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小產權房是解決住房剛需的一個好選擇

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大部分工薪階層 “望房興嘆”,剛需無法滿足。作為無房一簇,小產權房無疑是解決剛需非常有吸引力的一個選項。但是由於法律及政策大環境的制約,令很多人產生了重重顧慮。所以,能否參透未來小產權房的趨勢,是影響出手的重要因素。那麼,小產權房還值得出手嗎?交易安全嗎?諸如此類的問題也是令人糾結的痛點。下面,筆者就5個代表性的問題與小夥伴們作個交流。

小產權房是解決住房剛需的一個好選擇

一、可以交易嗎?

一般情況下,小產權房建設主要有四類:一是由村集體組織建設,二是由開發商在集體土地上的建設,三是由農民自行建造,四是村集體或農戶與開發商合作建設。如果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人,小產權房是可以得到法律承認和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房子建設是合法的,一般情況下都不能作為違建進行拆除,無強拆的擔憂。既然如此,只要交易方式合法,交易是安全的。目前,小產權房交易一般侷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也就是常說的房屋買賣或轉讓。

對於組織外的人員,法律支持的主要方式還是出租,且租期最長為20年,到期後可以續簽合同。雖然法律上不支持以租代售,但以簽訂長租合同或連租多期,以打擦邊球的形式也是解決住房的有效途徑。

對於組織外的人員,法律還不支持直接交易,雖然有私下交易,但存在一定的風險。雖然法律上有風險,但如果能選擇與集體經濟組織交易,一般還是較為穩妥的,因為集體單位從信譽上、實力上來說都是較為牢靠的。

小產權房是解決住房剛需的一個好選擇

二、有房產證嗎?

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可以依據《物權法》等取得小產權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權,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無可非議。但有些村集體以外的人買的小產權房能拿出“房產證”,有的是”綠本”、有的是”紅本”,也有一些僅有一紙合同。但他們的“房產權證”一般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的。因此,他們的產權不能受到國家層面的法律保護,但可以得到鄉政府或村委的保護。也就是說,只要房屋符合建設規劃,政府不會強拆,鄉政府或村委一般也會保護“房產證”持有人的權益。所以,雖然不能取得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房產證,但有可能取得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綠本“房產證”,也是較為安全的。

小產權房是解決住房剛需的一個好選擇

三、會面臨強拆嗎?

買小產權房最好買已成規模化的,別買單獨的個人房子,起碼不會輕易拆除,而且這樣一來,對購房者而言也能夠形成群體力量有所保障。現如今,小產權房已成規模化,佔全國城市住房面積近一半,國家無法輕易拆除,否則就會造成社會恐慌。而且,隨著法治、人權意識的增強,政府執法越來越文明,輕易不會作出強拆的決定。2019年8月26日,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刪除了關於從事非農業建設用土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者徵收為國有土地的規定。這一修改為集體土地上建設小產權房打下了伏筆,開發商獲更容易獲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行房地產開發。而這些入市的土地建成的房屋能取得集體的產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根本沒有強拆的擔憂和風險。

小產權房是解決住房剛需的一個好選擇

四、拆遷能補償嗎?

雖然購買小產權房的購房者不是房屋合法所有人,無法對抗國家的徵地和拆遷,但購房者將來遇到拆遷,也是能得到補償的。作為小產房,一般在合同中都會約定拆遷補償的分配方式。雖然關於房屋所有權的補償在法律上不能支持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業主,但作為主管單位鄉政府或村委會,就是當地的一個小政府,只要不是進個人腰包,有誰敢犯眾怒不討好,拿眾多業主的權益開玩笑?當然碰上貪官自有刑罰懲處,自當別論。因此,只要不是違建,小產房的拆遷獲得補償的機會還是比較大的,不必過分擔憂、杞人憂天。

小產權房是解決住房剛需的一個好選擇

五、質量過關嗎?

此前,小產權房的建設是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的,所以不排除有些開發商會出現偷工減料的行為,因此也不能保證房屋的質量,這需要買房人自已加強甄別,多看、多問、多比較。因為,房屋一旦出現了任何質量問題,責任也是很難追究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訂後,國家必然是不斷加強監管小產權房開發,嚴格按國家標準來執行,只有符合建設質量通過審核、驗收的房屋才有可能取得產權。因此,房子的質量是有保障的,而且配套設施也會越來越完善,不斷看齊商品房的設計和建設。

雖然國家目前沒有將小產權房正式“轉正”,但是解決了以上5方面的問題,交易風險也能降到最低。價格親民是小產權房的最大優勢,只要政府引導、監督得當,未來小產權必然大有可為,無房一簇的“住有所居,居有其所”的夢想也將成為現實。

小產權房是解決住房剛需的一個好選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