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豬被撞死要價2500元,超出市場價3.5倍,豬主人被行拘10天

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僅要注意路邊的往來行人,還得注意家畜突然出沒在馬路中央。這不,近日在西昌市安哈鎮就出現了一起私家車撞死家養豬的事件,原本協商解決便了事,無奈家養豬的主人豐某要求高價賠償,涉嫌敲詐勒索,被行政拘留10天。

家養豬衝出馬路被撞 主人要求高額賠償金

事件發生在8月30日下午3時左右,當天,一輛雲A牌照的車輛,從寧南途徑普格準備來西昌玩耍,哪知道行駛至安哈鎮大箐村1組時,突遇一頭家養豬衝到馬路中間,等反應過來時已經來不及了,家養豬被當場撞死。

事故發生後,私家車主人鄭某表示願意賠償1500元,但是家養豬主人豐某表示要賠償3000元才願意和解,在協商不了的情況下,鄭某選擇了報警。

豬被撞死要價2500元,超出市場價3.5倍,豬主人被行拘10天

西溪派出所接警後立即派出民警趕到現場處置,民警對事件始末進行了調查並進行拍照取證。得知這是一起家畜橫穿機動車道被撞死的事故,雙方都有一定責任,民警與當地村組幹部希望協調處理此事。經過一番協商後,豐某表示需要賠償2500元才和解,不能再予以讓步了,且態度堅決。他表示賠償2500元有以下原因:首先,因為被撞死的豬是家養豬,準備留到11月份過年時宰殺的,如此一來過年豬就沒有了;其次該豬是家中兒子從小養到大的,豬被撞死兒子很難過;再次,雖然現在豬還不是很重,但是之後會繼續生長。

賠償金額超出市價3.5倍 豐某有敲詐勒索之嫌

豐某提出的2500元賠償是否合理呢?隨後,民警找來市面上賣豬的商家,對撞死的豬進行了稱重,豬重45公斤,按當地市場價每斤8元來計算,該豬合理的市場價格在720元左右。豐某提出的2500元賠償金額顯然不符合市場價格。

負責處理此事的民警冉旭告訴記者,根據《公路法》的相關規定,國道、省道等道路不允許飼養家禽。因私家車主鄭某將豬撞死已成事實,豬的主人也負有一定責任。在無法協商一致情況下,豐某被帶回派出所,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豐某的行為已涉嫌敲詐勒索,於是決定對其處予行政拘留10日處罰。

同時要求鄭某賠償豬的市場價格即可,不過鄭某表示,因豐某家中經濟困難,最終賠償了1000元作為補償,被撞死的豬也通過相關規定進行了處置。

冉旭表示,該案件的處罰是相關規定的最高處罰,希望能夠通過這樣的事例,整治一些社會亂象,進一步做好“掃黑除惡”相關工作,把“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無亂育德,無傘固基”的準則落到實處,為西昌營造一個健康的環境。

記者: 孫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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