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朝陽區霄雲路26號鵬潤酒店多功能會議廳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表決方式為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林雲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黃宇、馬榕文因公請假未出席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4人,監事肖楚標因公請假未出席本次會議;

3、 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出席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1:關於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條件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2.01:交易對方

3、議案2.02:標的資產

4、議案2.03:定價依據及交易價格

5、議案2.04:交易對價的支付方式

6、議案2.05:評估基準日

7、議案2.06:標的資產的交割及交割後安排

8、議案2.07:標的資產在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期間的損益歸屬

9、議案2.08:決議的有效期

10、議案3:關於《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11、議案4:關於簽署本次重組相關協議的議案

12、議案5:關於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議案

13、議案6:關於本次交易符合《關於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的議案

14、議案7:關於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的議案

15、議案8:關於本次交易不構成重組上市的議案

16、議案9:關於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未達到《關於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第五條相關標準的議案

17、議案10:關於提請批准本次重組相關的審計報告、備考審閱報告和資產評估報告的議案

18、議案11:關於評估機構的獨立性、評估假設前提的合理性、評估方法與評估目的的相關性以及評估定價的公允性的議案

19、議案12:關於本次重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備性、合規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說明的議案

20、議案13:關於本次交易攤薄即期回報情況及填補回報措施的議案

21、議案14: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交易相關事宜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均為特別決議議案,所有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包含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 本次會議的議案均為非累積投票議案,所有議案均審議通過;

3、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涉及關聯股東迴避表決;

應迴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北京新恆基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北京新恆基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山東博翰源律師事務所

律師:季猛、韓梅

2、

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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