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華池縣喬河鄉張岔村原文書周相餘挪用扶貧資金問題 。
2012年至2017年,周相餘在擔任該村扶貧互助社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互助社扶貧資金8萬元歸個人長期使用。2019年3月,周相餘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年7月,周相餘以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所挪用扶貧資金追繳財政。
2.鎮原縣開邊鎮蘭溝村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
2002年至2019年,蘭溝村共虛報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23.69萬元,用於村委會及前莊村民小組日常事務支出17.87萬元,結餘5.82萬元。2019年6月,時任村委會主任賈國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波、村委會副主任劉玉龍被告誡約談,結餘違紀資金收繳財政。
3.正寧縣三嘉鄉狼牙坬村村委會副主任馬智權工作失職問題。
2013年6月至2017年8月,馬智權在負責本村高位水塔經營管理工作中,因管理不善,致使該水塔因安全隱患問題被拆除,造成較大財產損失。2019年7月,馬智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環縣毛井鎮丁連掌村虛報套取梯田項目建設補助資金問題。
2017年至2018年,丁連掌村以建檔立卡貧困戶名義兩次為30戶非貧困戶實施機推梯田項目247.3畝,違規享受補助資金12.36萬元。2019年8月22日,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魏俊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環縣發改局易地扶貧搬遷股股長郭偉履職不到位問題。
2018年12月,郭偉在聯繫指導易地扶貧搬遷數據錄入業務過程中,工作不認真,導致錄入數據之間出現漏項和矛盾,被省上通報。2019年8月,郭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慶城縣馬嶺鎮賀旗村虛報套取退耕還林資金問題。
2005年至2018年,賀旗村將424.4畝集體林場退耕後虛報在群眾名下,套取補助資金78.59萬元,用於村務支出66.87萬元,結餘11.72萬元。2019年9月,賀旗村黨支部書記陳萬義、村委會主任陳義舉以及村委會副主任賀軍偉、胡彥濤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分管林業工作的馬嶺鎮副鎮長楊德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結餘資金追繳財政。
7.正寧縣西坡鎮韓坳村七組組長張俊儒騙取公益林補助資金問題。
2013年至2018年,張俊儒虛報公益林面積101.2畝,騙取補助資金6183.32元歸個人使用。2019年9月,張俊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收繳財政。
8.寧縣春榮鎮萬塬村黨支部書記梁佔明虛報冒領護林員勞務費問題。
2016年至2018年,梁佔明利用職務之便,將長期在外務工的兒子上報為公益林護林員,違規領取護林員勞務費20400元。2019年9月,梁佔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領取資金收繳財政。
9.鎮原縣馬渠鄉三合村違規評定低保戶問題。
2017年至2018年,三合村將4戶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政策的群眾違規評定為低保戶,共發放低保金40756元。2019年3月,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富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收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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