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深圳家長,今明兩年,小、初學位申請事項來啦(上)


@深圳家長,今明兩年,小、初學位申請事項來啦(上)


3月底,深圳南山、龍崗、坪山、龍華各區教育局陸續開始發放“2019年、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學位申請事項”,包括政策預告、申請材料、申請日期、新增學位等信息,家有娃要上學的家長們快來看看吧~


南山區 招生政策預告


1.南山區從2015年起,開始實施學區鎖定政策的學校(含小學和初中),學生為非深戶籍租房申請入學的,必須在申請學位當年的上一年4月30日前辦理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以簽發日期為準)。

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後。比如,2020年申請小一或者初一學位的,須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辦理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以簽發日期為準)。

備註:藍本租賃信息的政策還不明朗,待官方進一步公示。


2.從2019年起,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須遵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中“兩個一”的基本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我市連續居住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連續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當年3月31日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3.深戶孩子不需要執行“父母在學區範圍內租房居住時間需連續1年以上”的規定,但是租房居住時間在1年以下的不積分。

4.自2020年起,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必須提供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請家長提前辦理。


龍崗區 2019年公辦、民辦統一平臺招生事項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從2019年起,龍崗區範圍內的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將全部採取統一平臺招生。

4月中旬龍崗區將啟動2019年招生工作,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須遞交材料如下:

(1)深圳戶籍適齡兒童:須提供出生證、兒童及其父母戶口本;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產權證明、房屋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等。

(2)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須提供出生證、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證(有效期內);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產權證明、房屋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等;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養老險和醫療險必須為同時在繳狀態)。

7月中旬對於尚有剩餘學位的民辦學校開展補錄工作,繼續採用統一平臺報名、錄取,須遞交材料如下:父母雙方或一方合法有效的居住證,龍崗區範圍內合法有效的住所材料等。


關於2020年使用租賃材料申請學位事項

根據深圳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通知,2019年5月1日起將停止辦理《房屋租賃信息》(《房屋租賃憑證》仍可正常辦理),此項變動對2019年入學沒有影響。為確保2020年及以後申請入學不受影響,建議計劃使用租房材料申請學位的家庭主動到社區工作站或及時聯繫樓棟的網格員登記居住信息。有關2020年秋季入學的具體要求,龍崗區將按全市統一政策執行,並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坪山區 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新增公辦學校招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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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龍學校(規劃名)




六聯社區金碧路以南、東縱路以西及錦龍大道以東片區,坪環社區比亞迪路以南、體育三路以西及大山陂水庫管理線以北片區,沙湖社區坪鹽大道(在建)以東、業通路(規劃路)以北片區。

(注:與中山小學招生範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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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學校(規劃名)




坪環社區比亞迪路以北片區,江嶺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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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坑學校(規劃名)




坑梓街道和龍田街道廈深鐵路以南片區,老坑社區廈深鐵路以北片區,南布社區,竹坑社區,田心社區內坪山河以北片區。(注:與坪山同心外國語學校招生範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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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學校(規劃名)


田頭社區金田路以北片區,石井社區蘭景南路(規劃路)以東片區。“田心社區、田頭社區金田路以南片區”,在該片區新學校建成前,暫時劃入田田學校(規劃名)招生範圍,待新學校建成後,調出田田學校(規劃名)招生範圍,劃入新學校招生範圍。

大學區試點學校

2019年坪山區繼續試行大學區招生政策,將部分學校招生範圍合併組成大學區進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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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區


1.坪山中心小學、均田學校(規劃名)2所學校組成大學區招生。

2.中山小學、馬巒小學、錦龍學校(規劃名)3所學校組成大學區招生。

3.坪山同心外國語學校、竹坑學校(規劃名)2所學校組成大學區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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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學區


1.坪山中學、均田學校(規劃名)組成大學區招生。

2.坪山同心外國語學校、竹坑學校(規劃名)組成大學區招生。


大學區招生方式

屬於大學區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可同時填報大學區範圍內的所有公辦學校,填報的第一個志願學校由學生家長根據實際自由選擇填報,不設置積分加分項。教育主管部門按照先類型積分、後志願、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網上錄取。

例如:如果A、B、C三所公辦學校組成大學區,那麼屬於大學區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可同時填報大學區範圍內的A、B、C三所公辦學校。


2019年秋季入學材料準備

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戶籍材料: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本。

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計生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登記家庭計生信息。由於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請家長務必於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生信息。

其他材料:深圳戶籍在市外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回深就讀初一年級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原就讀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


非深戶籍兒童、少年

戶籍材料: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本。

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社保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持有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連續滿一年有效參保證明(可自行在網上打印),即在前一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繳交記錄,具體險種為養老+醫療(必須同時參保滿1年)。2019年秋季入學,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有社保繳交記錄。

計生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登記家庭計生信息。由於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請家長務必於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生信息。

居住證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雙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給予一定加分。


3.臺灣籍適齡兒童、少年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4.港澳籍適齡兒童、少年

申請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我市暫住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

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社保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持有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連續滿一年有效參保證明(可自行在網上打印),即在前一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繳交記錄,具體險種為養老+醫療(必須同時參保滿1年)。2019年秋季入學,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有社保繳交記錄。

