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患癌女子借出百萬收不回,執行法官抱走“老賴”儲錢罐

11月22日,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了一起債務糾紛,申請執行人任某已經癌症晚期,急需用錢。法院對被執行人李某的住所進行了搜查,帶走戒指、硬幣、儲蓄罐等,同時對李某執行了司法拘留。

通化市的李某承包樓房建築工程,去年,他承包了白山市5棟樓房的工程建設,馬上竣工的時候,開發商涉嫌刑事犯罪,被當地警方刑拘,拖欠李某的工程款隨之索要無門。


患癌女子借出百萬收不回,執行法官抱走“老賴”儲錢罐

李某承包樓房的過程中,自己墊付了材料費、工人工資等費用,因自己無力承擔這筆費用,便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朝周圍的朋友借,任女士便是借款人之一。

今年,任某感覺到身體不適,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過程中發現,自己已經癌症晚期,急需要錢治病,她多次朝李某索要未果,便起訴到法院。

經法院調解,李某要在規定日期內,將本金和利息120餘萬元一次性給付任某,但李某違約了,隨即,任某向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患癌女子借出百萬收不回,執行法官抱走“老賴”儲錢罐

22日,執行法官對李某採取強制措施,並對其家中進行依法搜查,只找到了價值2000餘元的硬幣和首飾,法官對其清點後,將這筆錢送給任某,以解燃眉之急。

承辦法官張學鑫表示,債權具有相對性,李某作為債務人,也應該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其對次債務人享有的債權,並不能作為其拒絕還款的理由。

本報記者 夏寧 通訊員 李洪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