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2月10日訊(通訊員 祝雋 記者 陳詠)8日早晨8時左右,侯某某駕駛皖KQ8X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沿揚州市區揚子江中路行駛至中集通華專用車公司門前路段時,車上所載貨物與過街天橋(限高4.5米)相撞,車上管狀貨物掉落,致過街天橋及過往車輛受損。
過街天橋限高牌處被撞壞。
經初步調查,事故系該重型半掛牽引車載物違反裝載要求所導致,經核查裝載貨物超高,已經超過過街天橋所限的4.5米高度。警方認定,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人侯某某承擔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交警詢問當事人侯某某時,他回答以為能過去的,沒有想到還是碰上了。
貨車上裝的“大管子”被撞落,現場狼藉。
交警提醒廣大貨車駕駛員,駕駛車輛上路行駛,載物應當符合安全規定,不得違反裝載要求。行駛過程中,要養成“上看標誌,下看標線”的良好行車習慣,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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