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羅湖警方連續追蹤18天“十八進宮”的慣偷再次落網

俗話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對於普通人來說,伸手被警察抓住一兩次,肯定長記性,要是受到處理更是終身難忘。可是陳某偏不信這個邪,從 2007 年至今他已在深圳各區先後 17 次伸手盜竊被警察處理。這些年來,隨著陳某盜竊次數增多,他反偵能力也增強了,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近他在羅湖某小區再次伸手盜竊被抓了。

2019 年 11 月上旬,居住在洪湖西路某小區的事主李某來到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筍崗派出所報警,稱自己放在家中的 3 部手機和錢包不見了。民警詳細詢問了事發情況,得知李某前天晚上外出喝酒,直至凌晨 2 點多才回到家中,將手機隨手放在床頭櫃上充電,之後就睡覺了,家門也忘記反鎖。等到第二天早上,李某醒來後,發現手機和錢包不見了。民警經分析後,認為李某手機和錢包被盜的可能性較大,立刻開展偵查,但因案發現場條件較差,警方一直找不到破案線索。


羅湖警方連續追蹤18天“十八進宮”的慣偷再次落網

▲陳某拿著盜竊的手機到店裡請求解鎖。

沒過幾天,李某再次報警向筍崗派出所民警提供線索,稱自己丟失的手機定位信號在羅湖區向西村出現了。原來李某丟失的一部手機有防被盜和丟失功能,案發後他開啟該功能,嘗試用其他手機登錄丟失手機的賬號,最終定位到手機軌跡位於羅湖區向西村某手機維修店,他問店員是否有人拿手機要求解鎖。

筍崗派出所辦案民警來到向西村,找到手機修理店老闆卓某,證實曾有一名中年男子拿著一部手機,稱其老婆設的手機密碼忘記了,要求店主幫他刷機解鎖。店主說感覺該手機來路不明,當時拒絕了中年男子的請求,之後對方就離開了手機修理店。警方截取了該男子的監控頭像,並將一組 12 名不同男性的正面免冠照片拿給店主辨認,店主指認了其中一位男子的照片。


羅湖警方連續追蹤18天“十八進宮”的慣偷再次落網

▲ " 十八進宮 " 的慣偷陳某落網了。

筍崗派出所民警經過系統對比,確定該嫌疑男子名叫陳某,今年 45 歲,是個不折不扣的慣犯,從 2007 年至今有 18 宗前科記錄,其中 17 宗是盜竊罪。

為了儘快抓到嫌疑人陳某,便衣民警多次出動堵截,沒想到陳某是個強悍的行走 " 健將 ",他經常徙步穿行於深圳各區,到處轉悠,有時連續數小時不停歇。一時間,民警沒有堵住他。直到追蹤的第 18 天,陳某在福田區福強路沙尾地鐵站出現準備繼續作案時,被筍崗所的民警抓獲。

深圳晚報記者 伊宵鴻 通訊員 魏巍 黃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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