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12年借給同學11萬當時沒寫欠條,一直到現在還沒還,關係鬧僵了,該怎麼才能要回借的錢?

葉落掃地僧


你好。

你的錢能否要回有幾個關鍵點。

1、你和你同學關係鬧僵之後,又沒有借條憑證,你同學是否還會認可欠你11萬元?

如果對方現在鐵了心,一口咬定和你之間不存在借貸關係,如果你沒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那你真的毫無辦法。

2、你當初借給你同學11萬元,是通過銀行轉賬的嗎?有沒有約定利息?有沒有支付過利息?

如果當初是通過銀行轉賬的,那麼還有銀行流水可供查詢,這對你有利,很重要。如果是通過現金給他的,那麼當初有沒有其他人在場?有沒有人來證明此事?另外,有沒有約定利息?如果中間他通過銀行轉賬或者支付寶、微信等支付過利息給你,那麼這也是有力的證據。

3、如果以上都沒有證據可供提供,那麼你要想辦法制造證據。錄音這種呢可以作為輔證,最佳的證據是重新打一個借條,這就需要你的智慧了。


婁底朱代鑫律師


冒到借錢不還的人,如果你不心狠,還真的要不回來。

上世紀九十年代,我當時的工資是二百多。一個同學過來借錢,說是要搗騰煤,想買個摩托車。我當時手裡沒有現金,只有一個兩千元的存單。但存單差兩個月三年到期,取了實在可惜。他出主意說:這個錢我用兩個月就可以了,就用它抵押貸款吧,不會耽誤你的事的。於是我就跟他辦了手續。

兩個月後,信用社找到了我,說貸款人找不到了,要把我的存單取掉還貸。當時我真的蒙了,那可是我一年不吃不喝的工資啊!於是趕緊央求人家,給一點時間我去幫忙找。

那時候,每天一有時間,就騎摩托車亂竄,去他有可能去的地方找他。可是快一個月了,仍然是泥牛入海,沒有消息。在信用社催促下,只得把連本帶息的錢兩千八百多元,讓信用社取走了。

這時候,我真的很抓瞎。錢取走了,當事人找不到,手裡連個借條都沒有。於是仍然拼命的找他。

終於等到他回家了。找他要錢,說沒有。還說有錢誰貸款呢。你說氣人不,當時可是說的挺好的呀。

沒辦法,只好讓他打了借條,等有錢了再還。

中間催了幾回,都說手裡沒錢,都是老同學,真的不好說什麼,只好等著。

二零一四年,聽說他得了癌症,我就更不好意思開口了,至到一五年他死,也沒還回一分錢。

象你這種情況,先想法取了證據,再去主張你的權利吧。如果拿不到他借錢的證據,一切活動都是白費。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12年借給同學的11萬元,現在怕是很難再要回來了。

如題所述,你在2012年的時候借給同學11萬元。由於你們之間的關係不錯,你出於對他的信任便沒有讓他出具借條。可是,你的同學直到現在都還沒有把錢還給你,正巧你們之間“友誼的小船也說翻就翻”。於是,你便想把錢要回來。可是,你現在卻面臨著兩大障礙。

第一個障礙是,你如何證明你確實借了錢給你同學。正如上述,你們當初沒有出具借條,現在關係又鬧僵了,他很有可能不會再承認這件事了。如果你當初是通過銀行轉賬給他,並且當時的銀行轉賬流水還能調取出來,那麼根據有關司法解釋,你可以憑藉支付憑據提起民間借貸糾紛之訴。相反,如果你當初是給的現金,那麼你就只能找找有沒有人證能證明這件事了。

《最高院關於民間借貸案件的規定》第十七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第二個障礙是,現在距離借款時間已經長達7年,訴訟時效恐怕是早已經過。如果訴訟時效期間已經經過,並且你的同學也提出訴訟時效期間經過的抗辯權,那麼你就真的不能要回這筆借款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綜上所述,鑑於你們之間的關係已經鬧僵,而證據又比較缺失,這筆錢你是很難再要回來了。


