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漯河:高空抛物最高罚3000!饲养烈性犬等最高罚10000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郭海方 通讯员 王敏

12月20日,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即将实施的《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情况。

漯河:高空抛物最高罚3000!饲养烈性犬等最高罚10000

据介绍,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坚持把惩戒警示和教育引导相结合,重点对危害公共安全、损害身体健康、妨碍正常工作和生活的严重不文明行为设定了处罚。例如,条例规定,对高空抛物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健身娱乐行为扰民,可以处以两百元到五百元罚款;城市建成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其他具有危险性宠物,拒不改正者,可以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广全表示,文明行为立法应当以促进人们养成文明习惯为根本目的,注重引导与规范,而不能像行政管理立法那样注重严管重罚。在执行《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相关部门必须有教育警告的执法记录,“不准直接开罚,一罚了事”,漯河市人大将在执法检查中对此予以关注。

《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省目前唯一关于散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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