計生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在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登記家庭計生信息。由於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請家長務必於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生信息。

5.享受市、區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

屬於享受市、區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不列入積分對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相關材料。

6涉及提供無房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學位,若涉及提供無房證明,家長鬚提前到深圳市內任一不動產登記中心網點打印家庭成員(含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個人房屋信息記錄。

關於2020年秋季入學若干事項

關於租房材料有關要求

家長租住有合法產權的商品房,2020年申請學位時提供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辦理,有效期超過2020年9月30日。2020年秋季及以後入學,提供的《房屋租賃憑證》須在入學前一年的4月30日前辦理,有效期超過入學當年9月30日。

家長租住無合法產權房產,根據房屋租賃部門政策,將不能辦理符合2020年學位申請時限要求的《房屋租賃信息》。建議家長於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一是在社區網格部門及時登記居住信息,二是及時更新居住證登記地址)。2020年學位申請所需材料及辦理要求,將按市有關政策執行。

關於入夥通知書要求

已購房但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繳款發票原件。若是剛交付使用的新樓盤,還需提供入夥通知書(2019年為政策緩衝期,暫不需提交入夥通知書,從2020年秋季起正式執行)。

龍華區

學位預警

根據前期學位調研數據,預計2019年龍華區小一學位總缺口高達10286個,初一學位總缺口2012個。

公辦學位緊張,尤其是龍華外國語學校(小學部)、龍華第二小學、龍華實驗學校(小學部)、觀瀾第二小學等學校學位較為緊張;福苑學校(小學部)、龍華中心小學、松和小學、清湖小學、龍華第二實驗學校等也會有不同程度緊張。民辦學位也將“一位難求”。

由於學位總缺口較大,新校借址、學生分流的情況將繼續存在。

注:市教育局對“就近入學”的解讀是,“就近入學並不是指就讀離自己住址直線距離最近的學校。目前,全市通過劃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實就近入學政策。學校的招生地段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轄區人口分佈等情況,按道路和住宅小區的邊界等進行劃分。由於全市人口密度分佈不均,學校也不是均勻佈局,而且辦學規模不盡相同等原因,學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現大小不同的情況。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還會根據轄區學位供需情況,對學校的招生地段進行必要的調整”。

新增學校

今年新增學區範圍的公辦學校共有8所,其中新建學校為6所,還有2所(教科院附屬實驗學校和第三實驗學校)為去年招生但未劃分學區範圍的新校。

新增學區劃分範圍涉及大浪街道、龍華街道、民治街道、福城街道、觀瀾街道以及觀湖街道。請各位家長根據自己的居住地認真查清所屬學區範圍。

具體新增學校的學區劃分範圍及相關注意事項詳見▼

公告 | 龍華區2019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新增公辦學校招生範圍

入學材料有調整的事項

根據省、市有關部門印發的最新文件,個別入學材料有所調整,請家長留意。

1.臺灣籍的適齡兒童和少年,今年起不需再提供區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但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門簽發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其他所需材料可參考2018年文件(見下方),最終以今年招生文件為準。

2.港澳籍的適齡兒童和少年,若父母均為非深戶,則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門簽發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及由深圳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其他所需材料可參考2018年文件(見下方),最終以今年招生文件為準。

3.軍人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需在當年4月30日前到各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記備案。軍人子女在網上申請本市義務教育學位時,無需提供軍人子女就讀證明,教育部門將運用信息技術核驗資料。

其他所需材料可參考2018年文件▼

超全攻略!龍華區2018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指引(非大學區)

其他注意事項

1.非深戶學生,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請家長查詢社保繳費狀態,確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險種在申請學位當年的6月份前都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2.租房的家長,須提交在2018年8月31日前辦理好的租賃憑證(信息),且要確保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在入學資料核驗期(2019年6月份前)處於未過期狀態。

3.目前我區實行學位房鎖定,請家長在購房或租房之前,登錄“深圳市龍華區基礎教育網”—“家長服務通道”的“學位房查詢”,輸入房屋編碼自助查詢。未被學位鎖定的房屋才可申請學位。

4.請租房的家長於3月31日前主動到社區工作站或聯繫樓棟的網格員登記住房信息。

5.請所有適齡兒童和少年的家長務必在3月31日之前完成計生信息登記和信息核對。請家長注意:我區入學計生信息核對業務有兩種辦理渠道:一是網上全流程辦理;二是社區工作站綜合窗口現場辦理。為避免高峰期辦理現場長時間等候,建議家長選擇網上全流程辦理該業務(具體操作指南詳見下方二維碼),辦理進度將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收到“預審通過”和“辦結”提示短信,表示該業務辦理成功,無需再去現場辦理;如收到“預審駁回”提示短信,則請家長按照駁回原因重新備齊申請材料、提交申辦或者帶齊資料前往社區工作站綜合窗口現場辦理。

以上就是深圳這四區關於今年學位申請的注意事項,下期我們將公佈剩餘幾個區的信息!

來源 | 深圳市南山區、龍崗區、坪山區、龍華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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