冰焰


今天終於踏實了,因為我把從同學那借的錢還了。2018年10月份買了套門店,原來門店面積小不夠用,就想把門面賣了買個大的,碰巧離不遠有個門店出售,面積比我現在門店大一倍,價格比我這個店貴個幾十萬,贈送150平米地下室,正好當會議室,還能有個食堂。買的時候匆忙,手裡沒有那麼多現金,先付了一半款,剩下的打算賣了老店付清,誰知道2019年經濟環境斷崖式下跌,買完房子才發現房子根本賣不出去,跟房東約定的時間到了,情急之下給大學同學打了個電話,在她那串100萬用下,等賣了房子再還她,同學二話沒說,轉了93萬,她手裡就93萬,都給轉過來了。我說給你打個欠條,她說不用大姐(我是寢室老大,她是老七),你跟我親姐似的,我還不信任你。就這樣我就開始張羅賣房子,根本沒人買,到處都是賣門店的,中途手裡有幾十萬現金,想給同學匯過去,她說不著急,等房子賣了一起給就行。我心裡天天惦記這錢,成了心事了,給她打了幾次電話,想給她補個欠條,她總說不用,今年生意比往年要差一些,一直到今天,回來一筆工程款,我第一時間給同學打電話,告訴她我的錢到賬了,給她匯過去,我給她轉了100萬,她說不要利息,我說那肯定不行,這都幫我大忙了,你的錢放銀行也有收益的,就當我這是銀行存款了。真的特別感謝我的七妹,這麼信任我。讓我這麼暖心,我的老門店沒賣出去,兩個月前租出去了。最後我想說,人哪,要有良心,知道感恩,千萬別辜負別人對你的信任,能在你困難時毫不猶豫幫你的人,都是你的貴人,千萬別得罪貴人,恩將仇報啊!


開心葡萄


現在這裡存在兩個法律問題。

第一個,借款事實的證明問題。

沒有欠條,是否有轉賬憑證?

若沒有借條(欠條),也沒有轉賬憑證,關係又鬧僵,可能導致對方否認借款事實的存在。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作為要債方就必須對借款事實承擔舉證責任。若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則將承擔舉證不利的法律責任。

一般來說,現金交付的話,可以提供當時取款的憑證作為證據。同時若有知曉借款事實的人,可以作為證人證言。另外,雙方之間的通話內容,短信內容,微信或QQ的聊天內容,有涉及借款事實的都可以作為證據提供。

第二,訴訟時效問題。

民法總則實施前的訴訟時效是兩年,現行訴訟時效是三年。

原則上, 若是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則不存在訴訟時效問題,但若是有催款行為,訴訟時效則從主張要求還款之日開始計算,有還款期限的從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

所以,若為了證明雙方存在借款事實而提供一些催款憑證,則有可能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若對方以超過訴訟時效作為抗辯,有可能面臨被駁回訴訟請求的訴訟風險。

自己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若在法律上存在很不利的因素,建議儘量跟對方協商調解。


葉律師


這種情況很難要了,如果你朋友有良心的話,還是老老實實把錢還了,否則,即使打官司,你這事都不好辦。

首先,你們之間沒有借條,這對你是極為不利的,有人會說,憑藉轉賬記錄就可以,那純屬扯淡,轉賬記錄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他可以反咬你說是你欠的錢,通過轉賬還給他的,你怎麼說?後果就是你們無限的扯嘴皮官司,誰也說不清,法院根本無從判決。

我給的建議是,不妨先試著改善跟他的關係,先把緊張氣氛緩和下來,然後後期通過微信聊天或者電話聊天的時候,可以往欠錢這方面說說,只要他承認了,你這邊正好錄音了或者保留微信聊天截圖,這都可以作為證據了。


帶我走79113156


你同學之所以這麼囂張,很明顯已經擺出了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已經完全不想還你錢了,而且他就是吃準了你們當時沒有任何憑證這個事實,開始堂堂正正的耍賴了。

接下來的問題,鬧已經沒有任何作用了,唯一的辦法就是想辦法取證了,比如你們之前的轉賬流水,比如你們在微信交流中的回覆,以及電話記錄等,如果你之前有這些方面留證的話,還可以整理一下當作證據,如果沒有那麼想再取證難度就很大了。

從你同學的反應來看,我想他現在應該已經對你有了反取證意識,你想通過微信或者電話吊出來的方式估計很難起作用,你微信他就是不回,或者顧左右而言他,那麼是沒有實質作用的。在電話中如果你們的談話沒有涉及欠賬或具體數額,那麼也是沒有作用的。再者,你同學現在接不接你電話還不一定呢。

