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俄勒岡禁止警察用交通檢查手段調查可疑車輛

【僑報訊】俄勒岡州最高法院本月做出一項裁決,禁止該州警察使用交通違規的理由進一步對疑似有其它犯罪嫌疑的車輛駕駛員進行截停檢查。

眾所周知,警方在執法中會利用可疑車輛尾燈損壞或沒有發出轉向信號等普通交通違規行為截停盤查,進而核實是否有懷疑的例如持有非法槍支或毒品等其它嚴重犯罪行為。但是現在,俄勒岡州最高法院的裁決,有效的終結了警方繼續使用這個調查手段。

據美聯社的報道,俄勒岡最高法院在11月15日做出上述裁決,要求警方在執法中必須嚴格控制在與截停有“合理關聯”的範圍內。這項裁決,等於禁止警方利用交通檢查來進一步核實調查更嚴重罪行的可能。

現在俄勒岡各地警察部門正紛紛根據這項新的裁決尋求律師的建議,並制定新的執法培訓規則。

俄勒冈禁止警察用交通检查手段调查可疑车辆

俄勒岡法院裁決,交通截停不可作為其它嚴重犯罪嫌疑的調查理由(美聯社資料圖/RICH PEDRONCELL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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