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成迪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發行價格調整機制須遵循五方面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全國發生併購重組2030單,同比減少52%。其中出境併購140單,同比下降65%;交易金額2072億元,同比下降50%,海外併購趨於理性。從審核數量和過會情況來看,今年上半年審核60家公司,為2017年全年的三分之一,審核數量持續下降。今年上半年過會率為85%,而前兩年過會率均超過90%,併購重組的數量和過會率呈雙雙下降趨勢。

近日,監管機構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發行價格調整機制作出新的規定,須遵循五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價格要有重大變化,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相比最初確定的發行價格有重大變化。二是要有利於保護股東利益出發,設置了雙向調整機制。三是要明確具體的調價基準日。四是要充分評估認證可能產生的影響。五是待調價條件觸發後,經股東大會授權,由董事會進行決議。這次新規突出了可操作性、雙向性和靈活性,有利於股份發行價格更加市場化,也體現了公平公正的原則,既保護了股東的利益、收購人的利益,也有利於保護被收購人的利益。既能維護證券市場良好秩序,也能進一步改善資本市場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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