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平桂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李遠君貪汙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賀州市平桂區原水產畜牧局局長(正科長級)、平桂區原碧雲峰茶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遠君貪汙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案,日前,經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遠君犯貪汙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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