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大學生遭圍毆反抗致傷一審獲刑三年 家屬:已提出上訴

“大學生遭圍毆反抗致傷獲刑案”上訴,家屬:希望改判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近日,麗江一名大三男生疑遭圍毆反抗致傷,被控故意傷害獲刑3年一案,經媒體曝光後引發關注。其行為是否為正當防衛備受爭議。今日(12月12日),被告人程兆東的母親告訴新京報記者,對一審判決持保留意見,已提出上訴。隨後,新京報記者從麗江中院證實,此案目前正在二審,已召開庭前會議,“審理結果會及時向社會公佈。”

  被圍毆後反抗致傷,大學生被控故意傷害

  據紅星新聞,2018年11月19日,大三學生程兆東從餐廳出來,10餘名男子圍住他毆打,有監控顯示,“全過程持續約50秒”。衝突過程中,倒地的程兆東隨手亂抓工具反抗,最終導致5名男子受傷,其中2人重傷。程兆東逃離現場後被警方抓獲,以故意傷害罪起訴。

  今日上午,程兆東的母親告訴新京報記者,“我們認為原審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希望改判”。她稱,程兆東事發前在麗江上學,2018年11月19日凌晨一點左右,接到兒子的電話,稱自己正被很多人毆打,並對她說“警察在到處找他”。接到兒子的電話後,她與孩子父親前往麗江。

  新京報記者從麗江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教師教育學院一名工作人員處證實,程兆東確為該校的學生,1997年出生,2016年入學,就讀語文教育專業。還曾於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在校團委擔任宣傳部幹事一職,聘期一年。

  程兆東的母親稱,兒子曾在2017年患抑鬱症“自殺過”,在麗江市醫院搶救並住院治療。後帶回瀋陽,之後一直在瀋陽市精神衛生中心治療,“四月份已經痊癒,恢復了一切生活功能,可是這次的事情,讓他變成伴有精神病症狀的重度抑鬱症。”

  新京報記者掌握的一份由瀋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出具的《出院記錄》顯示,入院時間為2019年3月4日,3月11日出院。出院診斷結果為“雙相(向)情況幹障礙,目前為伴有精神病性症狀的重度抑鬱發作?”。

  一審獲刑後被告上訴,麗江中院正二審

  在程兆東被警方控制、關進看守所後,其母親稱“多次接到電話,要求給傷者拿醫藥費。我四處借錢,先後五次,給幾位傷者墊付醫藥費,共計十五萬多元。且先後多次探望傷者親人,買禮物慰問。”

  今日,新京報記者從麗江市古城區法院一工作人員處證實,此案已於今年10月審結,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程兆東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不過在宣判後,原審被告人程兆東、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裕寬、代乾不服,提出上訴。

  隨後,麗江中院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 10月30日立案受理後,已通知了麗江市人民檢察院、上訴人程兆東的辯護人及上訴人王裕寬、代乾的訴訟代理人閱卷,依法訊問了程兆東、詢問了王裕寬、代乾,12月9日召開了庭前會議。

  目前,案件二審正在進行。麗江中院方面稱,“將嚴格依法公正審理,審理結果會及時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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