我感覺從正常的取證這個途徑很難有突破了,建議你從其它方面入手,比如找你同學的父母、親人,或者你們關係都不錯的同學來幫忙調解一下,忍著憤怒走走這些路線吧,同時還可以通過其它人來套套話試一下。另外,12年微信還不是特別普遍,不知道你們當時有沒有短信交流的記錄,有的話也可以作為證據。


元芳有看法


11萬在12年借的,記得在2014年房價進入盤跌狀態,當時如果在蘭州買房能買20平方,小房子首付夠了,到了今天2020年,這個錢在蘭州只能買8平方左右。所以從經濟學角度而言你是損失了,這個錢你朋友不知道做什麼用途了,但是截止到現在他不但不給你本金,而且人也關係鬧僵了,錢也有要不來的可能性。說明了幾個問題。第一說明你很有錢。第二你忘記了民間的傳統,親兄弟明算賬。(估計當時你兩穿一條褲子嫌肥)。第三你這個人脾氣很壞。這個錢你借給他到現在,從法律角度而言,已經失效了。還不還取決於良心。如果你上輩子欠他的就不要想還了,如果是你的跑不掉。他會還。但是這裡需要說明,你借錢給這個朋友到現在為什麼要把關係鬧僵。是不是你借錢給朋友了就很牛,不把朋友當回事,或者到處宣揚你借錢的事,在這個過程中他是不是也幫你不少忙,比如幫你幹活,等等。我相信大部分人是不會賴賬的,原因是賴賬後心裡總是有個疙瘩。總有虧欠,過得也不踏實,這裡還需要說明,借錢給別人也不一定就是處於好心,也許你有目的,比如當時需要他給你幫忙。還比如你喜歡上了他老婆。等等,這都是假設。但是無論是那種情況,你是有責任的,你也需要自我反省,最好的辦法是把關係修復好,對方諒解你了錢也就還了,另外你也要分析對方是什麼原因不還錢,也可以幫助對方,讓對方東山再起,總之要錢也需要技巧,我朋友借我錢,5年沒還,我經常問寒問暖,從不在朋友圈發借錢不還的負面段子,一直髮的都是正能量,理解對方的段子,最後錢不但對方主動還了而且給利息,當然利息我沒要。這是我的建議。看對你有沒有幫助


太空遊客


很同情你這個人,但不同情你做事的方式。

生活中,誰都有可能碰到難處,相互借錢是常有的事。但這種盲目相信人,隨便就借錢給別人的方式並不可取。

你的這個借錢的故事,給許多人人提了醒。

一是不要輕易相信別人,即使你認為可以信任的人。

人常說“知人知面不知心”,僅僅通過表面現象,或者簡單的共事,你根本不可能瞭解一個人的內心想法和人品。

但許多人往往會被一些人表面的真誠所迷惑,輕易地相信一個人。當有人提出借錢時,你總是善良地相信別人,無所設防的就把錢借出去了。

豈不知人性是複雜多變的,你的善良往往換來的是小人的戲弄和嘲笑,最後是錢沒了,朋友沒了,心口還被狠狠拉了一刀。

二是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備不時之需。

生活中,我們不能把所有人都想的很壞,但決不能放鬆應有的戒心。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何況同學、朋友之間。借錢可以,但必須打收據,留證據。因為一些人借錢時嘴裡信誓旦旦的的時候,心裡可能早已埋下了不準備還錢的種子。所以,他們借錢時恨不不得不留下任何痕跡。

借錢給別人的時候,千萬不要覺得關係不錯,抹不下臉讓人寫借條。如果對方是真君子,讓寫借條,人家都能理解你的做法;如果對方是偽君子,你不讓寫借條,豈不中中下懷。

你當年借給同學11萬,也不是個小數目,可你太相信人,弄得現在連個證據都沒有,錢肯定是要不回來了,算是給自己一個教訓吧,也給了更多人以警醒。


一壺濁酒釣寒江


這麼大一次筆錢,怎麼會沒有借條,要麼就是你倆有過命的交情,就是你這人抹不下面子人說過幾天就給你你傻乎乎的就沒再堅持。你現在這麼做看咋樣:

1.找個和你倆都有交情的人一起去催債。我想著這麼大的事你其他同學總會有人知道吧。因為你要取得法律的支持,必須有證明人家借了你錢的證據。去的時候把錄音筆放在口袋,只要有他親口承認借你錢的錄音和認證,就能起到一定作用,一是證明你倆有借貸往來二是有催還的證明

2.先通過中間人協商,協商不成功後再拿著證據去起訴,求助於法律手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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