策。產區要加強糧食收購信貸支持政策協調,積極搭建銀企對接平臺,按照市場化原則完善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政策,調整優化操作流程,適當擴大放貸主體和承貸糧食企業的適用範圍,建立健全市場化收購貸款資金保障長效機制,緩解糧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各地特別是東北地區要強化糧食運輸保障,完善糧食鐵路運輸需求與運力供給對接機制,加強路網、港口運行監測和信息服務,加大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力度,開通公路糧食運輸專用通道,強化各種運輸方式銜接,充分利用公鐵、鐵水聯運等形式,保障糧食順暢流通。有關鐵路局集團公司要根據當地企業運糧需求,統籌安排運力,積極推進糧食散運和多式聯運,為秋糧運輸提供運力保障。

糧食產區有關部門單位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強化為農服務措施,提升服務水平。要加快推進糧食產後服務體系建設,引導企業開展代清理、代乾燥、代儲存、代加工、代銷售等業務,切實解決糧食晾曬難、儲存難、保質難、銷售難等實際問題。要指導糧食企業加強與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積極開展預約收購、訂單收購、上門收購、綠色通道等個性化服務。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加大對糧食收購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市場秩序。特別是實施政策性糧食收購的地區,要嚴格按照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等糧食收購政策規定,切實加強收購流程管理、強化“轉圈糧”“以陳頂新”“先收後轉”的防範措施,重點防範“打白條”、壓級壓價、抬級抬價、拒收農民交售符合標準的糧食、買賣“人情糧”、騙取收購資金和補貼等各類坑農害農、損害國家利益和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同時,要進一步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

(經濟日報 記者:劉慧 責編:徐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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